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1949年12月,拥有7个妻妾的国军将领范绍增率部起义,当范绍增投入到新中国的怀抱后,他的7个妻妾怎么安置,就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剧照)

范绍增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川军将领,年少时曾入过袍哥,也加入过同盟会,参加过反袁护国战争,后来又被国民党军队收编,并一路成长为国军第88军军长。

范绍增由于为人憨厚,自幼就被人称为“范哈儿”,入伍参军后又被人称为“傻儿师长”,曾出现多部以他为原型的影视剧,范绍增最出名的有两件事情:

一是在1942年5月率部击毙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创造了日本陆军创建以来,第一个在职师团长被击毙的先例,范绍增也因此成了著名的抗日英雄。

二是范绍增号称妻妾成群,曾有人戏称范绍增先后娶了40多位姨太太,并把这些姨太太的故事编排得绘声绘色,但实际上范绍增有名有姓的妻妾只有7位。

图丨范绍增

范绍增的原配妻子名叫陈文兰,陈文兰比范绍增大两岁,两人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结婚时范绍增刚刚14岁,在范绍增外出参军后,陈文兰一直留在四川大竹县老家照顾公婆。

随着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长,范绍增又先后娶了张绍芬、叶邵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署熙等6位姨太太,他的7位妻妾给他生下了4男8女共12个孩子。

虽然,家里有这么多人需要范绍增养活,但当时的范绍增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因为他有很多挣钱的渠道,比如跟杜月笙等人做生意等等。

正是因为来钱的渠道很多,范绍增的钱不但可以满足家人花销,还有富余的钱把姨太太赵蕴华、何署熙等人打造成交际花,结识国民党高官的太太,为范绍增加官进爵铺路。

图丨民国时期的交际花(剧照)

然而,当时间来到1949年时一切都变了。1949年9月,范绍增被任命为国民党重庆挺进军总司令。

初看起来范绍增的官职很大,但当时的国民党军队犹如丧家之犬,范绍增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的虚名罢了,当时的范绍增已经决定率部起义。

1949年12月,范绍增率领2万余名官兵在四川渠县宣布起义,因为事先安排得很细致,整个起义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

不过,当起义成功后,很多人的目光又都落在了范绍增的身上,因为范绍增必须要解决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棘手问题——如何安置他的7位妻妾。

图丨范绍增的儿子范之维

其实,范绍增已经提前做好了筹划,范绍增在1949年9月20日,就召集过全家老小开会,他对家人说,想走的可以去香港,想留下的可以暂时去四川大竹县老家居住。

当时,何署熙表示想去香港,范绍增二话没说,就让何署熙带着钱财去了香港,而范绍增的其余6个妻妾则表示想要留下来,范绍增就暂时把她们送到了大竹老家。

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在起义成功后,立即把6个妻妾召集在一起,开了一次特别的家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决定6个妻妾的去留问题。

范绍增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在这6个女人中,需要有5个女人离开范绍增。

图丨范绍增

不过,范绍增并没有给大家选择的机会,范绍增认为自己的原配妻子陈文兰,比自己还大两岁,不但早已人老珠黄,也没有外出谋生的能力。

于是,范绍增就表示,只留下原配妻子陈文兰,其他5个女人分得一部分家产后,立即与自己断绝关系,并前往外地谋生。

6个女人听后非常伤心,抱在一起哭得难舍难分,但6个女人也知道,这是必须做出的选择,而且其他5个女人对范绍增选择原配夫人陈文兰,没有丝毫抱怨。

很快,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4个女人,就收拾好行李,离开了范绍增,后来这4个女人辗转多地,先后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图丨原配夫人与姨太太们(剧照)

这时候,家里除了原配夫人陈文兰,就剩下姨太太叶邵芳了,叶邵芳虽然对范绍增选择陈文兰挑不出毛病,却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范绍增。

叶邵芳说,自己生是范绍增的人,死是范绍增的鬼,绝对不会再嫁他人。任凭范绍增怎么劝,叶邵芳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

可范绍增知道,如果叶邵芳留下,那自己就违背了“一夫一妻制”,但如果自己非得逼叶邵芳再嫁,又怕叶邵芳寻了短见。

最终,范绍增只能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他把叶邵芳送到了成都居住,打算用距离拉开两人的关系,这样时间长了,叶邵芳或许就会选择再嫁。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们(剧照)

然而,范绍增低估了叶邵芳的执着,叶邵芳始终坚持“从一而终”的思想,几年后组织根据范绍增的实际情况,特批叶邵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负责照顾范绍增的生活。

以上,就是范绍增7个妻妾的安置情况,某种程度上讲,这也反映出了,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是如何解决的。

其实,表面上看,古人妻妾成群,但实际上在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在古代,妻子只能有一个,但妾可以有很多。

这样的婚姻制度,对女人是不平等的,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就专门规定了:

“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图丨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这也正式宣布了,过去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在这部《婚姻法》刚颁布的一段时间里,依旧有少数人违法纳妾,甚至把“小妾”当作自己的私产。

