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古代女子随便挖个坑,就把父母给埋了?
如果真这么做,基本活不久,很有可能死在牢里,因为古代的某些情况,真不是现代电视剧中的那般模样,甚至会打破你的三观。
为什么古代女子,动辄就要“卖身葬父”?通常要沦落到“卖身葬父”的窘境,基本都是外乡人,他们这样做的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点:
1.封建社会极其注重孝道
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已经有了孝顺之心,他们会留好足够的食物给长辈,而长者也会传授年轻人很多狩猎技巧、生活知识等等。
到了奴隶社会,王室又特别注重血缘关系,特别是在利益面前,血缘亲疏总是作为主要参考标准。
到了汉朝,刘邦更是奉行以孝治天下的政策,在汉代的选官标准中,主要有察举制和征辟制两种。
察举制的大意是,官员对当地候选人进行评判,符合条件后再将情况申报给中央王室,如果审核通过,此人就能获取一官半职。
察举制是古人进入官场的主要途径,而在众多评判标准中,就存在孝廉科,到了东汉时期,相比于廉洁之人,遵守孝道的人反而更容易获得“高分”,所以被举荐当官的难度也更轻松。
为什么古人在选拔官员时,这么注重孝道,毕竟孝道跟政治关系不大。
其实在古人看来,如果一个人在家庭生活中孝顺长辈,那么他在进入官场后,也会对国家十分孝顺,这是一种“忠孝”之道。
在历朝历代的渲染下,古人就特别注重孝道,其中的典故有“董永卖身葬父”。
东汉末年,时局动荡,盗匪四起,为了避难,董永带着父亲前去湖北避难,结果董父不幸身染重病,尽管董永掏出全部家底买药治病,但董父还是在不久后便离开了人世。
董永身无分文,更没有钱财给父亲购买棺木下葬,于是四处打探周围有无财主人家,最后跟裴姓财主达成协议,裴老爷借钱给董永葬父,董永则进入裴家卖身为奴。
有天,董永出去办事,途中遇到一位貌美的妇人,妇人说道:“我是个被丈夫抛弃的少妇,正好你也没有娶妻,不如我当你妻子吧!”
照理来说,在长辈去世后,董永可以自行决定终身大事,但他明白自己已经卖身为奴,于是说道:“这事我无法做主,需要向主人禀告一番”。
妇人见状非但不生气,反而跟着董永一起去裴家,裴老爷听后便让他们在一百天内织出300匹绢布,如果成功就将董永的卖身契给他,从此让他做个自由之人。
最后董永和妇人在第99天,成功织出了300匹布,董永如愿以偿的脱离奴籍,就在董永打算跟妇人结为夫妻时,妇人却突然向他告别,并说:“我是天帝的七女儿,天帝被你的孝心所感动,特意派我下凡助你,今日功行圆满,我便要回去复职了。”
所以在古代,孩子对长辈非常孝顺,或者说他们很难做出“伤害”父母的事。
2.古代殡葬仪式繁荣复杂,所需资金较多
现代殡葬仪式非常简单,我们村如果有人去世了,遗体只会停放一天,期间找和尚或道士来做些仪式,第二天就送去殡仪馆火化,家属在领完骨灰龛后送去陵园。
发达城市的殡葬仪式更简单,人去世后直接被拉去殡仪馆,当天晚上亲朋吃一顿结束,期间没有仪式,十分简化。
但在注重丧葬礼仪的古代,绝不会如此简单,以下按照顺序,简单说下古代人去世后,一个完整的葬礼会有哪些步骤。
如果不是突然意外死亡,古人会在正寝里慢慢死亡,因为古代人对“寝室”区别的很仔细,正常睡觉的房间叫燕寝,斋戒或患病所居住的房间叫正寝,当古人感到时日无多,就会住在正寝,所以有个成语叫“寿终正寝”。
家属会在将死之人口鼻处放些丝绵,以此来判断还有无呼吸。
死者没有呼吸后,家属要为他清洗身体,包括剪指甲、刮胡须等等,通常为配偶或同性来做,清洗完后,要给死者“穿上”专用服饰,还要塞些朱玉、贝类或米饭在死者口中,做完这些后,家属将逝者遗体转移到大堂。
在小敛、大敛、成服后就要进行安葬,对于棺木的颜色也有不同的要求。
黑棺:起初下葬逝者为自我结束生命、战死沙场之人,不过后来没限制,老年人去世,大多也可以用黑色棺木。
红棺:相比于黑色棺木的严肃端庄,红色棺木显得有些喜庆,所以用红棺的是老死之人,这种丧事也被称为“喜丧”。
黄棺:黄棺为原木,不需要刷漆,大多用于经济拮据的家庭。
白棺:适用于单身汉,即还未嫁人或还未娶妻却意外去世的人。
金棺:古代天子的象征。
选好棺木、时日、葬地后,到了安葬当日,就会执行启殡、朝祖、饰柩车、陈明器、发引等步骤,最后才是安葬。
葬后还有反哭、虞祭、卒哭、祔庙、小祥、大祥、禫祭等等。
以上诸多步骤中,不仅需要用到大量资金,还要牵扯好多亲属乡邻,所以在古代,没人没钱还真搞不定一场葬礼,特别是没钱的异乡人,根本没有陌生人愿意帮忙。
3.古代户籍制度严明,冒然下葬很容易被抓起来
从商周时期,我国古代封建王朝就特别注重户籍管理,到了明朝,户籍内容包括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就跟咱们现在的户口本差不多。
如果你没户籍证明,那就属于黑户,黑户大多为小偷、强盗等偷逃罪犯,所以黑户一直是官府的重点打击对象。
没钱安葬亲人和黑户有什么关系?
一般没钱葬父的,都是外来流动人员,他们的户籍原属地并非在当地,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首先随便挖个坑,把父亲葬了,肯定有违孝道,其次,如果胡乱安葬,还会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要都是这样,古代田地里岂不遍地都是棺木?
如果这位姑娘不想成为黑户,要么出钱将父亲的遗体运回老家安葬,要么重新落户在父亲死亡的地区。
不管哪种情况,都需要钱,如果真沦落到“卖身葬父”的窘境,肯定没钱将父亲遗体运回老家,那就只能选择在当地落户。
去官府重新开户需要证明,也就是证明“你是某某的女儿”,拿什么证明,一个符合规定的坟墓是前提,再加上自己能证明身份的凭证,以及其他人家的介绍信,特别是大户人家的介绍信,非常有说服力。
所以“卖身葬父”的姑娘,非但能尽孝道、好生安葬父亲,还能顺利解决黑户难题,虽然卖身为奴为婢,但跟流落街头或被关押进大牢的悲惨命运相比,这种结局还算勉强可以接受。
——END——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
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
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
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
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
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
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
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
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
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
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
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
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
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
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
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
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
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
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
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
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
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
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
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
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
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
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
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
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
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
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
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
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
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
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
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
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
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
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
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
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但不管是需要什么,都需要花钱去买对吧,而问题的核心是没有钱。
既需要给父母找个埋骨之地,又需要解决自身的户籍问题,还想让父母稍微有点体面能入土为安,要满足这三点,除了卖身为奴,还能怎么办?所以,挖个坑草草埋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挖个坑的事?大哥有想法,顺便也给人家姑娘挖坑,很大,一辈子爬不上来那种。
古代逃犯为什么不浪迹江湖?穷人到山上开块地不好吗?姑娘葬亲挖坑不就行了……哪有那么儿戏的事,太小看古代了。
影视上一个场景一直很靠谱,大凡某角色挂掉,埋后都立碑,哪怕一块木牌"张三之墓"。潦草一埋,用脚跺结实了,完事走人……不带这样的,从民间到官府都不同意。
1/3.姑娘有土地吗?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自古都知地皮是好东西,姑娘看中的地大概率都是地主豪绅家的,穷苦老百姓大都租地种。姑娘把爹娘埋哪?
