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袭人对宝玉半推半就云雨情、宝黛爱情很纯洁,到底那个才是真“贼情”?

鲁迅说过: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一部《红楼梦》,洋洋洒洒百万言,归结起来无非两个字——毁灭。王朝的没落,家庭的支离,理想的幻灭,道德的崩塌,到头来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宝黛的爱情也不例外。

通常我们都认为,毁灭宝玉和黛玉爱情的是老太太,王夫人和凤姐一伙。其实她们也不过只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宝黛的爱情悲剧甚至也不能把账完全算在封建礼教的头上。《红楼梦》开篇就已说过,贾宝玉不过是“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来历练的一块顽石罢了。

现代人歌颂爱情,崇尚的当然是“忠贞不二”四个字,宝黛爱情的“忠贞”毋庸置疑,但是当得起“不二”的,只有黛玉。通观全书,宝玉就是个矛盾人物。他反对八股,痛斥假道学,不喜欢封建礼教,但是他总是在坚定和犹豫中徘徊。有人痛批续书居然让贾宝玉去应试,其实如果真正看透贾宝玉的性格,就会明白,这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脂砚斋这样评价他:“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无赖,说不得聪明才像,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真是说到了骨子里。

贾宝玉对林黛玉用情是很深的,但是他不仅和袭人“初试”了“云雨情”,和“可卿”在梦里“干那警幻所训之事”,和宝钗“颠鸾倒凤”,还跟晴雯、麝月、碧痕、芳官、秦钟等人不清不楚,正如他自己所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红楼梦》作者给他的这个性格发明了两个字“意淫”,是恰当的。

造成贾宝玉好色又专情的乖戾性格的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荼毒中国几千年的男权主义。男权主义不仅影响宝玉的人格,也影响作者的思想。女人如果有瑕疵,那就万劫不复。我是男人,我不拘小节是潇洒,是淘气,我这么用心爱一个女人,我就是值得别人大唱赞歌的。

通观《红楼梦》全书,所有的女人无不被男权主义所戕害,这些刽子手里就有贾宝玉和作者!

所以,贾宝玉偷情是真的,爱黛玉也是很纯洁的,至少贾宝玉和作者,以及同样患有男权主义综合征的我们都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换一个角度,女人都在偷偷摸摸,而真正偷偷摸摸的男人却从来没有受到过指责。

《红楼梦》中,袭人对宝玉半推半就云雨情、宝黛爱情很纯洁,到底那个才是真“贼情”?

所谓"贼情”,便有"偷"的意思,凡不合理法之情便是贼情。先看一看袭人与宝玉的半推半就之情是否符合理法。

第六回,宝玉得了警幻仙子所训之事的甜头,又经袭人含羞笑问详情,便欲与袭人云雨,袭人自认自己是贾母已将自己许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而实际上呢?袭人是贾母暂借到宝玉那里,只是为了照顾宝玉生活而己,因为袭人的工资还在贾母那里领。第三回中介绍袭人时说的很明白:

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皮,吾竭力尽心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

而贾母真正指给宝玉的是晴雯。七十六回,贾母曾针对王夫人的谎言说过“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这些丫头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另外,有规矩的人家,在男子未成年前是不让开晕的,就是宝玉十六七时,王夫人已许袭人妾室之位,尚且认为宝玉年纪尚小,贾政知道了又恐说耽误了书,想想宝玉与袭人初次云雨时,宝玉仅十岁左右,尚不成年,袭人与宝玉云雨,岂不是越礼,而袭人之想,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为自己贼情找一合理借口而已。

宝黛爱情,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虽遭人猜疑,却并非贼情,正如五十四回,贾母声讨那些所谓的才子佳人书,说那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写佳人才子,最没趣儿。说什么小姐一遇到才子,便没了礼法,有了私情,也不想想,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都是丫鬟婆子成群的,怎么会“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编的前言不搭后语,连一个影儿都没有。

贾母批判过那些才子佳人私情不合理之后,又推测那些编书人的险恶用心,说他们有的是妒人家富贵,有的是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有的是。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也想着得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儿。

贾母掰谎,哪里是掰谎,分明是在替宝黛爱情正名儿:前面袭人向王夫人表示,担心表姐妹与表弟兄会做出“丑事儿”,这里贾母就说起这些官宦之家,哪个不是知书达礼,下人仆从成群的,岂会有“贼情”发生,纯粹是杞人忧天。

《红楼梦》中,袭人对宝玉半推半就云雨情、宝黛爱情很纯洁,到底那个才是真“贼情”?

