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为何还要杀他?
鲁达并没有打死郑屠的意思,一切都是郑屠自找的。
郑屠的礼貌是必须的鲁达找上门时,郑屠是笑脸相迎的。直到鲁达动手之前,哪怕心里再委屈,郑屠一直强忍着认真切他的肉。如此说来,郑屠因为态度好,所以能博点同情分了?当然不是,因为郑屠的有礼貌是必须的。
首先,他的职业就是杀猪卖肉,既然卖肉那就得面对顾客。都说顾客就是上帝了,郑屠的这种礼貌不会也得学到熟练起来。面对三教九流的人,你都得带着笑容讲些礼貌,否则谁还会光顾肉摊?另一方面,鲁达的身份问题。鲁达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谁敢轻易得罪?再说他可是打着经略相公的旗号去买的肉:奉着经略相公钧旨,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不要半点肥的在上头。特殊的身份加上假传旨意,所以鲁达接连三次要“十斤”东西,郑屠一直是笑脸相陪。
所以说,郑屠的有礼貌是必须的。其职业习惯是一个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因为他对鲁达的敬畏。有权有势的人他不敢得罪,哪怕是后来对鲁达表示不满,郑屠也是带着笑说的。
何罪之有?他狂!他讹诈!郑屠虽说不是罪大恶极,但罪是跑不掉的。
首先,他狂妄。一个杀猪卖肉的,居然自称“镇关西”,这得是多狂啊。要是其他绿林好汉听到了这个名号,还真以为是一个威震什么关一带的豪强呢。这一点就足以把鲁达气炸了,看看鲁达怎么说的:(我鲁达)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作镇关西!(“关西五路廉访使”指的是老种还是鲁达,这个问题,中学课文注释是“指老种”,但很多学者都认为这是“指鲁达”,认为鲁达是乱套了一个官职想吓唬郑屠,毕竟鲁达没文化也可能不知道廉访使到底什么官。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信课本的智者,但我信质疑的那些“仁者”。我的证据,在评论区发了期刊的截图。)鲁达关西五路廉访使都不敢自称镇关西,你这么叫不是要骑在人家头上么?这郑屠没罪么,有罪,狂妄罪!
郑屠还有另一个罪,那就是讹诈。当初骗金翠莲跟了他不说,居然还让金氏父女立了个三千贯钱的收据却不给钱,典型的虚钱实据。回头因为家里母老虎的原因,两人分手了。本来好说好散就算了,可这厮竟然有脸追着人家还三千贯钱,把人逼得卖唱挣钱去了。
一是狂妄罪,二是讹诈罪,放任何一个在鲁达眼里,这都是该揍的人。
郑屠的死,纯属自找鲁达并不想要郑屠的命,最多就是暴揍一顿让他放过金翠莲父女。可这个郑屠不识好歹偏偏自找苦吃,害得自己莫名其妙的送命。我们看他挨打的经过:
鲁达先是两个肉包包砸过去,郑屠发怒,拿起家伙要找鲁达玩命。鲁达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郑屠倒地。下来,鲁达上前一脚踩住郑屠,先数落了几句然后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郑屠鼻子都被打得歪了半边,本来早早示弱也许有希望活命,可他偏偏说了句“打得好!”
小时候有过打架经历的朋友都知道,有一种嘴硬的伙伴,每次挨了打,他总会嘴硬说“打得好”之类的话,惹得对手发怒往往会再给一下子。郑屠就是这号人。
果然,鲁达听了这话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于是挥拳又给了郑屠一拳。
这下郑屠知道错了,赶紧求饶。该求饶时你嘴硬,现在叫饶你,我就偏偏不饶你!很符合心理学道理,一般人打架往往会有这种情况。于是呢,郑屠又挨了一拳。
《水浒》最著名的三拳于是就这样产生了。看过整个过程,如果还说不是郑屠自找的,那就过分了。
结语郑屠作为一名普通人,却能做出令人憎恨的事。且不说鲁达,遇到了其他梁山好汉,谁都会把郑屠给暴揍一顿。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有人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为何还要杀他?
我特意看了下,题主是大学教师,粉丝55万。会不会有学生拿这样的问题问您?假如有学生这样问,您真的答不出?还是应该先训学生一顿,让他自己回去读读原著,顺便反思一下自己的价值观?