比如,湖北一位叫李成才的地主,仅因怀疑小妾张青莲与他人有染,就将张青莲活活打死,而且李成才在被抓住后,竟然还口口声声地说,张青莲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想怎么处置都行。

最终,李成才自然为自己的无知和残忍买单,经过审判,李成才被判处死刑。很快,类似的案例就被宣传报道出来,所有男人也都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纳妾了,可以说这绝对是时代的进步。

不过,我国在禁止重婚、纳妾的同时,还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1952年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里面特别提到:

“在1950年5月1日以前形成的重婚,由于是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一般不加以干涉,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要求的,则准予离婚。”

这个规定,即考虑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又进一步保护了女人的权利,因为按照这个规定,如果符合条件,那男人就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图丨民国时期男人与原配夫人(剧照)

综上所述,回到题主的问题,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其实绝大多数都以离婚告终,也就是那些姨太太恢复了自由身,然后再嫁他人,至于像叶邵芳那样回到范绍增身边的则属于少数。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对于叶邵芳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如果喜欢别忘了点赞关注我,您的支持是我码字的最佳动力,谢谢大家!

文/学史知今

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建国前夕,达官贵人逃亡台湾,大多携正房丶元配走,某书写一个国军将领曾救下一个风尘女子,给他找了一个房子金屋藏娇。在逃亡前和风尘女告别,风尘女讲道他平时文温尔雅,临走时也好聚好散。

老房子邻楼有一个大户人家,占据整幢石库门,有子女五六个全部成家,全住在一起。听人说老头子原来有大小老婆,现在女人是大老婆,二房从没来过丶见过。也没听说有二房生的子女。

国家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当历史遗留的多妻妾,应当只容许留一个,剩余是可以摆脱旧婚姻的束缚。特别是当年被父母作主给人做小老婆的受气的人,更会响应号召积极主动脱离旧婚姻。

小时候,到过一户人家,一家大人两个女人,对外讲是"阿姨"(就是保姆),三子一女,其中女儿是"阿姨"所生。

一男二女感情很好,我去的时候从没见过"阿姨"在干活,相反三人斗地主玩得不亦乐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水到桥头自会直。以前听过双士争雄的说书,却很少听到双妇争夫的故事。看来传统的元配还是"铁打的老婆流水的妾"。

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小时候,邻居大妈家住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虽然已经80多岁了, 但是皮肤白白的,没有一丝斑点,蝴蝶斑、老年斑都没有,透着那么一股子干净。

听我妈妈介绍,说老奶奶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丈夫已经不在人世了,她是来继女家串亲戚的。

当年她丈夫在世的时候,娶的有正妻。正妻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一双儿女无人照看。所以她丈夫又娶了她进门,好料理家事,一方面,照顾卧病在床的妻子,一方面照看两个孩子。

因为我们平常看电视剧当中的小妾,通常都是忍气吞声的角色。所以当时听说她的身份,感觉好可怜呐。

不过后来听老奶奶介绍,其实她的生活也挺幸福的。丈夫在世的时候对他非常好,丈夫的原配妻子因为身体不好,一直缠绵病塌,她也是精心侍奉。虽说是苦了点,累了点,但是因为经济条件非常宽裕,也没有吃太多的苦。老奶奶也生养有一儿一女,平时跟着亲生的儿子一起生活。

每年到了深秋的季节,我的邻居,就是老奶奶的继女,会把老奶奶接来住一段时间。因为我的邻居大妈,她不会给孩子们做棉衣服,所以老奶奶过来的时候,顺便也帮她把家里,孩子们的棉衣棉被做一下。

邻居大妈对老奶奶喊姨,看着挺亲近。

所以看得出来,老奶奶跟继子女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以上就是我听说的唯一的一个“小妾”的人生经历,跟电视剧中演的不太一样。

很平淡,也称得上幸福。

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我身为家国干部,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度。原配阿兰留下,其他6个姨太太,每人去账房领取200两黄金,重新改嫁谋出路!”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突然召开家庭会议,要遣散跟随自己多年的六房姨太太。

就在其他姨太太都听从范绍增的话,拿了钱各奔东西的时候,姨太太叶少芳却要坚持从一而终。

“老爷,无论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

“我叶少芳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辈子绝对不会再嫁给其他人!”

范绍增好言相劝:“少芳啊,现在时代不同了,我的身份你也知道,咱刚刚归了新中国,得听从组织的规定。再说了,你也不希望我在这件事上被人做文章,对吧?”

“老爷,其他的事,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可这件事,我心意已决,此生不再嫁他人,我跟定你了!你可别逼我,逼急了我,死给你看!”

这可让征战沙场的范绍增犯了难。

民国时期,像范绍增一样三妻四妾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建国以后,规定一人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原来那些姨太太的去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这些姨太太离开丈夫以后去了哪里呢?

