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收费3206元, 你怎么看?

只要是合理收费就无可非议!

因为一些驴友不计后果盲目进山野游导致很多意外发生,浪费大量公共资源!甚至个人也有生命危险!

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收费3206元, 你怎么看?

支持有偿救援,但是救援难度有不同,出动的人数有多有少,动用的设备也有不同,所以我认为必须看具体情况确定收费多少,不可一刀切,一个价。

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收费3206元, 你怎么看?

我觉得有偿救援,是有必要的。首先,以前的都是无偿救援,被救者可能走失到被救根本都没吸取到教训,更没有深刻的认识,他下次可能还会去野游,下次还会以身试险。

其次,被救的大多都是没有经验,没有装备,甚至指南针都不会使用的游客,背个包穿个运动鞋,就觉得自己能登山,能穿越,能过无人区了。往往这种情况的上山,都会走丢,都会上新闻,等待被救。

被救援后给他们只是口头教训,下次还会明知故犯。所有我个人觉得,有偿救援是有必要的,实施救援的过程,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更应该给所有游客一个提醒和忠告。

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收费3206元, 你怎么看?

非常感谢您的邀请,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认真看了一下事实经过。6月1号13时28分,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游客王某某在景区遇险被困,请求救援。接警后,景区救援大队启动救援预案,就近集结综治、防火、环卫、轿包队等人员开展搜救。经过7个多小时的紧急救援,被困游客和救援小组于晚上8点33分平安返回安全地带。经调查询问得知,王某某于当天上午没有买票,穿过附近铁丝网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途中因小雨路滑,王某某不慎跌入悬崖,进退无路。景区完成了救援任务后,向被救援者告知了有偿救援规定,王某某表示无异议。此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15227元,其中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的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主要为参与救援的4名非景区工作人员劳务、交通、误餐等费用。这次救援因此成为《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例有偿救援行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个人认为此事处理非常得当,有法可依,表示赞成。

首先,2017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规定颁布在先,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所以收取救援费用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这同时也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旅行者擅闯无人开发、无人管理以及无人维护等地区遇险,则需必须对救援费用自掏腰包。比如在日本,虽然警察救援不会收费,但需要民间专业救援机构支援。他们就要收取高昂的救援费用了,仅人工费就平均每人每天2千多人民币,还不算交通费、食宿费;而如果需要这些机构出动直升机,一个小时的费用就约合1万5千到7万元人民币。相比国外,我国收取的费用并不高。

再有,长期以来,很多景区对于这种擅自进入而遇险的所谓“驴友”的救援,都是完全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并不收费。同时,很多人认为,这些擅闯禁止进入的区域的驴友违法违规在先,不应该不承担责任,何况救援他们的经济成本事小,关键是救援人员进入这些未开发区域,同样要冒着生命危险。实施有偿救援,不但是对这些违法违规者的惩戒,更能起到警示作用,避免把救援人员的生命置于危险中。所以对于擅自违规者实施有偿救援很有必要。

最后,有偿救援并非漫天要价,而是让任性者付出代价,因为旅行者个人的过错导致了旅行中突发的事故发生,这种责任应该是由任性的旅行者承担,这样,可以防止旅行者任性地旅游、冒险地旅游,避免社会资源社会费用的浪费。

“有偿救援”的实施,令驴友在贸然行动之前,需要将救援费用考虑进去,衡量是否值得冒险违规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当然,“有偿救援”也会产生负面效果,比如存在驴友为规避救援费用不报警、消极救援、阻碍冒险精神等道德风险。首例有偿救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发展趋势和国外比较成熟的经验来看,商业旅游救援服务是“保险”与“救援”紧密结合的典范,能不能发挥保险公司和专业救援组织的作用,建立野外救援的综合体系,是未来专业部门应考虑的发展方向。最后提醒广大“驴友”们,出门旅游要敬畏规则、敬畏生命、敬畏自然,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以上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知您是否满意,再次感谢您的邀请!

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收费3206元, 你怎么看?

好,完全支持!

早就应该有个机制来约束一下这种无视规定,无视生命的野游。

很多时候,我们通过媒体发现,许多未开发,不具备救助设施条件的地方经常出现危难需要专业救助的场景,一些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没有做精心的准备,就凭一腔热血鲁莽前行,运气好的,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噩耗传来,那是多么让人痛惜的事情呀。真希望这些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的野游友,你的存在不仅仅是你个人,而是为你付出的家人和关爱你的亲朋好友啊。

先抛开个人的得失和造成的影响不说,这样的野游首先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其次让管理方感到无奈和苦恼,最后是劳民伤财,影响极其不好。

探究一下为什么喜欢野游,大多数为,好奇,猎奇,冒险,往往野游者不具备专业性太强的知识和经验,就凭一腔热血和冲动,吃亏在眼前是肯定的。

野游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是很难预估的,劳民伤财肯定的了,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再说社会的救助不是公益的,动用资源是要成本,,如果是天灾人祸,那花多少钱都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而为鲁莽卖单,公益适可,收费完全应该。

规范管理,合理畅游。

遏制“野游”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收费3206元, 你怎么看?

自己作死,就要承担责任,3000多太便宜,一般搜救都要10几个人,加设备,加搜救犬,还要好几天,算下来一个人100一天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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