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把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但是养老任务一人一半,该怎么办?

坚持对等原则

父母要把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但是养老任务一人一半,该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讲,你父母是绝对不合理,但在我们农村,女孩是不分家产的,女孩也都不去争家产,一般父母也不会去要求女儿养老,到最后女儿也都自觉赡养父母。你父母说出这样的话,显得有点无情!

父母要把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但是养老任务一人一半,该怎么办?

本来这种看了就让人生气的问题我一句都不想多说,可是偏偏受人之邀,也只好带着情绪说上几句,谁让我也是位女性呢!

苐一点,我想问问这当爹妈的,你家这闺女是你俩亲生的吗?如果闺女儿子都是亲生的,凭哪条把你家财产都留给你家儿子?去找本新民法典看看,儿子,女儿同样享有家庭财产继承权,不认字的话找人给你们念一念!

苐二点,你们哪来的底气这么霸气的立下如此不平等条约?家产沒有女儿的份儿,给你俩养老送终却要一人一半,你俩这么对待女儿,良心过的去吗?嘿!那位当妈的,当初你爹妈也是这么对你的吗?

苐三点,别拿生儿育女当个筹码,自己觉得生个孩子把他们养大就跟立了多大功似的,就凭你俩这么偏一个向一个,重男轻女,不一碗水端平,就不是明事理的父母,不明是埋的父母根本就不值得儿女孝敬,还给你们养老,如果我是女儿,我躲远远的

苐四点,老年父母能否让儿女敬重,自觉自愿地亲近你们,为你们付出一切,给你们养老送终,那得先自己做的好,疼儿爱女,父母儿女相亲相爱,浓情依恋,什么事都是双方互相的,单方面的强加,不顾实际情况的道德绑架,对不起,不是那个年代了!

苐五点,这种不讲道理的父母估计也不趁什么钱,真要是大富豪,大农场主,大企业家,大成功人士,那也就有一定的胸怀格局和眼界了,做不出这种有悖常理的决定,说不出这种违背良心的混话!

苐六点,诚然,子女赡养父母从法律层面上讲是义务,父母老了子女本应无条件去照顾,去看望,去侍奉,这是法理的一面,但于情当中,老了的父母是否也该无条件的接受儿女的关心照顾呢?老了就该活的通达一点儿,洒脱一点儿,既然都没能力独立自主的养老了,指望儿女侍候,干嘛还要作妖闹事,彰显那毫无意义的家长威严,做出事先分割家产的不平等决定,给子女间制造矛盾事端?

民间有"偏疼不上色"的说法,一旦分得全部家产的儿子儿媳到你们老了也不能尽心尽力的照顾左右,女儿做为泼出去的水也无暇顾及,到那时倒霉的还是这对父母!

至于做为题主的女儿,受到父母这么不公平的对待,如果你能忍,就去照顾,如果不能忍,觉得特委屈,从此不回娘家也没人会说你的不是!因为这完全是他们自找的!

父母要把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但是养老任务一人一半,该怎么办?

如果你父母真提出这样的要求,你可以建议你父母申请财产保全,以备养老之需。另外你可以告诉你父母,你会尽义务孝敬他们,但有个前提条件,如果父母具备自我养老条件,私下把财产赠送出去,你会帮他们申请财产保全,以备养老之需!

父母要把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但是养老任务一人一半,该怎么办?

大多数的父母对儿子都是偏爱的。父母的财产不管怎样分配,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力。即使一点不给你,你也得赡养你的父母。你总不能为财产与你的父母和弟弟对薄公堂吧!到时亲情没了,姐弟情也没了。你也会遭到亲朋好友(主要是你父母的亲戚)们议论的。

父母要把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但是养老任务一人一半,该怎么办?

一、首先,要明确两个问题

(一)、父母有没有‬权利把财产都给弟弟?答案是可以的。《继承法》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这里要注意,前提是父母要各自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并订立有效遗嘱。

(二)、若得不到财产是否可以不赡养父母?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1、《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3、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将认定为遗弃罪。

二、其次,要明确如何应对

(一)、依法赡养父母。这种赡养义务绝不能缺失,要与弟弟共同承担。

(二)、父母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即你的弟弟,可以不遵守遗嘱人即父母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可以视同为放弃,但必须书面放弃。由此,你可以与弟弟商量,让其放弃继承,待父母去世后依法继承你应有的份额。

(三)、父母遗嘱中没有指定的法定继承人,即你,可以质疑甚至诉讼。遗嘱中未指定,那么一定是得不到遗嘱人财产的人。这时候,你可以提出反对,把这件事情与父母沟通清楚,让他们知道这么做是有失偏颇的;如果父母执意这么做、且你的弟弟也无放弃继承的念头,待父母去世后,你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遗嘱或判决并依法继承你应有的份额。

温馨提示:新颁布的《民法典》取消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对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认定,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变化保障了立遗嘱人的最后意志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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