我们常常说“宝黛爱情”很纯洁,这种纯洁主要讲的是精神层次上的恋爱,我对贾宝玉的爱情观或者说婚姻观是这样认识的,贾宝玉希望娶林黛玉为妻花袭人为妾,在宝玉的心中,有这样一个婚姻的格局。故而我一直认为贾宝玉所说的“两个和尚”,一个是说给林黛玉,一个是说给花袭人。

从爱情角度来说,贾宝玉是深爱林黛玉的,从来没有改变过。然而宝黛的爱情并不是平等的,贾宝玉爱林黛玉,渴望娶林黛玉为妻,黛玉对贾宝玉亦是如此。但是二人的爱情还是保留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思想,还是保留了“男权主义”的思想,无论宝黛二人承认不承认,事实都是如此。林黛玉提防情敌薛宝钗,却从不提防花袭人,甚至还当面喊花袭人为好嫂子。也就是说林黛玉害怕别人抢夺“正妻”的位置,至于贾宝玉的“妾”,林黛玉没有那么上心,甚至在黛玉的内心认为袭人成为宝玉的妾,都应该是合情合理的事。故而宝黛的爱情真的公平吗?

贾宝玉爱袭人吗?肯定是爱的,但是这种爱有别于林黛玉的爱,宝玉爱黛玉属于纯洁的爱情,但是宝玉爱袭人,很多程度上是习惯,是亲情,是自己人。可以这样说贾宝玉把花袭人当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是自己无法离开的“物件”,贾宝玉对花袭人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亦妻亦母”的情感,宝玉对袭人是一种依赖上的爱,无论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是。至于说“贼情”,我觉得谈不上。宝黛爱情更多的是一种默契,是一种放在心里,如果真的是“贼情”,宝黛爱情就谈不上纯洁了。

《红楼梦》中,袭人对宝玉半推半就云雨情、宝黛爱情很纯洁,到底那个才是真“贼情”?

谢谢邀请!这些根本谈不上是贼情!贼,肯定是偷了!比如贾链与鲍二家的偷情,被凤姐泼醋。贾珍与秦可卿。当然这些是主子的事,可以不计较!但是下人就允许了,比如秦钟与智能儿!两情相悦!甚至宝玉成全,也不能怎样!这是那时的规矩!对这些下人的规矩。这在贾府丫鬟与人偷着谈恋爱被赶出去的也有几起!甚至自杀而亡!这些下人是没有这些权利的,她们是被买了的!或是卖了的!只有主人说让你嫁给谁或是聘给谁才行!要不就是赎身! 再说袭人,她是王夫人安排给宝玉的贴身丫鬟!后来来王夫人又给她涨了月钱,暗自默许了她的名分份!那么她和宝玉发生关系,是正常,这在贾府几乎是都知道的事情了。像袭人这样的丫鬟也是愿意的!她们是很愿意也很在意这种名分的!就连黛玉都乐着喊袭人嫂子了!这样的情况还有一个就是萍儿,只是她也没有名分,只是主人的同意! 还有林黛玉,她一进贾府看到宝玉,两人就感觉好久以前见过,一见钟情了!两人耳鬓厮磨真情可见,只能说两人是纯真的爱情,从他们一起看《西厢记》,就能知道曹雪芹极力地描写他们贯穿了整个小说的凄美爱情,是想更明确的表达对传统的封建文化和孔孟礼教的反抗和批判!封建社会普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没有自己确定终身的自由!黛玉与宝玉也只能是这些规则的牺牲品!

《红楼梦》中,袭人对宝玉半推半就云雨情、宝黛爱情很纯洁,到底那个才是真“贼情”?

