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鲁迅?这人老梁知道,唠之前俺先给老先生顶一大拇哥——牛。大家伙知道咱敬爱的周总理不?咱鲁迅先生和周总理五百年前是一家啊,同宗!
哎!这话说的有点远了。咱接着鲁迅先生的话题聊,老先生一头短发,浓密的八字胡,高鼻梁,一双深情的眼睛永远凝望着前方,还有那被烟屁股熏的焦黄的大拇指二拇指三拇指之间,永远夹着一根烟雾缭绕的老烟,时不时的叮一口,感觉特惬意。
老梁说道这里,插一句老先生不光文学造诣及其深厚,就那掐烟屁股的姿势,都被香港电影引入,变成招牌吸烟姿势。还有……
说道这里,有人就说了:“老梁你个瘪犊子真能扯,扯了大半天你把题主的问题置于何地?显摆你知道的多还是咋的?你就作吧你!汝可以闭嘴了!”
不是!真不是!其实老梁的意思很明确,鲁迅先生是啥人?好人一个!他那弟弟周作人是啥人?别的俺不提就提两字——汉奸!好了您自己个下个结论,就题主的问题,他弟弟占理吗?不能够啊!他弟弟要是占了理,那叫天打雷劈知道不!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咋回事呢?咱先从房子这事说起。
房子这房子在北京的地头上,它的名字叫八道湾十一号,是一出三进的四合院。据说这地方在满清的时候是属于正红旗的地盘,当然鲁迅先生拿下它的时候,这帮人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这大院其实是八道湾九号的一个附属院落,当年鲁迅先生和教育部同事钱韬孙一起去看的,按照钱韬孙的说法,这就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小王府。
拿下这院子,鲁迅先生付出了四千块现大洋,其中房款是三千五百块,中介费一百七十三块,当然还有民国政府抽取的一百八十块大洋,外加自来水铺设费用一百一十五块现大洋。还有其他一些零零散散的小花费。
说道这里,估计有朋友要问了:“老梁你真能扯,你把这钱都能扯的这么详细,这是干啥呀?汝可以闭嘴啦!”
别呀!俺说这事是有道理的,房子吗?没钱那来的房子?这钱是咋出的?咱这房子就应该是咋分配的!是不是这个理!所以这房子花的钱,咱的弄清楚了。
这四千块现大洋,其中三千是鲁迅先生自己个掏钱,剩下的就把浙江绍兴的老房子给卖了,凑了一千现大洋,这才把房款凑齐了,顺道把自己个老妈接来也好照应。
咋说呢?老房子算是鲁迅先生三兄弟的共同财产,所以这房子应该也有三弟周建人一份,周树人也有一份。
瞅见没,这房子周作人也是出了一部分的,当然这也成为了周作人将鲁迅先生赶出去的一个重要依据。
当然这房子买下来得收拾,这一切都是鲁迅先生在忙乎,其他俩弟弟算是坐享其成吧,这活算是有苦劳没功劳。当然鲁迅先生作为长子,这也是应该的,咱把这话先撩一边,接着往下说。
鲁迅先生在这所院子打1919年十一月入住到1923年八月二日搬出去,将近四年的时间,而他的弟弟周作人一直住到了死。当然在鲁迅先生搬走之后,这疙瘩就被周作人起了老有文化气息的名字“苦雨斋”“苦茶庵”,周作人没事的时候,玩个古董,整个苦茶都在这地。
说道这里,有人就要问了:“那鲁迅先生为嘛要做这怨大头呢?”