郑屠礼貌,因为鲁达是提辖;郑屠虚钱实契,强骗了金翠莲;鲁达只想教训一下郑屠,结果义愤填膺,不自觉地下手重了些,误伤了郑屠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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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为何还要杀他?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第一,郑屠切肉十分礼貌,不是这个人有素质,而是畏惧权贵的小人。
大家注意,鲁智深并不是以自己的身份去的,而是作为传达小种经略相公的命令身份去的。
大家知道小种经略相公是什么人?
这是宋代仅次于皇帝的地方军阀!
在宋代采用以文驭武政策,不允许出现军阀。
但对于陕西这个地方处于对抗西夏的第一线,所以无可奈何必须使用军头。
如果采用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方法,必然造成陕西的军事实力低下,无法对抗西夏。
所以,小种经略相公和他父亲老总经略相公均是军阀,掌握军权,操纵地方行政。
大家注意,就算是当地知府要抓捕鲁达,都必须先要得到小种经略相公的批准才能行动。
而相公还说,就算抓住鲁达也要向他们报告案件审理情况,经过他们批准才能处理鲁达。
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打仗了,相公他们一句话就可以赦免鲁达去从军打仗。
如此人物就算皇帝也忌惮三分,何谈一个城里的屠夫。
郑屠如果对小种经略相公有什么不尊敬,分秒就家破人亡,他当然要对传令的鲁智深要有礼貌。
但发现鲁智深是以个人身份来消遣他,郑屠立即能够动刀子,可见他对鲁智深毫无尊敬可言。
第二,郑屠是骗财骗色的下三滥。
郑屠以三千贯买了金翠莲这个美女,同她上了床但并没有给钱。
随后郑屠的原配太太将金翠莲赶出家,又强迫退还三千贯。
此举本来就是下贱行为!
因为金翠莲已经和郑屠上了床,等于是做了他的妾,这种情况下又有什么理由拿回三千贯?
打个比方,我定了一个外卖火锅,说好给300元。现在外卖送到了,我付了300元,然而吃了几口说不好吃,要退还300元,试问天下有这种道理吗?
这已经是下贱了,更别说之前根本就没给钱。
有人说,可能是金翠莲说假话,但稍微推论一下就知道不是这样。
一,店小二明确说了确实郑屠让他坚持金翠莲父女,要退3000贯。
二,当时并没有银行可以汇款到异地,3000贯换算成银两也是很多的,试问金家父女又能藏到哪里不被郑屠发现?
况且,如果金家真的拿到3000贯,也不至于去酒家天天卖唱到啼哭的地步。
可见,郑屠不但白玩人家女孩,还要借机敲诈一笔,这种下三滥比强买强卖的泼皮牛二还要下贱百倍,被打死了也是活该,该死。
第三,郑屠不是普通屠夫。
大家知道三千贯有多少吗?
林冲买了一把绝代宝刀,也就花费了1000贯而已,大体相当于今天三五十万人民币,可以买一辆豪车了。
而郑屠能够随便拿出3000贯买个美女,等于拿出一百多万呢。
这绝对是富豪人家。
而郑屠并不是自己切肉卖肉的屠夫,其实是开肉铺的:且说郑屠开着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郑屠正在门前柜身内 坐定,看那十来个刀手卖肉。
大家注意,他手下卖肉的就有十多人,其实就是个老板。
古代卖肉和今天卖肉不同,古人吃肉很少,卖肉的利润很高。
后来石秀和杨雄丈人合作开肉铺,才一个月全身上下就穿了新衣裤,可见收入很高。而他们的肉铺只有一个伙计,可见郑屠在当地也绝对是有钱有势的人。
而且从郑屠刚发怒就操刀来看,此人十有八九也是地痞恶霸,欺行霸市的人物。
第四,鲁达并没有想打死郑屠。
鲁达只是想去打他一顿,教训他一通,为金翠莲父女出出气。
谁知道,郑屠不耐打,三拳就打死了。
郑屠非常下流,毕竟罪不至死,鲁达打死他是略有过分,但自己也流亡江湖到死,也算是倒霉了。
话说回来,鲁达和郑屠只是互殴,郑屠还拿了刀子。鲁达此举最多是斗杀误杀,流放而已,也不会判死刑的。
不过郑屠这种人渣,打死了也好,净化社会,对国家人民都有好处。
有人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为何还要杀他?