宝玉的这两种“情事”都不属于贾母掰谎所说的贼情。

先说袭人,她是贾府买来的奴才,主子一时兴起,要拉她共赴巫山云雨,做为奴才她要顺从,从这一点来说,奴才们是很可怜的,因为是宝玉,和宝玉发生亲密关系是许多丫鬟的梦想,所以这种给读者的痛苦感大大降低,甚至还会有丫鬟们愿意主动投怀送抱之嫌,如果换成贾赦、贾珍,画风则完全就会变了。

再说林黛玉,黛玉进贾府时只有六七岁,一来就安排和宝玉一起住一起吃,宝玉自己的话说“一桌吃一床睡”,可见亲密到什么程度,这是贾母让二人竹马绕青梅的刻意之举,两人的感情好老祖宗才放心,一旦有个风吹草动,贾母就抱怨天抱怨地的,就连二门外的小厮对两人的关系都是笃定认可的。宝黛的感情是经过长时间沉淀下来的,一直是公开化的,和私没有任何关系,和贼更是不挨边。

而贾母口中的“贼情”有一个前提,就是大家小姐缺少教养、行为不检点的作法,一个姑娘见到一个清俊男人就往自己终身上联想的行为,贾母也说了,仕宦书香大家小姐不但知礼读书,身边丫鬟奶母一大群,根本不会存这样的念头,也没有这样的机会,这句活,就等于把贾府里的女孩子们剔除在外了,因为她们根本没有那个机会,也不懂这些事。

贾母这个话是明显嘲笑薛家,批评薛宝钗的,薛家见宝玉有玉,就弄了个金锁来配,贾母早就不高兴了,为宝钗举办成人礼,让薛家让出梨看院给小戏子们住,两次都没能撵走薛家,后来更过分了,还把元春拉入金玉良缘阵营,宝钗戴上红麝串昭示娘娘旨意,贾母马上就回敬以“宝玉不可早娶”拖字战术,薛家不但装听不懂,宝钗更是单独一人频频造访怡红院,不分晚上人家要睡觉还是午间人家正休息,直闯青年公子的卧室,宝钗入府己是大姑娘,她对宝玉当然不能与黛玉湘云般同日而语。

贾母的掰谎至少点出三点针对宝钗,一是大姑娘的宝钗一见到一个清俊的男人(宝玉)就想起了自己的终身,一开始就因金锁配玉的说法,自己存了心,表面上远着宝王。二是宝钗因为不是仕宦书香大家小姐,在知礼上是有缺陷的。三是不分白天晚上,一个姑娘,身边一个丫鬟都不带,直闯青年公子的卧房,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算不得佳人。

按说薛家为自家女儿谋得嫁进贾府的可能不犯法,很正常,宝钗也绝对配得上宝玉,关键是这触及到贾母的利益与底限,所以,老宗祖对待薛家才从婉转提醒到越来越直自炮轰。

(我是屏山,欢迎点评、关注,为您探究红楼一梦。图片来源:87版电视剧《红楼梦》)

《红楼梦》中,袭人对宝玉半推半就云雨情、宝黛爱情很纯洁,到底那个才是真“贼情”?

诚邀!这个提问真的是不怀好意。先来批判几句,然后再分析一下。

所谓“贼情”,无非是说不合礼法。所谓封建时代的礼法,无非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按理说,袭人在与宝玉偷试云雨情之时,并未得到王夫人抑或贾政和贾母的许可。所谓的她认为自己是被贾母给了宝玉的,“今既如此,亦不为越礼”,其实是袭人的自我安慰。说到底,袭人是被贾母派来服侍宝玉饮食起居的,并没有准许他们做云雨之事。因此,后来的袭人才会特别心慌,千方百计讨好王夫人,以便早日让自己成为“准姨娘”。果然,在袭人一番“进言”之后,王夫人认为袭人是个好人,准了她的姨娘之位。这样,袭人的心才开始真正安稳下来。这说明,袭人之前与宝玉的关系,是真“贼情”。

虽然贾府曾经有兴儿所说的,“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这样的规矩,但问题是,发生关系的时候,爷们还没大呢!

按:袭人与宝玉发生关系的时间,不过在宝玉十一岁左右,终究还是太小了一些。

从后面贾政说的“且忙什么,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我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只是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来看,袭人难免勾引少爷之嫌疑。

宝玉和黛玉不然,不涉及云雨之情,纯以真情相交。宝玉与黛玉,不仅是姑表亲戚,青梅竹马,还是灵魂知己。而且他们的交往也基本上停留在“发乎情止乎礼”的范畴内,所以根本不涉及什么“贼情”。他们的感情是自然生发的,不是靠肉体维系的。没了袭人,宝玉尚可苟活于世;可没了黛玉,宝玉就失去了“玉”,失去了心,再也无意于人间诸事了。所以后面贾宝玉出家竟然是《红楼梦》必然的结局。

欲知更多《红楼梦》详情,欢迎关注头条号:半瓣花上阅乾坤。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