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首先,我们要对此事件进行定性。我认为这起事件一起极其严重的医疗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值医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作为医生来说,只要胎儿有生命特征,即使是是极其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那么在法律意义他已经是一个人了。即使最终抢救无效,医院方面也需要执行规定的流程来宣告一个人的死亡。首先是出具死亡证明书,然后是将尸体暂存于停尸间。而此事件中,医院直接将孩子的尸体交由家属进行自行处理的方式,完全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流程。
第三,这一事件发生于2019年9月,至今已经整整一年。这也不免让人产生疑问,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医院不仅对家属没有基本的赔礼道歉,而且对于事件依然是一副不肯承认,百般抵赖的态度?为什么对医院的调查到现在才正式开启?这背后究竟又隐藏着什么阴谋和权利的交换?
第四,三甲医院代表了我国的最高医疗水平,对医院来说是一种肯定也是一份荣誉。而从这次事件中来看,这家医院的医生不仅不负责任,而且缺乏基本的医德,而医院的领导层在管理方面也是极其混乱。因此,这样的医院根本根本配不上三甲医院这块牌子,我认为应该直接取消它三甲医院的牌子,并且在几年内禁止其参加医院等级考评。
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首先声明:这条内容应该很快就会被删除,这并不是我本人所为,如果你看完内容觉得符合认知的话,希望你能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转发,让更多的人在内容被删除之前看到。
最保守的估计是当时接受采访的医生停职,副院长停职,这次事件属于重大的医疗事故,相关医生可能还会被判刑,以后应该也没有人在敢去那个医院生孩子了,这件事带来的影响非常大,不过人们也都是理性选择,这是正常的,从不能说你的医院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还不让别人说吧。
孕妇辛辛苦苦的怀了7个月孩子,两家人担心7个月,这其中付出了多少大家也都能看得到,而到了医院几个小时被告知要剖腹产,然后又告诉是死胎,结果后来家长发现孩子是活的,但是因为在塑料袋里,所以孩子因为缺氧变成了脑瘫,这完全是因为医院的失职导致的。
在法典上,孩子出生时只要有呼吸有心跳,那他就是一个公民,是一个人,那医院没有进行抢救,而且告知家长是个死胎,让自行处理,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义务,变成了一个有证件的杀人犯。
在网上也有大量的媒体和律师发声,将矛头指向了医院,而短短几天后,他们发出的视频就被平台删除,这是在包庇,想利用网络热点只有7天的活跃度的规律,从而让这件事情平息,想前段时间推搡抗洪子弟兵的明星一样,只要没有相关信息流出,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对此关注。
这本是一件刑事案件,只要能得到持续的关注,一定会迫于压力专项专办,如果失去了关注可能就会是民事案件,或者民事纠纷,从这里我们就能看出,我们只是一些看热闹的人,别人想让我们看,我们就能看到,不想让我们看,我们就只能默默承受,就像是之前所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只有破了案的,大家才能看到,那些没有被抓的案件,我们永远都看不到,虽然我们事务所可以看到一些,但是你们不可能看的到,因为会对你们来说是一个不好的反面教材。
本文由“侦探解密”提供,欢迎你加入探讨。
现在已经有人开始介入了,他要求平台删除相关热点内容,这个热点很快就会被别的事情所取代,当有了新的热点,你就不会再去关注旧的,比如许某被如果判决,曾春亮被怎么判决,洪某案件的进展,这些事情大家都不在关注了,这是一个规律,只不过很多人不懂,这也是平台存在的意义。
这个事情据我分析,医院没有人会被停职,医院也不会公开道歉,也可能不会给家属道歉,这件事情会被时间所磨灭,医院在一年以后就恢复了往日的热闹,你也会渐渐的忘掉此事,最后的受害者只是孩子和家属。
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很痛心,本来这件事可以避免,但因为各方的疏忽导致婴儿缺氧而脑瘫。脑瘫对于一个婴儿而言是一辈子的伤痛,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也是一辈子的重担,所以这个责任该如何认定呢?
父母一方是否有责任?