咱大华夏有个规矩,爹死了,这家做大哥的就得撑起来。所以鲁迅也是这么做的,当年周作人还是毛孩子,鲁迅就已经在外边赚钱养家了。这不当鲁迅一到南京上学,首先就想到周作人这个弟弟,也把他接到南京上学。鲁迅去日本留学,对这也在小日本地头上的弟弟周作人也是倍加照顾。
咱说,一个哥哥能做到这份上,也就不错了。
可这岔就出在了周作人这人耳根子软,还特惧内,啥事都听他老婆大人的,自己个一点主意都没有。
当然这是咱从外边看到的,其实里子是周作人这人自私自利,忘恩负义纯粹就是一白眼狼。
第一推手周树人的小鬼子老婆羽太信子羽太信子,这人家境不是很好,性格是相当的泼辣,有了矛盾破口大骂那都是小事。跟了周作人之后,家里有了钱,因为周作人的每个月的收入就有小五百大洋,而每个月还有鲁迅先生为他们补贴的钱。这还不算,人家鲁迅先生赚的钱都交给家里,让家里养活这一帮子弟弟,而这羽太信子直接拿着钱给自己娘家人花销去了。
而且这羽太信子生活那叫个奢侈,家里的一切用品都是这货挪着肥硕的身材,从小鬼子的店里淘回来的,家里从晚上用的夜壶,到塞到嘴里了的牙刷都是日本货。就连孩子搞个头疼脑热的,都认为中医就是混弄人的玩意,低级玩意,根本就不管事,偏要找小鬼子的医生来瞅。
您整一桌子菜上去,她一尝不合口味,这就全倒掉,好的时候就喂了狗,不好的时候就直接扔垃圾桶里。
这出门串个门子,没有小汽车,都不会挪个窝。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我是拉黄包车赚的钱,这人是坐小汽车送出去的。”
而且家里有个小矛盾,人家一挪屁股直接就奔小鬼子的大使馆,找大使馆的人来说事,再不济让他那兄弟,挎着武士刀,用小鬼子所谓的武士道说话。
整个就是个悍妇。鲁迅先生咋说也是一家之长,就说这羽太信子这不对,那也不行的。
可说的多了羽太信子就开始烦,这不就想着办法的怼鲁迅。这不有一天想出了个好办法,说鲁迅先生没事就喜欢偷窥她洗澡!这事经过她那悍妇般的吼吼,似乎就成了真的。还添油加醋般的说,鲁迅先生三番五次的调戏她,要不是她矜持,周作人哪脑壳上就已经长成了绿油油的大草原了。
其实,后来有人专门研究过那房子,鲁迅想要扒边上瞅这货洗澡,那鲁迅先生必须爬到房顶上,把那瓦片揭开,蹲在上边才能瞅的清楚。
更加重要的是,羽太信子这货编造的故事,前后矛盾,还得需要周树人在旁边做注脚,这才让这些故事能瞅的下去。
再说就她那老模样,老梁要吐了,个矮不说,身材那叫个肥硕,烙饼一样的脸蛋,整个就是被一平底锅烙糊了的感觉,爬地上冷不丁一瞅还以为从圈里跑出了的那啥。
哎!这事闹的,鲁迅先生是个非常有名的知识分子,名声这东西及其重要,所以鲁迅带着自己的老母这就搬出去了。
从这里开始鲁迅和自己的兄弟周作人算是彻底的决裂了。老梁在这里插一句,鲁迅最小的弟弟周建人在鲁迅之前就已经被羽太信子给撵出了这房子,到上海闯荡去了。
哎!大家伙说这事,而且周作人为决裂这事,还专门赶制了一份决裂书给鲁迅送过去。
写的啥?要鲁迅先生要安心啥的,自重啥的。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鲁迅想要回旧房里拿点属于自己的书籍,结果这周作人跳着脚拿香炉砸鲁迅先生,这恨的都恨到了心肝里去了。
见把鲁迅先生砸走了,这货很痛苦的将他的房子改成了“苦茶斋”“苦茶庵”的,给一般人感觉他有多苦似的。
之后的事其后抗战爆发,大家伙都撤离了北京城。唯独这货留在了北平。
人家的理由是
一,俺是个大老爷们,就喜欢高品质的生活,这可以陶冶自己的节操,让他闪闪发光。而这大后方是个神马东西,苦就不说了,你让俺这个大老爷们咋陶冶自己的节操,所以俺的留下来。
二,俺就是个懒货,就是不想动,这疙瘩是俺毫不犹豫从俺哥哥那里拿下来的,咋说走就走,俺要自重!