这是三个问题。要逐个来说。
一,郑屠见了鲁智深来买肉,为什么会客客气气,十分礼貌谦虚?
鲁智深是官,郑屠是民。他们存在身份差。
郑屠要是敢跟鲁智深叫板,那才见了鬼呢。
而且抛开他们的身份差别不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原文小说中借鲁智深之口,说的很清楚:郑屠是因为攀上小种经略相公的关系,才把生意做大的。
鲁达听了道:“呸!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泼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小说中的渭州,也算是个繁华小城了。有钱人肯定也有一些。
但凭啥只有郑屠可以叫镇关西?却不见别的财主也这么叫呢?
说白了,还不是他跟小种经略相公有关系。
而鲁智深与小种经略相公又是什么关系呢?
小说的第二回,也说的很清楚。
鲁智深打死郑屠后,郑屠的老婆马上到衙门告状。结果当地府尹根本不敢直接抓人,还得先去请示军区司令小种经略相公的意见。
府尹随即上轿,来到经略府前,下了轿子,把门军士入去报知。经略听得,教请到厅上,与府尹施礼罢。经略道:“何来?”两人碰面后,小种经略相公问府尹:你跑过来来有什么事?(“何来”)
一幅居高临下的口气。
典型的“上官”对“下官”。
府尹立即禀报,说您麾下的提辖鲁达无故打死郑屠。我来请示意见,看您怎么处理。
小种经略相公听后,吃了一惊,寻思这鲁达也太嚣张了。打死人了,让我怎么护短?
这鲁达虽好武艺,只是性格粗卤,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护得短?须教他推问使得。言外之意。鲁智深打死人,这事很难办。
但如果鲁智深没闹出人命官司,郑屠只是凭白挨一顿打,那根本不叫个事儿。府尹和小种经略相公才懒得搭理郑屠这等小角色。
后来,小种经略相公和府尹达成共识。
鲁智深可以依法传讯,毕竟是杀人犯。
但定罪之前,得先跟老经略打个招呼。
因为鲁智深是从老爷子那里借调来的。
以后老爷子那边打仗,万一找我要人,我也可以有个交代。
府尹则表示,一切按潜规则办事,您放心。
经略回府尹道:“鲁达这人,原是我父亲老经略处军官,为因俺这里无人帮护,拨他来做个提辖。既然犯了人命罪过,你可拿他依法度取问。如若供招明白,拟罪已定,也须教我父亲知道,方可断决,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我估摸着,就算鲁智深不跑路,他也不可能判死刑。因为小种经略相公明确说了,我爹以后还要用鲁智深,他要是死了,以后老经略问起来,得交出人来才行。
所以最后的结果,估计也就是鲁智深挨二十大板,流放边关。然后,再找理由把他发配到老经略治内的其他地方,戴罪立功,很快就能官复原职。(参考杨志)
只不过,鲁智深觉得没人给他送饭,进大牢要饿肚子了。自己跑路了而已。
说到这里,鲁智深和小种经略相公的关系就很清楚了。
他属于打郑屠一顿,小种经略相公不管。
打死了郑屠,小种经略相公也会千方百计给他护短的主。
这号人,郑屠哪里惹得起?
郑屠一个区区杀猪的,要是没了跟小种经略相公的这层浅薄关系,他还算个啥?他就算不怕死,不怕挨一顿揍,他也怕砸生意。
毕竟郑屠也是有家室的人,他得顾着一家老小的吃喝。
实际上,郑屠也是不清楚鲁智深底细。
只知道鲁智深在小种经略相公麾下效力。不知道他与老经略的关系(相当于军区司令的警卫连长)。如果他知道的话。别说是切十斤寸金软骨了。鲁智深就算是让他切掉自己十根手指头,他也不敢不切。
再说第二问题。金翠莲欠郑屠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
小说里面对此有交待:金翠莲父女确实被郑屠骗了。
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作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父亲懦弱,和他争不得。他又有钱有势。当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讨钱来还他?没计奈何,父亲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儿,来这里酒楼上赶座子,每日但得些钱来,将大半还他,留些少父女们盘缠。郑屠娶金翠莲为妾,答应给三千贯钱,相当于买身钱。双方签字画押。
结果,文书签了,金翠莲也被郑屠白睡了三个月,郑屠却没给买身钱。
没给钱,都不说了。关键是,金翠莲被郑屠的老婆赶出了家门。她不仅被白嫖了,而且还得还钱。
还钱?还什么钱?