不可以偷偷埋了,因为还得立碑。地主家地盘上忽然多个墓碑,人家能不知道吗?
古代看似地广人稀,田地和山头都是有主的。首先得有地埋,姑娘没法,卖身为奴,人家自然帮忙出地,还能置办些东西。
2/3.葬礼和孝道问题古人虽穷,但孝道为先。这不是瞎讲究,这是有明文规定并形成文化和习俗的。
周朝《仪礼》明文规定从朝堂到民间各种大小事之礼仪,而且非常细致,其中就包括"丧"和"祭",家境再寒酸也得按套路来。
话说古人相信入土为安、人生轮回、先人庇佑之说,都竭力把亲人厚葬。
一副好棺材是必须的,也是最现实的大头开销。旧社会老人常提前订棺木,还有"试棺"习俗,此事大家当有耳闻。一说明古人重视棺木,二说明棺木可是大件。
穷苦老人突亡,一个姑娘哪有能力在几天内置办好棺木?何况葬礼诸多环节要花钱。
姑娘不用顾虑他人口舌,自己就没想过潦草埋葬。这是古代丧葬和孝道文化决定的。于情于理于规,古人都希望亲人走的宽慰。婚俗礼仪不少,但穷人穷办,丧葬可不行。
3/3.户籍是最大问题今人习惯性地把古代社会看的简单。实际今天很多社会规则沿用古代,或加以改造或创新,以适应时代。古代管理也是有板有眼。
大家觉得旧社会乱,没错!所以户籍管理苛刻,官府定期清查户口,以便随时掌握各地人口和社会情况,同时可以发现问题。
张三在户籍地查无此人,官府就会寻找,找不到就注销户籍,然后张三就成了黑户。古代打击盗贼歹人,黑户必然在列,住店不被举报算是烧高香了,科举考试就别想了。
随便挖坑埋了父母,就涉及户籍问题。
姑娘挖个坑把爹娘埋了,问题来了……
官府人口普查查不到她父母,就会注销父母户籍。古代子女户籍随父母,而不是看出生地和生活地,那么姑娘就没了户籍。重建户籍?
根据规定,姑娘户籍只能在父母所亡地,姑娘怎么证明那个破坟头埋着自己父母?不好意思,口说无凭,小仙女也不行。
不近人情?近人情的话,那些盗贼可以随便杀个人,一埋,告诉官府那是他亲爹,盗贼可以搞出很多户籍。那些黑户为了生存也可能会效仿。那社会不乱套了么?
所以,姑娘必须好好葬了父母,墓地必须达到官府认定标准,以便查证呈报。人家一查,姑娘父母确实亡故,给姑娘建新户籍。
否则姑娘成了黑户,意味着各种捐税都没交过,自然无法享受恤民政策。古代多荒灾,官府赈灾时,姑娘只能眼看别人领。更难的是,寸步难行,甚至卷入官府打击盗贼的漩涡。
姑娘那时卖唱卖娼都难,大概率被当成逃犯,随时被举报。谁敢收留?可怜的姑娘无依无靠,无法生存,只能卖身葬亲,不然怎么办?
卖身葬亲多为外乡人古代常有逃荒逃难现象,从甲地逃到乙地生活,如前所说,甲地户籍自动注销,想法落籍乙地,姑娘随父母。父母亡故,姑娘家穷又举目无亲,埋葬就成了大问题。
送葬本身花销大,墓地还必须达到官府认定标准,否则就要成黑户,姑娘不得已才卖身。
当地人通常不受这种问题影响。
一,本地姑娘往往有亲友帮忙;二,就算不得已把亲人草草安葬,也不至于成为黑户。
官府查不到父母户籍,可以查祖父户籍在当地,姑娘一样可以重新建籍,继续生活。
小编结语过去也有着符合当时社会的制度和文化。葬礼和孝道礼仪从先秦就已成熟。古人有敬畏、重孝道,内心就不愿潦草葬亲。此为主观原因。
姑娘眼之所见都是地主家土地,墓地不是随便可得,这是很现实的社会问题。
最要命的是户籍问题。父母亡故户籍注销,坟头不符合官府认证标准,子女无法建户籍。一旦成为黑户,无法生存,无人敢留,还可能受打击盗贼牵连。
所以古人不能,也不会随便挖坑葬亲,尤其外乡姑娘。那意味着失去户籍,后果要命。影视上卖身葬亲的姑娘都是外地人,这点靠谱。
这画面怎么看着眼熟?哪部影视剧照?