今天,我们就以范绍增这个最典型的例子来讲一讲。

01,出身地主家的侠义英雄,弃暗投明献身救国事业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英雄促局势。

在抗日战争中,涌现出了无数个抗战英雄,范绍增便是其中一位。

1894年,范绍增出生在四川省的一个地主家庭。因为家庭条件较好,家里人希望他可以好好读书,学习知识。家里人给他花重金请了教书先生,相当于现在一对一的辅导学习,就是希望他将来可以考取功名,为家门增光添彩。

这如果换到别的地主家庭,或许就是一个富贵人家出身的故事。但是范绍增不同,他从小就不喜欢学习,却喜欢学一些拳脚功夫。

范绍增一看书就头疼头晕,打不起精神。一开始家里人还真的以为他生病了,给他请郎中,但是后来发现这些都是他装的。

无奈之下,范绍增的家人就拿着棍子盯着他学习,可就是这样,他也学不进去,气得范绍增的爷爷说:“你就是个哈儿,怎么都不开窍!”

“哈儿”在四川话中的意思是傻子,于是后来的范绍增也有个外号叫“范哈儿”。

当然他是个性情中人,不会在乎这些。

常言道,东边不亮西边亮。既然上帝为范绍增关了学习的这道门,那么也在其他地方给他开了一扇窗。

范绍增从小喜欢去茶馆里,听说书的讲那些英雄行侠仗义的故事,久而久之也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成为故事里的大英雄。

或许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范绍增今后的道路,正如他想的那样。

成年后的范绍增先是加入了当地的袍哥组织(民国时期盛行的一种帮会组织,其他地方也叫哥老会),并且因为自己的侠义心肠在不久以后混成了当地的老大,手下小弟无一不对他信服。

再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范绍增加入了同盟会。没多久他带领的队伍被国军收编,官位一直做到第88军军长。

但当时蒋介石任命范绍增的这个军长只是一个光杆司令,手底下一个兵都没有。不过范绍增并不在意,他在外打拼多年赚钱的门路很多,自己也攒了不少钱。

于是他自掏腰包招兵买马,买各种武器,愣是自己把这个军队组建起来了。

随着抗日战争爆发,范绍增带着自己组建的队伍与日军进行对抗。在一次战斗中,还击毙了一个日军中将,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在战场上消灭日军高层将领,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后来,范绍增带领军队多次挫败日军。为抗日战争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长期和蒋介石打交道,范绍增也意识到国军的无能和蒋介石的个人思想。于是后来他多次在暗中帮助我军人士运送物资和药品。

“管他什么派,只要杀鬼子,都是好军人!”范绍增在心里想,自己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一番接触下来,范绍增决定弃暗投明。

1949年,国军将领范绍增率兵起义,从此成为新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

不过,范绍增也迎来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之前的一夫多妻制。

02,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遣散姨太太

作为起义的大将军,范绍增当然也要做个表率。

之前传说范绍增有40多个姨太太,实际上,范绍增有证可考的女人只有七个。

范绍增的正室妻子是陈文兰,当时陈文兰嫁给他的时候,只有16岁,而范绍增更小,只有14岁。不过,当时因为范绍增和人打架结下了梁子。对方扬言要置范绍增于死地,于是他只好逃走。

陈文兰嫁过来以后,就在范家伺候范绍增的父母,一直等到范绍增发达了以后才被接走。

后来,在范绍增的成长历程中,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叶少芳、何蜀熙,这六位姨太太又参与进来。

这七个女人给范绍增生育了十几个孩子,他们一起居住在位于重庆的范庄公馆。

当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范绍增的老婆和孩子们生活还是不错的。除了平常的教育经费和日常支出,范绍增的每个老婆每月还可以从他那里领200块钱的零花钱。

解放以后,一切都变了,政策下来,范绍增也犯了难。

范绍增有七个老婆,手心手背都是肉,这个男人谁也不舍得,但是既然范绍增投入新中国的怀抱,就要遵守新中国的规定。他只好忍痛割爱。

经过了好几个晚上的深思熟虑,范绍增最终决定留下比自己大两岁的正妻陈文兰。

于是,在起义成功以后,范绍增立刻召开了家庭会议。

他当着大家的面说:“新中国的政策,大家也都知道,必须落实一夫一妻制。我决定了,留下老大陈文兰,她现在年龄大了,以后也不好嫁人,出去也不能找到什么谋生的工作。更何况,早些年伺候了我父母那么长时间,你们都还年轻,有机会选个好人家。”

其余姨太太觉得范绍增说得很有道理,也没有反驳。

“之前我问过你们,想走的可以去香港,留下的就在这里暂时居住。何蜀熙已经带着钱去香港了,你们还有想去的吗?”

六个女人默不作声,过了一会,范绍增又说:“没有的话,剩下的人就收拾东西,来我这里领钱离开吧。”

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范绍增还是有些家底的。既然不能继续照顾这些姨太太,那就给她们一大笔遣散费,也不枉夫妻一场,好聚好散。

忽然,一提到“离开”两个字,在坐的女人都哭了起来,毕竟这一走,就是永生不见了。

看着女人互相抱着哭,范绍增心里也不是滋味。他安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多给你们一些钱,以后日子过得好点。走吧,走吧,祝福你们!”

