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拿自己的土地赔偿款吗?
看到题主的题目,我沉默了片刻,回答与不回答,我真的犹豫了好长时间,最后,还是决定要把心里话说出来,给题主讲明事理。
这个问题,我不想多啰嗦一些,简明扼要的说,嫁出村的闺女,只要户口没迁走,村里没有收回你的那部分责任田,且赔偿款也有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你就应该享受,任何人也无权阻止或代领,这赔偿款,即不是娘家的家产,也不是父母遗产,而是自己的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这么个情况。谁要是占用你的这部分资金,你完全有理由向他索要,或者,由村干部调解退给你,再不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话说到这份上,那就多说几句吧。首先,要考虑好,为了赔偿款跟自己的亲人们打官司,有没有必要,可行不可行,值还是不值,这官司打还是不打,打的话,肯定能赢。其次,要考虑好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后果。法官只管触犯法律的事,亲情、道德不在它的管辖范围,法官帮你追回了钱,从另一个方面讲,把家人对你的情意割断了。父母、兄嫂会对你产生忌恨和抛弃,你今后的生活如何面对他们,你要三思而后行。第三、要掂量好金钱与亲情谁重谁轻,这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在这里,笔者不给你点明走哪条路,这需要自己定夺,决定了,就去办,但两者是不能兼得的,只能二选一,要钱就放弃亲情,要亲情就放弃钱。
最后,用一句话结尾吧,家是讲亲情和关爱的地方,不里讲法律和道理的地方。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拿自己的土地赔偿款吗?
这个可以拿到的,因为我是做土地确权工作的,从权属上来说土地属于你。
通常这种类似的情况特别多,俗话上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情理和现实中普遍的做法去看,一般出嫁的女儿无论娘家有什么财产性的收入都不能分,但要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人情世故的角度去看。
从法律角度去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中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也就是如果你嫁到另一个村,没有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那么你在娘家的土地就依法归你所有,你也有得到补偿的权利。
但如果你是户口已经迁出,并且你新户口所在的全家都是城市“非农户口”的,你在娘家的土地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也就是如果是这样,土地就属于你娘家所在的村委会。
因为在《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和草地;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件事,看你属于什么情况,感觉你应该也还是农业户口吧,只是地还在娘家,婆家也没地,那么这份补偿你该拿也有法律依据。但是你看你爸妈主张三个孩子平分,可以看出来他们夹在中间是多么的为难,这个钱就算你要或者不要这个关系肯定已经闹僵了。如果能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放弃这笔补偿款,你嫂子能不能对你爸妈好,如果能或者对你爸妈也不错,该拿的我不要也心甘情愿。如果对他们不好,又闹成这样,那这个钱你就该拿。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拿自己的土地赔偿款吗?
如果嫁出去后,户口没有迁移,只要是她还想要补偿款,那她是应该取得她那一部分补偿款的,如果户口迁走,也就失去了补偿的权利。
从中国传统习惯来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她婚后过的很不错,那就没必要与娘家争这部分利益,如果现在过的不怎么样,娘家人就应该给以她应该得到的那部分,毕竟,骨肉至亲,血溶于水,亲情是嫁不走的。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拿自己的土地赔偿款吗?
户口在不?户口在就有你一份,国家给的,谁也不能侵占。户口不在,就看父母那份怎么分了。有的父母开明,子女共同养老,财产均分。有的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没份的。。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拿自己的土地赔偿款吗?
为什么不能给她?女儿出嫁她的原来的土地是不是分出去了,没有就应该给,嫁人了就是不是家人了。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拿自己的土地赔偿款吗?
一句话,户口在你爸妈那里就没问题,如果户口没在那你就没必要说了(最多也就分点你爸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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