三,你们就快别扯了,啥叫抗日?你瞅瞅小鬼子的哪大枪哪小炮,比俺家的下水管都粗。瞅瞅人家那武士道,每次俺那小舅子大舅哥跑来吆五喝六的,俺在家里的地位是刷刷的往上涨。所以反正都是个完蛋,现在俺投降,还能捞个好位置不是!让俺那小舅子大舅哥高看一眼不是!
四,俺家那黄脸婆就是纯种的日本人,俺的强调一下——特纯。俺这属于小日本的上门女婿,他们是不会为难我得!
顺理成章的这货就坐了汉奸,小鬼子的狗腿子。
老话说的好,这人在做,老天爷可一直瞅着呢?这抗战结束,这周作人就被丢到大牢里吃起了牢饭,开始的时候搞了个十四年,接着不知道为啥,改成了十年。这家不用他自己搬了,政府直接给他搬到了牢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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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一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鲁迅先生接受蔡元培的邀请,到北京教育部来任职。当年5月刚入职就领到了60块大洋,两个月以后就涨到125块大洋,到了10月份正式核定工资220块大洋。
后来鲁迅先生又到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几所学校去兼职教书,又能赚到一笔收入。再加上一些稿费,鲁迅一个月的收入大概在三四百块大洋左右。
当时的普通人家一个月能有三块大洋的收入,就相当不错了。但鲁迅的开支也非常大,每个月他都会花不少钱去买书和金木虫鱼。
鲁迅在北京稳定下来后,作为家中的长子,他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起照顾一家老小的责任。鲁迅就想买下八道湾一个三进三出60多间的四合院,供自己三兄弟和母亲居住。
二
鲁迅虽然工资高,但他的开支也大。为了能够买下这个四合院,他们三兄弟商议就把绍兴的祖宅给卖掉了。
祖宅大概卖了1000多块大洋,再加上鲁迅先生的一些积蓄,大约在1919年,花了3500块大洋买下了这个豪宅。根据专业人士评估,现在这套四合院价值两个亿人民币。
鲁迅名义上的妻子朱安是个传统的女人,不大会打理家务。因此鲁迅就把打理整个家族的事务交给了弟弟周作人的太太羽太信子。
羽太信子是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时娶的老婆,长得非常漂亮。但出身于寒门,对于钱财有非常大的贪欲。
当时鲁迅每个月的收入大概在400块大洋左右,周作人也有350块大洋,这些钱基本上都交给羽太信子来打理。
三
刚开始羽太信子还比较贤惠,一家老小的穿衣吃饭都归她来负责。慢慢的她就粘上了很多恶习,喜欢大手大脚的花钱。为了巩固她在周家的势力,把自己的妹妹强制嫁给周建人。
羽太信子越来越挥霍无度,鲁迅先生就劝她细水长流节制一点花钱。慢慢的双方就产生了矛盾,羽太信子担心鲁迅先生会取消她的财政大权,于是就先下手为强。这是一个非常善于算计的女人,在她面前,像鲁迅先生这样的君子根本沾不到光的。
羽太信子在周作人面前,经常说鲁迅的坏话,甚至还污蔑鲁迅偷看她洗澡。周作人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软弱的人,在羽太信子的教唆下,他们两口子就打了鲁迅。
鲁迅先生作为家中的长子,只能忍辱负重,一个人搬出了这座豪宅。没多久,鲁迅又花了1000多块大洋买了一个四合院,把母亲和朱安接了过来。当鲁迅回来搬自己的旧书的时候,又被羽太信子一家人暴打。
四
周作人为什么要求鲁迅先生搬出这个四合院呢?原因就在于祖宅的产权是属于三兄弟的,在购买四合院之时用的一部分钱就是卖掉祖宅的款项,所以这个四合院三兄弟都是有份的。