还她卖身的钱啊!
不是说郑屠没给钱吗?她为什么要还?
因为郑屠手里有契约。
官府打官司,府尹会先看契约。郑屠说自己给钱了,金家父女把钱用完了。现在金翠莲不卖身了,郑屠当然有权利把我钱要回来。
毕竟契约上还有画押呢。无论金翠莲父女有没有收到钱,她都得还。
这公平吗?这当然不公平。但没办法,这就是现实。谁让她当初不留个心眼来着。
当然,以上只是金翠莲的一面之词。她也存在撒谎的可能性。
但鲁智深在揍郑屠时,也问过他了:“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
郑屠没辩驳,只说:“打得好!”
这很反常。要是金翠莲真的说谎了,郑屠真的给钱了。他应该立即解释才对。
挨打不挨打的先放一边,自己被冤枉了,总不可能完全不辩驳吧?
他怎么可能还大叫“打的好”,主动申请再挨鲁智深两拳呢?
所以,金翠莲其实很可怜。郑屠就是欺负她是个外地人,既骗她身子,还勒索她钱财。
最后是第三个问题,鲁智深为何要杀郑屠?
其实鲁智深没想杀郑屠。小说写的很清楚。
鲁达寻思道:“俺只指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鲁智深只是想教训郑屠一顿。但不想郑屠那么不挨揍。竟然三拳就被打死了。
这里我们可以再牵扯出一个问题:鲁智深为啥不小事化了,非要揍郑屠一顿?
我觉得,除了鲁智深要在史进、李忠面前充英雄,以及他心里很不爽(自己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都没自称镇关西,一个卖肉的屠户竟敢自称郑关西),等因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鲁智深要维护老经略和小种经略相公的名声。
其它因素,鲁智深或许能忍住脾气。但唯独这方面,他是真不能忍!
因为前面说了,郑屠由于是跟小种经略相公扯上了那一丢丢关系,所以才把生意做大。
那么他在渭州城内能横行霸道的原因,估计多半也是因为大家畏惧他与经略府的关系。
我们当然知道,在小种经略相公眼里,郑屠只是小角色,根本不会搭理他。但渭州城内的小老百姓未必知道啊。
尤其是像金翠莲这种外来人就更不知道了。
我们从店小二帮郑屠监视金翠莲父女就可以看出,郑屠平时在渭州绝不是什么善茬。
像郑屠这类人,即便是今天社会也很常见。
今天有些人,仗着和官员有点经济走动、来往比较频繁,就感觉比老百姓高一等,甚至将这种关系故意夸张润色一下,就能狐假虎威的吓住绝大多数的老百姓。
他们能吓唬别人的筹码,并不是钱。而是他们与官员的那层所谓的“关系”。
他们越是嚣张,大家伙就越是痛恨他们背后的那个官。
到最后,最惹人嫌的,不是他们。也是他们背后的官。
所以,鲁智深非得揍郑屠一顿不可。
他不止为了自己的面子。更重要的,他要维护老经略和小种经略相公的名声。
他打郑屠一顿,让郑屠颜面扫地,让街坊邻居都知道郑屠跟经略府没什么关系。鲁智深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种操作,在社会上其实很正常。只是鲁智深非同寻常,手太重,三拳打死了郑屠户。
有人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为何还要杀他?
题主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确实没有罪。鲁达根本不该杀他。言之凿凿,理由充分!