姨太太们听了范绍增的话,擦了擦眼泪,互相道别。况且现在离开的话还可以拿走一大笔钱,于是几个姨太太就收拾好东西领了钱离开了。

但是范绍增其中一位姨太太叶少芳,却始终不肯离开。

她不仅表示自己要从一而终,而且坚决不会离开范绍增。

范绍增劝了好久都没用,最后怕叶少芳寻短见,就先把她安排去成都居住。范绍增心里想:“时间一长,你看不到我就想着离开了,我可不能因为你破坏组织的规矩。”

没想到这个叶少芳非常有恒心,有毅力。过了很长时间,还是坚持要留下来。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这件事情还是被组织上的有关部门知道了。出于人性化的考虑,领导认为这件事是历史留存的问题,再加上范绍增和妻子年龄大了,以后范绍增也需要有人照顾。所以,组织宽大处理,同意叶少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

后来,叶少芳便和范绍增的妻子陈文兰一起生活。

陈文兰去世以后,叶少芳依旧陪在范绍增的身边,一直伺候到范绍增83岁去世。叶少芳成为孤家寡人也没有离开,直到离世都居住在范家。

不得不说,叶少芳应该是真心喜欢范绍增的,否则也不可能一分遣散费都不拿,也要留在他身边。

03,普通百姓实行“一夫一妻”制,结果如何?

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是当时管的松,没有人去遵守。更何况,那时候的统治者,自己都妻妾成群,怎么做表率要求下面的人呢?

所以在当时只有这个制度,但是人们不能接受,也基本没有人愿意去遵守。

一直到了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次就严格执行了。

大部分的人都遵守规矩,只留了一个妻子在身边,剩下的姨太太全都和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好聚好散。

这些姨太太们有的改嫁,有的独自生活,总之,和原来的家庭彻底脱离了关系。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人企图蒙混过关。

他们对外宣称,这些姨太太是自己的下人,还与他们一起生活。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一时间并不可能立马清除。

更何况,有的女子离开了夫家,连生存都成问题,还有的妻子是从小作为童养媳卖给夫家的。这一类人出身穷苦,也没有生存技能,如果真的离婚了,恐怕自己养活自己都难,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范绍增这样能够给姨太太一大笔钱。

况且这些女人思想保守,就算真的要和他们离婚,他们也会寻死觅活。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遵守制度的。

但也有部分人怀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在法律颁布以后仍然娶了小妾,只是这类人的结果并没有多好。

据说,当时湖北有一个地主,怀疑小妾给自己带了绿帽子,就关起门来绑上小妾,拿着一根棍子活活把小妾打死了。

一看出了人命,有人偷偷报了案。这个地主被抓以后还嘴硬,口口声声说这个小妾是自己买来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

在当时他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首先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其次,故意杀人罪,所以最后他被判处死刑。

当时这个地主也被当成了反面教材进行报道,随后人们引以为戒,也就不敢娶小妾了。

几年以后,政府又颁布了一条新规定:在1950年5月1号之前的一夫多妻制,属于历史留存问题,是否离婚,要尊重女方的意愿。但是,在这个时间以后的家庭,必须要保证一夫一妻。

不得不说,政府考虑还是很周到的,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妥善改变,不至于让很多女人无家可归。

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战乱时期,军官带着发妻跑去宝岛了,把姨太太留了下来,这个姨太太就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

这个姨太太从小受过很好的家教,有文化有涵养,当时为了生存,不得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后来两个人生了儿子,就再也没有生育。

归根结底还是这个姨太太瞧不起自己的丈夫。丈夫没有文化,两个人也没有共同语言。

后来丈夫去世,这个姨太太活到80多岁的时候依然很精致。虽然没有之前花枝招展的打扮,但一看就是和其他的老人不一样,本身的气质就与众不同。

她坐在那里,坐姿端正,端庄优雅,这个女人也在农村完整地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写在最后:

其实,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男人如果和小妾离婚的话大家都觉得正常,但是如果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留下小妾的话,法律也是不允许的,男人也会受到周围人的鄙视。

所以,回归到问题本身来说: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在建国以后基本上按照规定都和丈夫离婚了。她们有的再嫁,有的单身到老。

咱们从原来的一夫多妻制,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女性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男女平等,人人平等,共同构建美好蓝图。

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简单来说,建国后姨太太们大多都选择离婚了,之后她们或改嫁或独自生活,总之是彻底解放了。

我们都知道,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个制度在清朝灭亡后依然存在,民国时期就有很多男人是三妻四妾的,但新中国采取的是一夫一妻制的,那么那些男人的小妾们,也就是所谓的姨太太,她们都去哪儿了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大家都很熟悉的一个人物来说明,他就是哈儿司令的原型人物范绍增。