不管是鲁迅还是周作人,两兄弟的性格不同,但都是比较传统的文人。对于理财他们是不大懂的,很难界定这座房子的产权。虽然房子挂在鲁迅先生的名下,但是属于三兄弟的。
周作人认为,鲁迅先生一个人搬出去,其他两个兄弟还在,这座房子就应该属于两兄弟和母亲。
鲁迅先生后来就把母亲和朱安接了出来,三弟周建人去了上海。但鲁迅也没有再追究周作人房子的事,他认为自己是家中的长子,应该多承担一点,再者家丑也不可外扬。
五
其实用中国的一句老话来说,就是家里的事是分不清楚的。鲁迅先生虽然是以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但他骨子里面还是比较传统的人,他希望能够把一家老小的生活给照顾好,个人付出多少不重要的。
后来鲁迅先生又到上海去工作,南京国民政府给他安排了一份月薪200大洋的工资。再加上鲁迅的稿费,每年的收入都破万。他想把母亲和朱安接到上海来,但被他们拒绝了。
这时候的鲁迅正处在创作的高峰期,他个人除了购书和买金石外没有其他爱好。他的收入足以照顾他和许广平的生活,每个月还给母亲和朱安寄生活费。
鲁迅先生一生的生活都过得比较舒适,基本上没有很缺钱的。对于北京的那座豪宅,反正是自己的二弟在住。只要他们一家生活好,鲁迅先生也就满意了,根本就没有想过去讨要自己当年的买房钱。
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鲁迅究竟为什么被周作人从八道湾赶出呢?鲁迅没有明说,周作人也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从一些蛛丝马迹猜测一二。
两人的失和,起源确实是因为家庭,据鲁迅和周作人的日记记载,直到他们两人失和前夕,两人的关系还可以用融洽来形容,1923年7月3日,兄弟俩还一起去东安市场,又到东交民巷书店,再去山本照相馆,买了云冈石窟的佛像写真,其乐融融。
但就在这年的7月14号,鲁迅的日记中忽然说,这一天的晚上,他改在自己房里吃饭,自己准备了一道菜,这应该是两人失和的最早记录。
7月17号,周作人的日记记录了日本池上医生来诊的事情,池上是经常去八道湾(周家兄弟的住处)看病的医生,因为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有癔病,每当她身体不适或者心情不好。就会发病,先是大哭,接着就会昏倒,后人认为,池上的来访很有可能是羽太信子因为与鲁迅闹矛盾生了病才来访的。并且周作人承认,他本来在这篇日记里,写了和鲁迅有矛盾的内容,大约十个字,被他用剪刀剪去了。
【周作人】
到了7月19号,周作人亲自送了一封信给鲁迅,他在信里说,“我以前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并且让鲁迅“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信中的意思,是要和鲁迅绝交,但是又没有说明原因。
鲁迅在日记里也对这件事做了记载,说周作人带了信来,鲁迅看了之后想邀他来当面问一下原因,但是周作人没有来。
8月2日,鲁迅的日记里写道,这天下午他带着许广平迁居到了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他离开了八道湾,24号,他又搬到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二十一号,这房子也是鲁迅自己买下的,如今是鲁迅博物馆。
【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有了新房子之后,鲁迅就去八道湾,想把之前放在公共书房里的书籍和器物拿走,正巧遇见周作人夫妇,夫妇俩对鲁迅大打出手,周作人拿着一件一尺多高的铜香炉准备砸到鲁迅的头上,被前来的川岛抢下了,才没把事情闹大,后来羽太信子打电话招来张凤举等人,对他们哭诉鲁迅的罪状,偷看弟媳洗澡之类的言语,就是羽太信子所说,并且羽太信子说的不够周全的地方,则由周作人补全,鲁迅连忙拿了书籍和器物走了。