一、金翠莲确实本来欠了郑屠的钱。金翠莲同父母一起到渭州投亲不遇,母亲不幸身死。父女俩在酒店碰上了当地唤作镇关西的郑屠。
郑屠见金翠莲貌美,答应给金翠莲父女三千贯钱,让金翠莲写了三千贯钱的欠条给了他。
郑屠收了金翠莲的欠条,却没有付钱给金翠莲。也就是小说《水浒传》里说的“虚钱实契”。
从此金翠莲就欠了郑屠三千贯钱,因为金翠莲欠了郑屠的钱,无钱还债,就被郑屠强娶去做妾。
这郑屠本是家有老婆的,家里忽然多了个二娘。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大娘一时大发雌威,河东狮吼,赶走了金翠莲。
金翠莲被赶出郑屠家,但郑屠说,你还欠了我三千贯钱没还,得还清了我的钱,才能离开渭州!
金翠莲并未收到郑屠的钱,但郑屠说金翠莲欠了他的钱,本题的题主也说:“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是债主,题主是证人!
金翠莲欠钱也好,不欠钱也好,难道堂堂郑屠说的话还能不作数的?难道堂堂题主做的证人也有不作数的?
不管怎么说,金翠莲都确实本来欠了郑屠的钱!没欠也欠!
二、既然金翠莲欠了郑屠的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你有何理由杀了镇关西?说得在理!自古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金翠莲被郑屠拘在酒店里卖唱还钱,鲁达你为何拳打镇关西杀了郑屠?
题主向来都是强逼没有欠他钱的人写欠条给他,却从来没有遇到像鲁达这样岂有此理之人!
欺压良善,强娶美女,向来是郑屠,也是我题主常干的,也是习以为常的事!何罪之有?
在小种经略相公门下有关系,而且还得到我题主这样的人物支撑的镇关西,让你金翠莲还钱,不就是你前生的福分?
在小种经略相公门下有关系,有财有势,而且还得到题主这样的人物支撑的镇关西,让金翠莲还钱,不管是有罪还是无罪,都是无罪!
鲁达你凭借武力,拳打镇关西,镇关西郑屠何罪之有?倒是你鲁达罪该万死!
三、题主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鲁达更不应该杀了郑屠,很是不错!鲁达叫郑屠自己动手切肉,郑屠就自己动手。鲁达叫切精肉臊子,郑屠就切精肉臊子。鲁达叫切肥肉臊子,郑屠就切肥肉臊子。
郑屠什么时候有过这种礼貌的态度?遇上弱者,我郑屠早就老大耳刮子扇过去了,说不定还得痛打你一顿,逼迫你写无中生有的三千贯钱片条给我!
你鲁达来了,我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对你够礼貌的了!
题主向来都是欺软怕硬,但遇到硬的,我题主一讲礼貌谦逊,别人就笑脸相向。哪有你鲁达这么不识抬举?
精肉肥肉臊子都切了,还要我切骨头臊子?
鲁达不知进退,面对礼貌客气的郑屠,毫不手软,大打出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
道路不平旁人铲修!天下难道真的没人敢说真话?我题主第一个站出来为郑屠鸣不平!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郑屠谁人不怕,我题主又有谁人不怕?
虽然我郑屠强逼金翠莲嫁给了我,陪我睡觉了。虽然你金翠莲是我郑屠强迫来的,但我新鲜劲已过,赶走了你。虽然我郑屠虚钱实契逼金翠莲写了欠条。虽然我郑屠强迫金翠莲卖唱还钱。
但我郑屠何许人也?我是渭州一霸!我何罪之有?何况我郑屠对你鲁达如此礼貌谦逊!
我题主何许人也?向来都是我欺负人,何时见过人欺负我的?我题主向来欺人成性,何曾见我对人这么礼貌谦逊?
你鲁达为何不为虎作伥,做郑屠的帮凶?题主觉得你鲁达不通情理!好不晓事!
是非曲直自有公论!列位看官来评评理,难道我题主认为镇关西郑屠欺负人欺负得名正言顺,理所应当,还说错了不成?
有人觉得《水浒传》里郑屠切肉十分礼貌谦逊,而且金翠莲本来就欠他钱,郑屠让她还钱何罪之有。鲁达为何还要杀他?
“镇关西”在鲁达戏弄之时,很有耐心的切肉,但仍旧被鲁达三圈打死在街上。有人就会说:“郑屠问金翠莲要钱是因为她欠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鲁达要残忍的将郑屠打死呢?水浒英雄难道都是恶霸地痞出身?”
