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恶意讨薪,应该支持建筑工人工资日结这种行为吗?
什么叫恶意讨薪,这样的问题本来就是问题,还好意思发出来。假如你不欠别人的钱,人家来问你要钱,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报警,告他敲诈勒索,如果是欠钱不还,就是老赖,人人得而诛之!
防止恶意讨薪,应该支持建筑工人工资日结这种行为吗?
对于这个提问,我本人的想法是,纠结!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是我现在就在各个工地干日结工资的工活,活虽累,但到了下班时节,看到一天到手的工资,我们哥几个心中却十分的畅亮,向这种情况,我们还那里存在个恶意讨薪一说!
但是,我并不支持日结工资这样的做法,原因是这种做法,不利于各建筑企业的向前发展,更不利于民工的身体状况,可是,如果说各个建筑公司,能按时按点给工人发放工资吗?对于这些,他们是万万也做不到的,只所以工人不相信建筑企业,全都是这种原因造成的!
去年秋天,我领着几个哥们给四川的一家建筑企业干过二个多月的工活,后来,因为该建筑企业钱财不是能天天跟上,带班的小伙向我说到,老李,能不能欠你们一段时间的工资,因为我们经常和这位小伙相处,觉得他人品没有问题,所以,当时我就应承下来,并说可以,结果是,工地完工后的第二天,我们十几位老哥们的工钱全部到帐,向这种情况,即使是他们以后喊我们去给他们干活,也是随叫随到的,因为,人家把信誉看的特别重要!
但,不可否认的是,不良的建筑企业,还是大大存在的!今年夏天,我们干活的老哥们中间,就有这么一位,领着十几个农民工弟兄去中海房地产工地干活,同样也是赊欠,结果是,活干完了,十几个民工的工资却要不到手,而且是,每个人全是二.三个月的工资!到现在,以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民工的工资还是没有要回来,气的这位领头的哥的呀,是一病不起,现在还在医院住着,向这种情况,大伙评,这群哥们是没敢去恶意讨薪!可建筑企业算不算恶意欠薪?
总之,如果说没有建筑企业恶意欠薪,绝对不可能出现恶意讨薪一词!况且,是急着讨薪的农民工,他们大多数全都是外乡人,因为,在建筑工地完工后,这部分农民工,一但拿不到工钱,那就是两手空空打道回乡!问题是,他们回家后,怎样才能向老婆孩子去交待?而且,对不少打工者来说,他们就是一家人的希望!所以说,建筑工地的施工企业,他们必须的把良心摆正,把诚信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农民工兄弟的信任!
防止恶意讨薪,应该支持建筑工人工资日结这种行为吗?
欠薪耍赖皮这种情况都是丧失诚信造成的,工人活干完了,最后血汗钱还难要,为了防止压榨和拖欠工资的现象,打工者迫不得已才走上日结工资这条路,就算是干一天活不给工资,这样的话,只能坑一天的钱,要是干一两个月了,一直耍赖皮拖欠工资,这样的话,就坑了一两个月的血汗钱了。所以说,日结工资这种做法比较现实,对打工者来说也比较有安全感,同时也杜绝了欠薪耍赖皮的后患!干一天活的钱虽然不多,但是基本上都能拿到手里,这样的话,也能激发工人劳动的积极性!这种做法挺好,虽说没有五险一金,但是有一点手里每天都能见到现金,这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总比那些“吹牛皮,画饼充饥”不实际条条框框的东西强多了!
防止恶意讨薪,应该支持建筑工人工资日结这种行为吗?
首先我坚定的认为:所谓的“恶意讨薪”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能够按时、足量把工资发到民工朋友们的手中的话,谁会没事找事跑去堵门、堵路影响社会治安的讨薪呢?
说到底,所谓的“恶意讨薪”绝大部分原因是:恶意欠薪造成的。试想一下,不管是谁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的在工地干活,可是到最后没有工资领;民工朋友们又缺少必要的上诉通道和解决办法,于是乎只有采取一些极端措施了。
恶意讨薪这种说法是典型的将“锅”甩给弱势群体的转嫁矛盾的行为。一般都是恶意欠薪在前,不能及时解决民工诉求在后,最后才引发民工兄弟们的不满而采取不当措施讨薪的。
当然了也不能完全排除个别人别有用心的讨薪,不按合同和规程的胡乱开价的讨薪。例如:说好的一天300元,结果发工资的时候硬是说一天要500;还有就是需要提前支付很多工资等等违背合同和事先规定的薪酬问题。
不过这种情况,我认为那是极少数情况了,大部分还是恶意欠薪导致的所谓“恶意讨薪”。
我们一起来讨论几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会出现恶意欠薪的情况呢?二是,如何杜绝恶意欠薪的问题呢?为什么我不支持民工的工资日结呢?