【羽太信子】
兄弟彻底失和之后,鲁迅大病了一个半月——鲁迅对周作人,可以说是尽了父亲的责任——为了支持周作人和羽太信子的生活,鲁迅先回国工作,一个人在北京不断给周作人和他岳母一家子寄钱,八道湾的房子是鲁迅出钱买的,他让周作人夫妇住在向阳的房子,自己住在朝北的屋子,为了给周作人治病,鲁迅还背了一身的债务。
那么羽太信子的话有没有可信度呢?假如鲁迅真的做了这样的事,那么周作人的行为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可惜,两人共同的朋友,包括许寿裳、郁达夫以及日本人川岛等人,都认为这件事是造谣,而且对羽太信子的人品都是持怀疑的态度。
【羽太信子与周作人】
许寿裳说羽太信子是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而周作人十分轻信,许寿裳劝过周作人,他也总是不觉悟;郁达夫则说,羽太信子说鲁迅调戏她,而鲁迅则说羽太信子花钱太过,他总是规劝弟弟周作人,但周作人却管不了太太,两人的矛盾,可见还是经济原因;川岛则讲,羽太信子说鲁迅喜欢在周作人和她住的房子的卧室窗外听窗,但川岛说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窗外种满了鲜花,川岛也认为,两人失和的原因,就是经济问题,鲁迅的规劝让羽太信子觉得花起钱来不痛快。
【郁达夫】
当时有人给周氏兄弟的经济算了一笔账,鲁迅结婚之后,一时半会还没有子女,周作人结婚后,要养妻子羽太信子、羽太信子的弟弟和妹妹、羽太信子远在日本的父母等等。鲁迅在北京工作,月收入是三百元,周作人最开始在绍兴,一个月最多六十八元,鲁迅还要养母亲和朱安,兄弟俩的钱都是一起用的,也就是说,鲁迅还得贴钱给羽太信子的弟弟妹妹和父母。
后来周作人到了北京,兄弟俩在八道湾居住,周作人的每月总收入五百元,鲁迅也有兼职,每月总收入也不低于四百元,鲁迅除了留下一些买书的钱,其余的钱全都交给了羽太信子,兄弟俩一个月交给羽太信子的钱不下六百元,羽太信子有钱就去日本商店买东西,一生病就请日本医生上门,搞得鲁迅还要时时去借债,鲁迅让周作人节约一点,羽太信子自然对鲁迅非常反感,鲁迅说得多了,形成积怨,最后爆发,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鲁迅对旁人向来是强硬的,对家人却觉得“我总以为不计较自己,总该家庭和睦了吧”,这也是周作人赶他离开他自己买的房子,他就默然退走了的原因,他并不愿意和弟弟计较。
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原因主要这么几点:
第一,北京八道湾的四合院,不是鲁迅个人财产。
八道湾的这个屋子,应该是周家的共同财产。
购买这个屋子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是卖掉绍兴老家租屋得来的。
而周家除了鲁迅以外,还有周作人和周建人兄弟,他们都有份的。
另外,鲁迅购买房子是1919年,而二弟周作人在1911年就回国了,从191年开始正式工作,一直担任中学老师。当年的中学老师,收入并不低。
从1917年开始,周作人开始在北京大学工作,很快成为教授,又出任系主任。
这下,他的收入就更高了。
大家也知道,当时大学教授每个月收入是多少,月薪都是一二百块大洋,当时工人月薪还不到10元。
而鲁迅自己一直担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很小的官员,收入很有限,比不上他的弟弟。
鲁迅创作是从1918年,也就是买房子几个月前开始的,稿费也收不到什么钱,大红大紫是在买了房子以后多年的事情。
为了鲁迅作为一个知名文人,这个阶段收入还没弟弟高呢?