影视剧带来的理解偏差若是如此理解,看官们想必是没有读书而是从《水浒传》的影视作品中捕风捉影,从而有了这样的理解误区。
这并不是一件什么怪事。就拿98央视水浒传来说,其中剧情有些采用半文半白的交流方式,有的片段甚至是保持了原由剧本的味道,说出来一股子“明朝味道”,自然会让人感受到理解困难。
在“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这一集中,仍旧采用了这样的对白文风,所以使得人们有了理解偏差,这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原著还原事件始末金翠莲真的欠“镇关西”钱嘛?她又是怎样欠的“镇关西”的钱?这一切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让我们按照《水浒传》原著的内容来解答这些问题。
以下是鲁达看见哭泣卖唱的金翠莲后询问事情原委而展开的对白:
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做妾 。
首先,原著中点名“镇关西”是一个大财主,而且蛮横,有为恶乡里的地痞流氓行径。(ps:古代大多数屠户是相当有钱的,比如张飞。千万那个不要用当代职业视角去评价古代职业财富。)
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
因为强迫与金翠莲做媒而将她纳入闺房,本来写好三千贯的彩礼钱,但是郑屠却搞了一份“阴阳合同”,表面一套,背地一套,骗了金翠莲的身子,且并没有给她三千贯,卖身契倒是实实在在的写了出来。
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父亲懦弱,和他争执不得,他又有钱有势。当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讨钱来还他?
将金翠莲纳入闺房不到三个月,金翠莲就被郑屠大老婆给赶出了家门,还向金翠莲要三千贯的赎身钱。金翠莲父亲身子弱小,实力微薄,郑屠户又有钱有势,明明知道自己并没有受到郑屠户一文钱的彩礼,却要向郑屠户缴纳三千贯的赎身钱。父女二人没办法,真能靠酒店卖唱来赚钱还债!
强盗逻辑终得惩罚看到这里,很多看官老爷们想必是已经炸了锅!没想到郑屠户原来是这么不要脸的一个地痞流氓!
我们从《水浒传》原著中不难看出:“镇关西”郑屠仗着自己家大业大,财大气粗,为祸乡里,霸占了金翠莲为妾。原本说好的三千贯彩礼钱一分没给金翠莲,反而是强迫让金翠莲写下了卖身契。后来郑屠大老婆容不下金翠莲,将其赶出家中,郑屠反而以卖身契要挟金翠莲拿出三千贯的赎身钱!(典身钱即为卖身钱,典意为“典当”)
金翠莲父女二人是有苦难言,本来就未得到郑屠户一文钱的彩礼,郑屠户单方面违背婚约将金翠莲赶出家门,还要三千贯的赎身钱。真是荒唐至极的强盗逻辑!
鲁提辖在得知金翠莲父女的遭遇之后,故意放走了被店员看管的金翠莲父女,前往郑屠户店铺刁他。
鲁达在小种经略相公府当差,官居提辖。经略是指经略使,类比地方军区司令。提辖指的是地方管理人员。在宋朝时期,一座城常设四提辖制度,四者分别掌管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库。
我们再从鲁达经常出没于市井街道的表现判断出,他应该是掌管榷货务都茶场,或者是杂买务杂卖场。类比现在就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城管大队工作。郑屠户作为当地的个体商户,能不对自己的顶头上司给好脸色嘛?
涂舟说综上所述,鲁提辖打死“镇关西”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别说是鲁提辖,换做武松、杨志等等,“镇关西”也必死无疑。
鲁达是为祸乡里的大祸害,人人敢怒不敢言,鲁达性格直爽豪迈,嫉恶如仇,纵使手段过于暴力,但也是牺牲一人的和平安乐换取了一县城的和平安定,这就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金翠莲被救之后,投奔他地,被当地员外相中,纳包为二奶,结束了流浪的生涯。鲁达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父女二人,被金翠莲的新相公送到寺庙出家,躲避是非。而大蛀虫郑屠户,不仅身败名裂,呈尸街头,而且成为千古为后人唾弃的对象。
这就叫:“小人得志莫张狂,人将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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