范绍增是四川人,自幼不喜欢读书,喜欢赌博和结交江湖人士,人送绰号范哈儿。

很年轻的时候,范绍增就加入了袍哥会,后来又经介绍加入同盟会,参加过讨伐袁世凯的护国运动,最后被收编为国军,并一步步成为国军高级将领,最巅峰的时候担任过八十八军军长、第十集团军副司令。

范绍增最让人称赞的地方,还是他在抗日战争中的表现,他虽然出身草莽,但有着拳拳爱国之心,抗战爆发后请缨抗日,带领川军到中部地区作战,并散尽家财作为军费。

并且,范绍增在抗日战争中战绩显赫,不但收复了不少敌占区,还击杀了大量日军,其中不乏日本高级将领,比如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日军第四十师团的少将旅团长河野,等等。

而范绍增得到的荣誉也不少,获得过军政部明令嘉奖及军委会颁布的各级勋章、奖章数十枚,是一位有名的抗日名将。

不过,抗日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范绍增因为不是蒋介石嫡系而遭到排挤,被委任为没有实权的第十集团军副司令,他一气之下就辞职回了重庆,凭借帮会及川军旧部等关系从事民主活动,并与我党地下组织取得了联系,曾为我党运送国弹药和药品,这为他日后起义打下了监视的基础。

1949年,范绍增被任命为国防部川东挺进军总指挥,奉命率领二万余人在四川一带继续抵抗解放军,但他在接管军队之后,于当年十二月通电起义,由此成为革命大家庭中的一员。

起义之后,范绍增作为爱国将领,受到了我党优待,被任命为湖北省沙市军分区副司令员,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安置。

不过,范绍增也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新中国主张一夫一妻制,但他却有多位妻妾,该怎么办呢?

事实上,早在1949年九月范绍增起义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他曾将妻子陈文兰及六位小妾张绍芬、叶绍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蜀熙召集在一起开了一个会,讨论她们的去留问题。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范绍增的六位妻妾,陈文兰是他的结发妻子,比他大两岁,是他的祖父范守中给他包办的婚姻,陈文兰与他结婚后一直留在老家生活,而她后来则在外先后娶了六位姨太太,还生育了十几个子女。

解放前,范绍增是个十分富有的人,曾在重庆修建豪华的范庄公馆,将妻妾们安置在里面居住,除了子女教育和生活开销之外,每个人还可以领取二百元的零花钱,生活可以说是过得相当不错了。

当时范绍增对妻妾们说,想要去香港的可以走,想要留下来的就住在大竹县老家,众人都沉默不语,只有何蜀熙表态要去香港,范绍增便发给她一大笔钱,让她去香港过上了富人生活。

至于其他六位妻妾,则都被范绍增送到老家去居住了,直到他起义之后,面临新中国的婚姻法,他不得不将妻妾们再次召集在一起,讨论她们的去留问题。

其实,范绍增心里清楚,只有一个人可以留下来,其他五个人必须跟他离婚,那么谁该走谁又该留呢?

范绍增首先给妻妾们讲述了国家相关政策,然后直接告诉所有人,陈文兰是他的结发妻子,并且年纪大了,离开后又没有生存能力,所以她必须留下来。

五位小妾听范绍增这么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使劲在那儿抹眼泪,范绍增分给她们一部分家产之后,还跟她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便让她们离开,临走前又告诉她们,以后不要再回来找他了。

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和何淑兰打包行李之后都走了,她们后来的事迹不详,或许是改嫁了,只有叶邵芳死活不肯离开,他还说愿意一辈子照顾范绍增。

范绍增无奈之下,只得让叶邵芳继续住在家中,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他是刚刚起义过来的,如果不在政策上积极靠拢,是会被人嚼舌头根的。

最终,范绍增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决定将叶邵芳送到老家去住,这样做的好处有二,既可以不被人说成是违反一夫一妻制,也可以与叶邵芳保持距离,或许时间长了她就改变主意了呢。

就这样,叶邵芳来到了四川老家居住,但让范绍增想不到的是,叶邵芳自始至终都没有打消继续跟着他的想法。

后来,这件事被有关部门知道了,组织上经过讨论之后,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以酌情处理;再结合范绍增的家庭实际情况,考虑到陈文兰年纪也大了,最终决定让叶邵芳回到范绍增身边照顾他的生活。

就这样,叶邵芳来到了范绍增身边,加上陈文兰,他就有两位妻妾了,但实际上跟他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也只有陈文兰。

陈文兰去世后,叶邵芳继续待在范绍增身边,而在范绍增八十三岁去世后,她依然没有离开范家,直到自己也去世为止。

看完了范绍增处理姨太太的案例,我们再来谈谈新中国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姨太太们又都去了哪儿。

事实上,早在民国建立的第一年,也就是1912年,民国政府就出台了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是制度上的进步,也是文明的进步,是中国走向民主之路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夫一妻制根本没有得到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残留没有完全被消除,毕竟一夫一妻多妾制深入人心,短时间之内是无法根除的。

并且,民国政府在执法上也不严格,就连几任元首(孙、袁、蒋都曾纳妾)也无法做到的事情,又怎么去约束民众呢?