主要还是能力问题。
周建人虽没有从著名的东京立教大学毕业,但他对于希腊文颇有研究,后来在北大也是担任希腊罗马文学史老师。
然而鲁迅从1920年开始,客串给大学生讲讲小说历史而已,客座讲师而已。
这是因为鲁迅是学医的,但又没有学成,无法讲医学课程,不能成为弟弟一样的教授。
第二,周作人只是同鲁迅闹翻,没有同其他人闹翻。
大家注意,闹翻以后,鲁迅带着妻子朱安离开。
但周老太太,仍然同周作人夫妻居住。
甚至1936年鲁迅去世时,周老太太对周作人说,“你哥哥死了,以后我就得靠你一个人了”。
实际上,周作人夫妻一直供养母亲鲁瑞到1943年去世。当时鲁迅已经死了7年之久,地点就是在这座房子。
所以,周作人赶走的只是鲁迅,而不是其他人。
第三,周作人认为是鲁迅的过错,理应他走。
对于兄弟两人究竟为什么闹翻,甚至大打出手,今天有很多种的说法。
这事是周家的家务事,除了当事人以外,恐怕没人知道真相是什么。
在兄弟两人激烈争吵甚至动手的时候,一些朋友听到争吵内容。
其中一个朋友后来说,周作人夫妻指责鲁迅调戏过弟媳。
目前都只能认为是谣传,因为没有证据。
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1919年,鲁迅与弟弟周作人买了北京八道湾11号这所大四合院,房子有三进院子,非常宽敞,是一座标准的大宅门。
八道湾11号周氏兄弟旧居
这所房子一共花了4000大洋,其中房款3500元,中介费173元,税款180元,自来水管费115元。买房子的4000元中,有周家卖掉浙江绍兴老宅的1000元房款,其余3000元是鲁迅和周作人薪金、稿费所积攒。当时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做事,业余时间在大学兼职教书,还在报刊写文章,每月薪金和稿费不低于500元;周作人在大学教书,业余时间兼职、写文章,稿费、兼职费和薪金也在500元上下。
鲁迅(右)与周作人
按照当时的规矩,绍兴老宅是鲁迅兄弟三人共同所有,所以八道湾这所房子并不是鲁迅一人所买,而是鲁迅、周作人和周建人三人共同出资购买,只不过是鲁迅、周作人出资多一些而已,是周氏兄弟的共同财产。
1923年7月,鲁迅与周作人闹矛盾绝交;7月19日,周作人给鲁迅绝交信;8月2日下午,鲁迅“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抗战胜利后在法庭受审的周作人
鲁迅之所以搬出八道湾11号,不是周作人“理直气壮”的赶他走,而是他自己主动搬走的。7月19日周作人主动送给鲁迅的绝交信中这样写道:
鲁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难——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在信中写的很明白“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并没有将鲁迅赶出八道湾的意思;但他还在信中这样写道:“愿你安心,自重。”这是很重的话了,说明鲁迅干了与身份不适的事情,引起周作人的反感。十几天后,鲁迅夫妇便搬出八道湾,说明他默认了弟弟对他的指责。
这就是鲁迅离开八道湾的前因后果。
鲁迅自己花钱买的大院,就算后来闹矛盾绝交。为什么他弟弟却理直气壮的要他搬走?
这是一段没法说清楚的公案了,羽太信子是鲁迅在日本时期睡过的,后来介绍给自己弟弟,大概本意也是让弟弟解决一下生理问题的,当然一直像个老爹一样的鲁迅也不会跟弟弟明说什么,更不会说自己睡羽太信子的事,谁知道二弟周作人最后娶了羽太信子,这个婚事鲁迅是反对的,但是没成功。那么周作人给鲁迅的绝交信,里面提到他知道以前的什么事,因该是指这件事,但他似乎是准备捏着鼻子认下来,所以并没有赶鲁迅,只是让他别到后院自己住的院子来,鲁迅则直接搬走了,那么羽太信子再拱火。比方说把以前的事情真真假假一起多说变态一点,比如说她婚后鲁迅继续试图纠缠她,然后就弄的周作人在隔几天鲁迅回来拿书时,用香炉砸他。或者反过来说,日本有混浴风俗,鲁迅也睡过羽太信子,所以在这件事上并不是太注意。结果被弟弟发现他居然看自己老婆洗澡,所以提出绝交的意思,但是周作人自己也留学日本过,所以对“偷窥”的事,尚有一定容忍度,写了那张绝交的纸条,还算平和,但是羽太信子又把被睡过的事给招了出来,这就不能忍了,当然要用香炉砸鲁迅。觉得这种情况比偷窥的说法更合理一些,鲁迅说不上理亏,但确实很难跟人解释,所以成了个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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