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的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黄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在世,黄某能不能继承父母遗产,如果不能,是不是要收归国家?

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作为父母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我觉得还是有继承权的,但是黄某为了钱杀害了自己的父母,我想他现在也很后悔,也没有脸继承他死去父母的财产,因为他不配。

黄某在杀害父母以后还和父母的尸体待了两天才逃跑到柬埔寨的,这几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据说杀死父母后还把空调调到最低温度,防止夏天尸体腐烂的快,哎,还挺有方法,但是这样的聪明才智用错了地方。

把黄某抓回来以后我想他可能会被判死刑的,就没有机会获得财产继承权了,他这个杀人性质很恶劣,社会影响大,不严判,怎么会对的你起他死去的教授母亲和律师父亲呢。

所以黄某最后会因为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死刑或是无期徒刑,剥夺他的继承权了,他父母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亲人来继承,那所有财产就只能归国家所有了。

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的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这问题提的太不是时候了!

这样一个禽兽不如心狠手辣,刚刚以残忍手段杀害亲生父母的故意杀人犯,此时最该讨论的是他究竟是人还是魔鬼?究竟什么原因让其向至爱双亲横生恶意,杀心肆起,下此毒手?

闻此事平常人都无法淡定,一心想的是必须从重从快地将其处死,给惨死的老人一个交待!

这样一个人所面临的是杀人偿命,必死无疑!将剥夺其生命及一切政治权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怎么还会有资格去继承家庭财产呢?不觉太可笑了吗?

据我所知,财产继承问题走民事诉讼 ,而杀人是刑事诉讼,搁一块儿说不合适吧?

法律程序是严肃严谨的,杀人必须判以极刑,就算黄家财产没人合法继承了,我想也轮不到他了!具体归谁,我看外人也甭费那心思了。

对和不对,大伙儿讨论一下呗!

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的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他杀人应该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他已经没有权利来继承父母的财产了。

在我们国家杀人是要偿命的,会被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黄某他杀害了自己的父母,而且杀人后没有第一时间去投案自首,说明不是误杀,杀人时没有发生精神类问题,而且他杀人后把空调开的很低,给自己逃跑争取时间,说明这一切都是故意的行为,那么很可能他会被判死刑。

尽管黄某没有权利继承他父母的财产,他家的财产也不会归国家所有,按照继承权,如果如果他有兄弟姐妹,那么他们是继承人,如果没有,会在第二顺序继承人里继承,比如,他的爷爷奶奶,他的外公外婆。如果这些人都没有,会找他的大伯,叔叔,姑姑,舅舅,阿姨等等。

如果这些人也没有,会找他的唐哥唐姐,表哥表姐等等。肯定能找到他们的继承人的。

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的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这个还重要吗?嫌疑人杀害自己的父母还想继承父母的财产,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可能将面临死刑,就算没有死刑可能也会被判无期徒刑。

嫌疑人由于吸毒欠了大量的钱,问自己的父母要钱,但是父母却不肯给钱,于是就杀害父母,杀人之后还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走。

走之前还把家里空调的温度降到特别低,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尸体发臭后被别人发现,让自己有充足的时间逃出国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嫌疑还是被国际警察逮捕了。

虽然嫌疑人是独生子,但是这个已经不重要了,他已经杀害了自己的父母,将面临死刑,而且受害者还有父母和亲属,他们也是有资格继承受害者的家产,并不一定要这个犯法的儿子来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杀人者没有继承受害者财产的权力,受害者的财产很可能是交给他们各自的父母,他们用这笔钱来养老是非常符合人情的。

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的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广西独生子黄某阳将自己的父母相继杀害后携款潜逃至国外,死罪难逃。

作为一个即将被法律处于死刑的人他是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的。我国法律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人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而获益”。

黄某阳原本是直接继承人,但在他杀死父母的那一刻就已经丧失了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不再拥有继承权。如果死者的财产没有继承人则归国家所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黄某阳触犯的是第一条,故意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最为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虽然官方还未公布黄某阳弑杀父母的原因。

但不管黄某阳自身性格存在着缺陷还是其父母教育方面的缺失都不能成为他杀害父母的理由。父母给了他生命,他却结束了父母的生命。这是何等的悲哀!

广西独生子黄某杀害父母,其父母的财产黄某还有继承权吗?

黄某杀害父母以后,还有权利继承他父母的遗产吗?当然没有权利。

从亲情伦理的角度来说,黄某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孝顺父母,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是黄某却为了一己私利,在父母不答应他不合理要求的情况,残忍地将其父母杀害。这种行为属于最严重的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按照古代的法律,杀父母属于十大之一,要被处于凌迟处死。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由此可知,黄某故意杀害其父母以后,在法律上就丧失了继承权,没有再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权利了。

那么如果黄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已经不在世,那么是不是就要把黄某父母的遗产收归国家呢?答案是不一定。因为民法典除了作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还规定了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以后应该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黄某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有继承权。根据实践经验,黄某父母典当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应该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因此遗产应该有黄某妈妈和爸爸的兄弟姐妹继承。

如果在黄某的父母均不存在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继承方面的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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