有不少人认为婴儿的父母有一定的责任,他们觉得孩子的母亲在确诊单上签了字,也就是说孩子的母亲也认可了医生的诊断结果,即婴儿已经遭遇不幸。婴儿的父亲表示即使是婴儿死亡了也要带回家,毕竟这是自己的孩子。婴儿放在袋子里面后,孩子父亲发现婴儿还有生命迹象,于是送回医院抢救。遗憾的是婴儿身体虚弱,加上长时间缺氧导致重度脑瘫。
母亲在确诊单上签字的前提是她相信医生的诊断,毕竟医生是专业的,而一位刚生完孩子的虚弱母亲能知道什么?因此婴儿母亲并没有过错。如果非要说母亲有错,那只能说她太相信医生了,但相信医生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至于父亲更没有过错,医生告知婴儿死亡,但他仍然想把孩子带回家,发现孩子有生命气息,立马送回医院抢救,这位父亲已经尽到应有的责任。
医院一方不要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就要承担起来
医院的医生是怎么答复婴儿家属的呢?有一位医生表示:孕妇已经在确诊单上签字了,所以这事怪不得他们。按照这位医生的逻辑,孕妇相信医生的话也成了不可饶恕的事情。
其次,医生是救死扶伤的专业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要远超一般人,试问一个活生生的婴儿怎么就判定死亡了?难道呼吸微弱就能成为生死的判定?!而婴儿父亲把婴儿送回医院抢救也证明了婴儿是活着的,这也反映出医生的误判。
现在医院的负责人也承认了他们的失误,表示他们确实有误判的情况发生。但承认了又如何?孩子已经是重度脑瘫,这对于孩子而言是无可挽回的悲痛。希望医院承担起该有的责任,生命不是你一句‘误判’就能打发的。
总结:生命何其珍贵,任何一个判断都要严谨,有时候医生的一句话就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真心的希望这样的事不在发生。愿天下所有的父母都能有一个健健康康的宝宝。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百分之百是医院的责任,医生平时作风懒散惯了,自认为是死胎,就否定一条生命。还有没有职业道德责任感?还配得上白衣天使的称号?
事发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该名孕妇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因到该医院进行保胎治疗,却被告知胎儿感染,宝宝是保不住的了。
最后无奈要剖腹产取出胎儿,先不知该名医生有没认真检查过,凭什么否定孩子的生命?
因为七个月大的胎儿已经成型了,丈夫就想着即使是死了也要带回家。当拎着装有胎儿的袋子走到医院门口时,发现胎儿动了、哭了,最后造成脑部缺氧。
记得看丈夫与医院争辩的视频时,医院方只知道推卸责任,说什么已经第一时间帮你抢救了。是啊,你还伟大起来了?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很生气,好好一条生命被你医院的医生玩残了。
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河南商丘7个月早产儿被医院判定死亡,后来婴儿父亲发现婴儿还有呼吸,但是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导致婴儿重度脑瘫。我认为医院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院方工作人员说这个医疗事故跟他们没有关系,那么我就提出三个疑问!
婴儿还没出生为什么就下定论婴儿已经死亡?当婴儿还没有出生时,医院就让婴儿的父母签署了放弃治疗的协议。院方的理由就是胎儿在母体内已经死亡。
婴儿还没有从母体内取出,却要求孩子的父母放弃治疗,作为一所医院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作为一所救死扶伤的机构,却要求孩子的父母放弃孩子的治疗,这样的做法我觉得非常不合理。
孩子取出后,医院有没有进行确认孩子是生还是死?记者询问医院相关人员时,他们的说法是。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孩子死亡率很高。当记者问他们有没有进行死亡确认时,他们含糊其辞。一直强调这样的孩子死亡率很高。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他们自以为的孩子死亡率很高,就放弃了确认孩子是生还是死?他们自以为的孩子死亡率很高,当孩子生下来时就没有进行确认,直接将孩孩子判定为死亡?
作为医护人员怎么可以把人命当儿戏?怎么可以自以为是的判定人的生死?
所以我觉得院方还是负主要责任,至于怎么惩罚,要相关法律部门来确定。
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看到那个爸爸说“把孩子又闷又冻这么久”真是太心痛了。
采访视频里,医院的那个主任居然还能义正言辞地说:
这不是给你们治着呢吗!…你孩子本来就不健康,健康的话也就不会早产了……
难道你们真以为忽悠家长签了什么鬼同意书,就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吗?
作为医生居然能说出这么无知且伤人的话,不论医德,只问做人最基本的良知何在?
如果当初我的孩子被这样对待,我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失去理智。
实在难以想象,当这个爸爸拎着塑料袋,感受到孩子活着的那个瞬间,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只知道,这伤痛无法抹平,这阴影更是一辈子都挥之不去,它会笼罩住这个家庭,乃至双方老人。
而一个本该绽放的小生命,就这样地被残忍毁掉。
有的医护是天使,是救死扶伤,是最美的逆行者,值得被我们敬重爱戴。但有的却是伪装成天使的恶魔,能把活生生的孩子装入袋子里,草菅人命。承担责任?谁能来承担这个可怜孩子的一生?谁能赔给他原本有无限可能的未来?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