事实上,在整个民国时期,许多政府官员和军官也都是妻妾成群的,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没有人去刻意指责,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1950年5月1日,国家颁发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制。

虽然法律条文并不新鲜,但重点在于执行过程是严格的,也是始终贯彻的,并不像民国政府那样只是说说而已,背地里根本不当回事。

一时间,全国凡是妻妾多的男人都着急了,思想进步的人忍痛遣散了大多数妻妾,只有那些顽固分子拖着不肯执行。

实际上,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执法过程中,是无法做到尽善尽美的,因为很多男人的妻妾出身贫苦又没有生存技能,离婚后连吃饭都是问题;还有些人是童养媳或者买来的妻妾,她们思想固化,根本不敢迈出那一步,寻死觅活的也不在少数。

而有些男人则顽抗到底,他们之中一些人就是不肯离婚,还有些人则假装离婚,然后将妻妾藏在家中,甚至给她们一个佣人的身份作为掩饰,这就给执法造成了极大困难。

因为种种困难和现实原因,新中国在1952年仅对婚姻法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规定1950年5月1日之前形成的重婚,是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造成的,则不加干涉,但当事人如果主动提出离婚,则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国家将主动权交给了妇女,让她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离婚,这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显得更加人性化。

因为这一政策的出台,男人的妻妾们有了自我选择的机会,但她们之中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离婚,毕竟时代进步了,人也在进步,更何况她们是受压迫的对象,当然想要摆脱的了。

举个接地气的例子吧,1950年6月的《人民日报》曾刊登一个故事,一个三十岁的王姓女子,在三七年的时候到四十多岁的周某开的米店中工作,周某已经娶妻生子,但后来两人同居,王某因此成为周某的小妾。

解放后,王某响应国家政策,外出寻找了一份工作,打算跟周某离婚后独自生活,周某虽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最后给了王某三百斤米作为补偿。

事实上,国家为了解决离婚女子的生存问题,给她们提供了很多适合的工作岗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她们改嫁或者独自生活的勇气。

因为国家的鼓励和扶持,大多数小妾都选择了离婚,但也有一些人比较特殊,她们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为此国家也充分予以考虑。

比如说,有些小妾孤苦无依,年纪又比较大,虽然离婚对他们来说充满风险,但她们受够了给人做小,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选择离婚。

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一般会让男人对小妾尽到一部分补偿或者赡养义务,政策上也会有所倾向,避免小妾离婚后无法生活的情况发生,至于说小妾离婚后是独自生活还是改嫁他人,那都由她自己选择。

当然了,也有一些生育了子女的小妾,她们内心其实是很痛苦的,不离婚就会继续遭受压迫和歧视,离婚了又不得不离开子女,独自生活也会显得更加艰难,因此无论如何抉择都不完美。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国家也有一些扶持政策,比如让小妾带着子女一起生活,给她安排工作,或者给一些经济救助,时间长了就慢慢好了。

最可气的是男人选择留下年轻貌美的小妾,而让年老色衰的结发妻子离开,对于这种恶劣行径,政策上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多是情况下正式的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特殊情况除外),即男人只能优先选择将妻子留下。

倘若是妻子主动选择与丈夫离婚,而让小妾留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按照正常的夫妻离婚程序去办就可以了,毕竟他们是合法夫妻关系,离婚的理由只要充足,也是予以支持的,否则则坚决驳回,这与鼓励小妾离婚的概念是不同的。

总之,在国家的鼓励之下,大多数小妾都选择了离婚,只有少数人因为传统观念和实际困难而选择继续留下,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最终还是走向了消亡。

不过,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港澳台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男人纳妾现象,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就有四个妻妾,别人质疑他为何如此,他说自己娶姨太太的时候,澳门还没有废黜一夫一妾多妾制(七十年代才废黜),当今法律对他不适用。

很多香港富豪也有样学样,他们在回归之前疯狂纳妾,甚至拿出大清律来作掩护,因为这一缘故,这些富豪去世之后,留下了众多妻妾儿女,也产生了很多争夺遗产事件。

由于大陆已经全面实施一夫一妻制了,因此看到此类消息,往往会让人产生时空错觉。

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1948年,济南会战打得难舍难分时,国民党将领吴化文率领的2万人部队临阵倒戈,帮助我军取得此战的最终胜利,这还多亏了他的三姨太林世英,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女人。

吴化文有4个太太,其中2个太太身份特殊。新中国成立后,吴化文对太太们的安排,羡煞了中国绝大部分男性。

吴化文的原配马玉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两人是家里包办的婚姻。之后吴化文又分别在20年代、30年代、40年代各娶一个老婆,其中二姨太和三姨太的身份最为特殊。

二姨太叫赵华珍,表面身份是北京协和医院的一名护士,戴笠是她的干爹。但她的隐藏身份,其实是一名军统特务。

三姨太叫林世英,出身书香门第,知书达礼,她的祖父是秀才,官至御史,父亲是举人,满清灭亡后,曾经做到了济南盐业局局长。

这样的女子,为什么会嫁给别人当姨太太呢?