恶意欠薪多发说白了还是管理和模式出了问题我们应该经常在过年、过节的时候看到一种现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很多民工兄弟没有办法只能堵门、“上楼”、“上塔吊”去要挟或者引发社会关注,才能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工钱。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恶意欠薪的行为呢?其实原因很简单:
原因一:包工头跑路了,导致民工工资没有着落
这种情况最容易发生的,民工从事工作或者受雇于的包工头拿了钱跑路了。本该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包工头人不见了,这工钱也就不知道找谁要了。
原因二:包工头或者甲方有钱不给、故意拖欠
这种情况也会出现,包工头和甲方单位明明是有钱的,可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把钱发到民工手里去。
原因三:甲方或者发包方破产了没钱发了
这种情况就是:发包方直接破产了、资不抵债了,然后没钱发民工工资了。
大概也就以上几种原因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吧!不过说到底还是管理和模式出现了问题而已,中间的漏洞太多、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如何杜绝恶意欠薪的行为呢?其实要想杜绝恶意欠薪的行为也不难,只要做好几招就可以了。我个人总结一下叫做:事前要严格准入、事中要严格监管、事后就是出现问题,要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罚到倾家荡产。
第一招:必须要有充足的实力和资金才能承包业务
现在往往在建筑行业都存在“层层转包、滥竽充数”的现象。这就导致很多施工单位可谓是:毫无底线、毫无实力、缺乏必要的资质和实力的。这些单位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存在。
这样的单位或者包工头就容易出现拿钱跑路的问题,从而导致民工拿不到应有的工资。
我认为任何施工单位进场前一定要检验其资质、检验其实力、检验其资金能力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承包业务的,也不是送点礼请吃个饭就可以拿到业务了。应该严格把控准入制度,让一些资质好、资金雄厚的单位进场施工。
还有就是:尽量减少“层层转包”这种情况,不要出现“七包、八包”这种情况。往往转包到最后的话,这些包工头也就毫无底线可言了。
第二招:事中监管也很重要
很多问题都是出现在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例如:甲方把钱给了乙方;乙方把钱也给了第三方施工单位,结果第三方施工单位拿了钱跑路了,导致民工工资没有着落了。
出现这样的情况说白了就是: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了。我认为可以采取:押金制度,也就是把民工工资单独拿出来放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托管。到了发工资的时候由第三方直接发到民工手里,这样更加靠谱。
当然也要规定好施工单位必须和民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了。
第三招:事后严厉处罚甚至罚的那些不良单位倾家荡产
万一出现了施工单位或者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必须要严格处理、顶格处理,让这些人不敢去拖欠农民工工资了。
例如:欧美发达国家就是采取的这种办法。他们那里拖欠工资会上工会的黑名单的,这也意味着从此以后拖欠工资的单位和人将面临天价罚款,而且永无翻身之日了。因为上了黑名单以后几乎就不可能再次进入该行业了。
那么问题来了:民工工资日结能避免所有问题吗?工资日结当然有好处了,那就是:基本避免了拖欠工资的问题。因为只要第二天没拿到工资的话直接走人,亏也就亏一天的工资而已。
但是工资日结也有非常大的弊端的,我来简单说一下:
1、万一是一个资质良好、非常诚信的单位或者包工头,只是这几天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而已。如果全部日结的话,对施工单位和包工头是严重不利的,这可能让他们随时破产。话说回来,这些人都破产了,民工又到哪里去打工呢?
2、工资日结的话会出现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问题。有些责任心不强或者很差的工人也就无所谓了,反正干一天是一天,工资到手了就好了。这样工程质量如何保证。
3、工资日结也就意味着工人随时可以“改换门庭”的,反正钱已经到手了。这样对整个施工的稳定性会产生严重的影响,随时可能会出现“用工荒”的问题。
4、工资日结无法落实对民工有效的监管和追责。假如民工胡乱施工、不按标准施工的话,施工单位是没法有效制约民工行为的,民工们大不了今天工钱不要了。这样一来,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团队如何管理呢?
我认为,工资日结虽然能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可是副作用也是很大的。采取这种模式的话还是要慎重,要不然会出现“按下葫芦起了瓢”的情况。
最后我还是想说,恶意讨薪的背后根本问题还是先解决恶意欠薪的问题。不要胡乱把责任推给弱势的一方,干活拿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我们还是要考虑如何从准入制度、监管体系、事后追责这三个方面来彻底解决工地乱象以及确保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过说句实在话,恶意欠薪这个问题经过国家这几年的大力整顿和严厉打击,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了!防止恶意讨薪,应该支持建筑工人工资日结这种行为吗?
恶意讨薪这个词语用的不正确。没有恶意欠薪何来恶意讨薪。诚信很重要。
防止恶意讨薪,应该支持建筑工人工资日结这种行为吗?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一直是无法解决的难题,由此产生许多社会矛盾,比如讨薪者爬塔吊,堵公司大门甚至限制相关人员人身自由等比较严重的治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打工者通过正规途径讨要工资都被冠以恶意讨薪的罪名,以上所有问题目前没有妥善的处理办法。因此在这个前提下,愚以为采取工资日结的方式是可行的,对于劳资双方综合考量是利大于弊的,或者说在没有好的方案出台之前,作为过渡,此方式是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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