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后,称「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
南医大杀人案的凶手被判决死刑,其当然是罪有应得。其这么多年的逃匿行为更表明,其罪有应得。
只是,这样一个正义的判决来得太晚,晚到它的“正义”,已经某种程度上被打了折扣。不过,还好,终于来了,哪怕打了折扣。
这个凶手,笔者不想提他的名字,因为怕被污损笔墨。从他说“我应该不是一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你都能够看出来他是多么的虚伪和无耻。
做了那么简直用恶都无法形容的凶残的事情,还居然大言不惭自己不是一个恶的人,自己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这样的人,百死不足以赎其罪。
有一句话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从这个案件当中,我们没有看到凶手的发自内心的忏悔,以及对被害人家属的补偿,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
如何看待「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后,称「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
谢提问!他是个恶人做了恶事!强奸杀人是罪大恶极!现实社会中很难把有些罪犯定性为恶人,如激情伤人、防卫过当、甚至职务犯罪(为人民服务的信仰丧失导致犯罪),强奸杀人无须法律界定为恶人,是人类本性确定为恶人。
此罪犯的混账逻辑俨然把自己当作受苦的平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矛头指向贵族、有权有势之人,大错特错!死不改悔!没有人类文化、没有佛性、弱智!恶人是做恶事时为恶人,为此不能空头确定何人为恶人。恶人是违反人性伤害人的人,如一个贪官被判罪人时,你能说他是恶人吗?恶人与罪犯不是同一概念。
此案给我们的警示,提高文化素质就是端正三观,正确的三观能避免犯罪。
如何看待「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后,称「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
这个世界恶是看后果的!任他口绽莲花,在恶毒杀人的一刻,结局已经注定,只有斩立决才是人间正理!!况且多活了28年,已经苍天不公了!
如何看待「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后,称「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
这就是善恶不分,医生救人是善,杀人无论处于什么情况,都是恶,背离了职业道德,违背了人之性本善。
医生杀人,你不下地狱,天理何在。
如何看待「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后,称「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
我认为:人之初,不是性本善,而是性本身就具有善恶的双重属性。
只不过是因为人之初的善恶之念是平衡的,而且社会的道德是惩恶扬善的,所以大多数人都能以正常的三观,生活在社会之中。
但是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一定有些事情,使某些人开始偏离了人生正常的轨道,结果走上了一条反人性,反社会的不归路。
其实想想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除了少数特殊的心理变态者,大多数情况不过是三种:
1.生活所迫,社会底层。结果穷则思变,为了挣钱不择手段,最后就回不了头了。比如白宝山,张君。
2.从小的成长环境不健康,心理逐渐扭曲 失去了正常的伦理道德观念,结果成为反社会人格。比如药家鑫,马加爵。
3.就是性本恶,没有什么外部因素,就是自我本身的原因。有人天生就喜欢一些阴暗的东西,具有残忍的心理。只要在生活中遇到一件特殊的事情,就有可能激发他残忍的本能,主动做一些违反犯罪的行为。
我觉得这个“南医大杀人案”的凶手就属于第三种情况。对他来说,他知道杀人是不对的, 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
对社会来说,最危险的就是第三种人。因为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可以通过改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来避免。但是第三种情况和外部因素无关,恶魔在心里,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跳出来,防不胜防。
所以除了加强自我安全意识,对第三种人真没有什么好办法。
如何看待「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判死刑后,称「我应该不是个恶的人,我不是带着恶去做恶事的人」?
这厮胡搅蛮缠,杀人了内心恐慌就说自己是好人,我第一次见这说辞。在里面洗干净多伺候好别人用以赎罪,最后挨枪毙了把零件分给需要的人,也就这点利用价值了,剩下没人要的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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