这是因为林世英的身份并不单纯,她其实是我党的一名地下情报人员。

赵华珍的任务是奉军统之命,防止并力阻吴化文投共,而林世英的任务是及时掌握吴化文的思想变化,防止他动摇,同时保护他的安全,防止特务暗杀。

4个老婆,有2个是卧底,这么离奇的事,纵观两党高层,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令人称奇的是,吴化文也知道两个老婆各自的身份,但他就是不说。

是一直到济南战役打响前,左右摇摆的吴化文收到了一封绑着手雷的恐吓信,吴化文一怒之下对林世英破口大骂,林世英才知道丈夫已经知道自己以及赵华珍的身份。

吴化文究竟何德何能,能得到两党的青睐?看一下后人对他的评价就知道了。

后人称他为“跳槽先驱”,他的一生有过四次叛变五易其主。

吴化文祖籍山东掖县,1911年随父亲迁入安徽蒙城。

1920年,16岁的吴化文投靠西北军冯玉祥部当兵,因为比较机灵又很会来事儿,颇受冯玉祥器重,被冯玉祥送进北京教导团学习,之后又到北洋军阀开办的陆军大学深造,毕业后回冯玉祥部任师参谋长。

1930年,吴化文为了保张自忠(当时蒋冯阎中原大战爆发,张自忠投靠了蒋),吴化文带头联络三个旅长上书,惹怒了冯玉祥,要将他捉拿。吴化文得知后,就投奔了当时的山东省政府主席、国民党第三路军总指挥韩复榘。

七七事变后,韩复榘因抗战不力,被国民政府判决,而吴化文因力抗日军,脱离了韩复榘,摇身一变,成为蒋政府下的一员大将,任师长兼山东保安第一师师长。

但因为吴化文是杂牌军,并没有得到重用,连兵源都得不到足够的补给,抗战爆发后,吴化文抵抗得十分吃力。

在这种情况下,吴化文就起了叛变的心思,但是叛到八路军去,他又吃不了苦。正在他无计可施时,恰逢汪精卫伪政府成立,吴化文马上率部加入汪伪政府。

汪伪政府投降之后,兵强马壮的吴化文立即成了香饽饽,又重新被蒋政府招收,成为国军新编第五路军中将总司令。

但蒋看不起吴化文这个人,他只是想利用他来对付共产党,可又不放心他,毕竟他是立场如此不坚定的人,便让他的二姨太赵华珍盯着他,以免他投身共产党。

与此同时,我党认为吴化文其实是属于可以争取的力量,便秘密联系他的三姨太林世英对他进行策反。

论相貌、机智和能力,二姨太赵华珍都不如三姨太林世英,而吴化文最宠的也是三姨太。林世英的弟弟林世昌,是华北的地下党,姐弟两齐协力,将吴化文的母亲也发展成了地下党。

吴化文虽然一直在国共两党之间摇摆不定,但在关键时刻天平还是向林世英倾斜。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林世英在背后做了不少的工作。

在济南战役的关键时刻,林世英对丈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丈夫弃暗投明,给自己的妻儿老小一条生路,而另一边的的赵华珍则一直劝他要对共产党开战。

事实上,在解放军兵围济南城时,吴化文就已经下定决心要起义了,不过当时负责守济南的是蒋介石的嫡系骁将王耀武,而当时吴化文的父母都在安徽,如果他反水,不仅自己有危险,他的父母也会有危险。

林世英就让她的大哥林世达、三弟林世勋乘军用飞机将吴的父母接到济南来。

同时为了保证吴化文的安全,不被军统暗杀,林世英又想方设法不让他去参加王耀武召开的军事会议。

解决了吴化文的后顾之忧后,9月16日夜24时济南战役打响,19日晚吴化文率部2万人起义成功。

济南之所以能在短短8天内就解放,吴化文起义功不可没。不仅大大加快了战役的进程,同时减少了部队的伤亡,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10月22日,毛主席发电祝贺吴化文起义,并将吴化文部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五军,吴化文为军长。

1949年4月24日,吴化文率的三十五军一马当先,占领了南京总统府,将总统府的青天白日旗换成了红旗。5月3日,吴化文又率部解放了杭州,并被任命为杭州警备司令。

新中国建立后,吴化文因病退出军界,政府也没有亏待他,让他投入政界。

他在杭州西湖边上买了一套独栋的院子,带着3个姨太太(原配妻子因病早逝)和子女们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

人们只知道西湖边上住着一个大官,杀过很多日本鬼子,至于他曾经四次叛变五次易主的事,只有少数人知道。

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1950年5月1日,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中第一条就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第2条则规定:“禁止重婚、纳妾。”

那为何吴化文仍然可以和三个姨太太生活在一起?

