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算得上是工人了吗?
一般农民工身份是农民,以前户口是在农村,有自己的承包责任田。已经不以务农为主,职业是工人👷。暂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有的在城里暂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们为城市等行业的建设作出了贡献,在各行各业干的是技术含量不算高的苦脏累工种,在社会发展大潮中成为社会里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当然他们为了生存,有的工种工资虽高,但不稳定。农民工有的流动性较大,派遣公司等跟着包工头干活,建筑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等,也有的是季节工。纯临时工的农民工,农村大忙季节,他们回乡干活。他们如有组织,办理了劳动合同手续,同样享有社会保险,也同样会享受到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福利,有经济条件的购置了住宅,带孩子到城里读书、就业。对于没有办理劳动合同手续的农民工,一旦受了工伤交通事故的伤害,可能只会按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年平均收入来参照计算赔偿金额。农业户口的农民工,现在他们一般不愿意将户口迁进城市,都讲农业户口比城镇户口有前景。如何把这部分分散的农民工组织起来,有组织的管理值得进一步探讨。
农民工算得上是工人了吗?
农民工不是工人,因为除有工资外,什么都没有,传统里的工人除有工资,还有五险一金,季节奖,年终奖,降温费,取暖费,退休和退休养老金,两手空空去上班,幸幸福福过晚年。
农民工算得上是工人了吗?
从农民工干的工作来看,完全和工人一个样,理应称为工人阶级的一员。
但从农民工的待遇上,与城里的工人有很多差距。最明显的差距有三条:
一是日工资,干一天活给一天工资,不干活就没有工资。不是城里的工人是月工资。
二是没有待遇。城里工人享受仙福利待遇,农民工都没有。最明显的是没人给交五险一金。
三是没有组织领导。这是最严重的一大缺陷。城里工人都有工会组织领导,一旦发生问题,有工会给撑腰做主,讨还公道。而农民工是一盘散沙,既没有组织领导,也没有纪律约束。这是农民工得不到公正待遇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工最大缺陷的根本原因。
所以,农民工应该强烈要求国家成立全国农民工工会组织,由农民工工会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算得上是工人了吗?
广义上说,农民工就是工人。因为他何不种地,而是做工,不就是工人吗?只是因为是农村户口,家在农村不在城市里,所以才叫农民工。
但严格起来说呢,农民工又算不上工人。因为我们传统意义的工人是具有城市户口,有稳定工作的正式工。而农民工呢,基本都是临时工,有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哪一段时间不愿出去打工了,就在家里种地,又变成纯粹的农民了。
况且,马克思主义对工人的定义是进行大机器式集中协作生产劳动的人,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为他们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所以又称无产阶级,是最团结、革命最彻底的阶级,是领导阶级。而农民工虽然打工,但他们具有农民身份,他们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很少进行大机器式协作劳动,算不上工人阶级。
农民工算得上是工人了吗?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什么是工人,什么是农民。其次,工人、农民之间有什么区别。不言而喻,工人做工,农民种地,这是由于各自分工不同,从事的职业而定的。
所谓的工人,简单的是指通过劳动部门招录的,分配到各个行业,从事生产经营、具有城市户口且长期生活在城市,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 ,由单位每月按照工资级别,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简称固定工。
过去,大约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家为了缩小城乡差别,也招用了一部分农业户口的富余劳动力,充实到企业从事劳动,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那个时候称这部分人的身份为“亦工亦农”人员。曾经有一段时间,劳动部门把这些人也定为是 “计划内临时工 ”或者叫“季节工 ”。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国家废除了招工制度,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后,彻底打破了工人、农民的身份界限,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招录工人由企业说了算 。也就是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为你缴纳“四险一金 ”,你就是工人 ,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你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自由择业者, 这里面也包括原来的城镇固定职工 。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名词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 ,他不属于工人的范畴 ,充其量就是一个自由择业的人员 ,说的不好听的叫“雇工,”用美化的形容词 ,说的再好听一点叫“城乡建设者 !”
说句心里话,这部分人确实为城乡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许多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都是从他们的手中打造出来的 ,可谓是功不可没 。
农民工算得上是工人了吗?
说农民吧脱离了农业生产劳动,说工人吧只发工资,没有五险一金和各种福利待遇。所以英明的专家给在外打工的农民起了一个响亮的称呼:“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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