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为什么与宝玉换衣服?
晴雯是《红楼梦》作者偏爱的一个角色,性情刚烈、敢爱敢恨,用平儿的话说,就是“爆炭”脾气。
也因此,作者在晴雯身上不惜笔墨,份量只比黛玉略少,在丫鬟当中是最多的,足见作者对她的欣赏和偏爱。《红楼梦》中有许多经典的场面,与晴雯相关的就有晴雯撕扇、晴雯补裘等等,宝玉最后与晴雯诀别,也是其中之一。
第七十七回,病中的晴雯被王夫人赶出大观园,住到表哥家中。宝玉偷空前去探望,中间的过程描写,有不同的版本。比较简洁的版本是晴雯咬断两个指甲交给宝玉,又脱下贴身的一件旧红绫小袄儿。
宝玉在这方面经验丰富,立刻明白她是要交换,就把自己的贴身袄脱下来,扶她半坐起来,帮助她套上袖子。然后晴雯躺下,哭道:“你去罢!这里腌臜,你哪里受得,你的身子要紧。今日这一来,我就是死了,也不枉担了虚名。”
随后她的表嫂就闯了进来。
那么,晴雯为什么要与宝玉交换贴身的小袄?
在脱衣之前,她哭着这样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 我虽生的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日既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在这里,晴雯说的是真情。宝玉胆子小,夜里需要有人陪在房中一起睡,就是在他的床外再搭一张床,同屋不同床。过去一直是袭人睡在那里,两个人的云雨之事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后来王夫人承认袭人的地位,袭人反而越发注重自己的行为,夜里或者背人的时候,尽量避免与宝玉亲近。
于是夜里换成晴雯陪着宝玉睡一房。晴雯一直没有任何越轨之事,反而蒙受指责,所以特别冤屈。现在她很后悔,当初没有和宝玉做成好事,空担罪名。
也有的版本中,晴雯说她穿着宝玉的袄,她在棺中就像在怡红院中一样。又嘱咐宝玉,回去别人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
无论如何,此时晴雯知道自己死期将至,送指甲、换袄,是把一个少女的身心全部交付给宝玉。一切都难以挽回,这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美丽女孩的刚烈表白,当她孤独面对死亡时,那件贴身的小袄将是她最后的一点慰藉。
晴雯为什么与宝玉换衣服?
“衣,依也”。宝玉与晴雯之间的感情发展,始终有“衣”在其中穿针引线,有衣才有依。
第五十一回,袭人不在家,晴雯与麝月服侍宝玉,夜间麝月出去,晴雯唬她,没有披衣前着了凉,宝玉叫她“快进被窝来渥渥”,这是二人因缘之始,是小儿女无机心纯洁动人的情缘。
接下来晴雯果然病倒,恰巧宝玉将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金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于是正发高烧的晴雯只得奋勇拼命,以至补完之后昏倒在地。后来晴雯死后,宝玉睹物伤心,关起门来焚香祭亡魂。
尤其是第七十七回《俏丫头抱屈夭风流》,写晴雯临死前拼尽残存的一点力气,在被窝里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要宝玉穿上,说: “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一样了……,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真是中国文学中惊心动魄一幕!
晴雯姑娘之用贴身小衣,既表达了对宝玉公子炽热大胆之情,又表现了对旧礼教、旧秩序的压抑的反抗,兼有自由生命之倔强刚烈与男女情缘之深至细腻,如此用“衣”,兼有衣之二柄:突破秩序与直入人心,二者相反而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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