这是因为我国在禁止重婚、纳妾的同时,中央人民政府和司法部还结合了当时的特殊历史情况,于1952年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根据该规定:

在1950年5月1日以前形成的重婚,由于是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一般不加以干涉,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要求的,则准予离婚。

也就是解放后的法律规定,重婚是违法的。但对于解放前存在的姨太太问题,也就是多妻婚姻,如果他们没有正式离婚,新中国也是承认她们的存在,并承认各个配偶都有平等的继承权,至于遗产份额的分配,要视其劳动能力、所尽义务及经济状况等条件而有所不同。

和吴化文有类似情况的,还有鼎鼎大名的“傻儿师长”,川军军阀范绍增。

只不过范绍增比较狠,起义前就先对自己的多个妻妾进行了安排。当然,和吴化文的投机主义不同,范绍增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

范绍增起义是1949年12月,新中国已经成立了,范绍增是个明事理的人,知道我党实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便在决定起义前,召集一家老小开了一个家庭会议,他很严肃地说道:

现在已经解放了,我们都要听共产党的。但现在家里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家并不符合‘一夫一妻’制度。因此,这个家以后就会散了,大家都早点做准备吧。

范绍增是“袍哥”出身,“袍哥”是清末民国时期四川、云南、贵州盛行的一种民间帮会组织。

1911年,17岁的范绍增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袍哥会。

1916年,范绍增随袍哥首领参加反袁护国战争。后来袍哥首领被亲袁的川军偷袭杀害,范绍增扛起队伍的大旗,继续带领袍哥队伍参加反袁运动。

当达县、渠县一带起义讨袁时,范绍增也参加了起义。之后范绍增开始东征西战,后来被杨森收编,一路做到国民革命家第八十八军军长,并积极参加抗日。

从1939年到1942年,在抗日战争中,范绍增带兵多次立功,然而在前线打了胜仗的范绍增却没有得到蒋介石的嘉奖,反而被调任到第十集团军当一个没有实权的副总司令,范绍增一气之下就回到重庆。

1949年9月,大批解放军已经挺进了四川,蒋介石的结局已定,但他仍然不死心,命范绍增建立4万人的军队,守住四川。

而此时共产党员杨震东接收到组织的命令,要求他策反范绍增。

杨震东便找到了他的外甥黄行伦,黄行伦不负众望,将形势向自己的舅舅分析后,原本就对蒋介石不满的范绍增,便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弃暗投明。

起义前,范绍增对他的部下说:“范大哥随蒙共产党看得起,要收留我,给口饭吃,那好,端人家碗,服人家管。”

所以他要以身作则,先解决自己“妻妾成群”的问题。

传言,范绍增在当军阀时,有四十多个妻妾,不过这完全就是子虚乌有,据范绍增的女儿范之俐所说,她的父亲实际上一共娶过七房太太,总共有八个女儿,四个儿子。

第一任妻子叫陈文兰,是范绍增明媒正娶的妻子,比范绍增还要大2岁,两人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

后来在东征西战的路上,范绍增又娶了六个妾室,分别是二姨太张绍芬、三姨太叶绍芳、四姨太房世民、五姨太赵蕴华、六姨太何淑兰和七姨太何蜀熙。

其中五姨太赵蕴华和七姨太蜀熙最漂亮,为了搞好人际关系巩固自己的地位,范绍增还将这两个姨太太培养成了当时有名的交际花,将他们送进了国民党高官太太们的圈子里。

但现在形势走到不得不分开的地步,能留在范绍增身边的只有他明媒正娶的妻子陈文兰。

对于范绍增的这个决定,二姨太张绍芬、四姨太房世民、五姨太赵蕴华、六姨太何淑兰都欣然接受了这一结果,和范绍增办理了离婚手续,带着分得的家产和各自的孩子,离开了范家,去到各地开始了各自新的生活。

而七姨太何蜀熙在这个家庭会议之前,就已经带着大量钱财和一双儿女去香港投奔杜月笙了。

眼下就只剩下三姨太叶绍芬,她死活不愿意离开范绍增,表示自己要从一而终。范绍增没办法,只能将他送回四川老家。

叶绍芬独自带着儿子范秋生在四川老家生活了几年后,对范绍增仍然念念不忘,也没有再嫁。

组织上得知这个情况后,就给了范绍增一个特批,让他把叶绍芬和孩子接到河南郑州一起生活,当时范绍增任河南省的体委副主任。

所以,我们从吴化文和范绍增对他们妻妾的安置,也可以大概看出在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于民国时期遗留的姨太太问题的解决,基本上就是根据《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来进行安置的。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则,又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保护了妇女的权益,因为有些姨太太们年纪也大了,没有谋生的技能,强迫他们离婚也不现实。总体来讲,这样的规定是非常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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