通常会有有钱人家收留姑娘,一方面不会吃亏,另方面也会受到众人赞许。对姑娘来说,沦为下人总比成为黑户好,生存下去才有希望,比如受赏识,比如自我赎身。
生活很现实,不要和苦难谈尊严。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原因很简单,是受户籍制度影响,有些情况是无法草草安葬,否则户籍没了。
我们今天,你看你的户口簿,上边也有“籍贯”一栏。你的出生地、成长地,未必与籍贯一样。
古代卖身葬父母的,就涉及到户籍情况。
古代的户籍制度跟今天有几分类似,父母是哪里人,子女的籍贯跟随父母,而不看子女的出生地和成长地。古代很多逃荒逃难的人,他们需要更换落籍地。从A地区逃出来,他就不再是A地区的人了,他在A地区的户口就注销了。
古代也有人口普查工作,查不到人,自动注销。
逃难的人逃出来了,他得找个地方落籍,不落籍,他就成了黑户。
黑户的问题就大了,一切应有的利益都没有,还要接受处罚。籍,有这么一个名词,“征籍”,表示的就是各种捐、税,没有户籍,各种苛捐杂税能逼死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而且,古代也恤民政策,实亩实籍,要的就是证明人口的隶属关系。你没有户籍,你怎么享受那些恤民政策?你没有户籍,官府发放赈灾粮食你都没法领。
而且你没有户籍,你想打工都没人要你。简单说,你是个黑户,这个社会就不能容纳你了。
那我们再说逃荒逃难的人。古代落籍,也很简单,就是看这个人的父母的死地。父母的生命结束之地,这个人就可以落籍。他逃到B地区,他父母去世了,他就可以把户籍落在B地区。问题是,拿什么证明父母的确是死在你的落籍地的?
至少得有个坟,而且要达到一定规格,以便官府查证呈文。
所以你看,故事里那些不得不卖身葬父母的人,都不是当地人,而是从外地到当地去的。
他需要落籍,就必须好好把父母安葬,不能草草乱葬,而是要做到一定规格。
本地人乱葬父母,他的户籍不受影响。查不着父母可以查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外地不行,他不做到一定规格,万一他是冒领户籍怎么办?万一他是个贼呢?有好几个户口,太方便作案了吧?所以外地人为了落籍,安葬父母必须要达到一定规格。
官府方面,它也是要靠这些资料来统计人口,出生多少死亡多少,它的资料虽然不是很准,但也不能毫无根据。
卖身,为奴为娼好歹还能活下去。你落不了籍,黑户,为奴为娼都没人要你。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母,也是被逼无奈。不管活得多艰难,他得活下去。活下去就比死了强啊。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古人父母去世,儿女如果只是挖个坑就了事,不但会被说成不孝顺,还会出大问题。
1343年,朱元璋的老家濠州发生了旱灾,庄稼颗粒无收,次年春天又爆发了严重的蝗灾和瘟疫,大量百姓因为没有吃的而饿死,因为感染疾病而病死。
在短短一个月内,朱元璋的父亲、长兄及母亲先后去世,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以及大嫂及侄子朱文正。
由于朱元璋家赤贫,家徒四壁,因此连给父母及长兄棺材的钱都没有,就更别说找块像样的土地作为坟墓了。
无奈之下,朱元璋与二哥只得去地主刘德家求助,但刘德为人刻薄、小气,根本就不搭理朱元璋。
眼看父母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朱元璋为此忧心忡忡,但好在邻居刘继祖大发善心,给了他一小块地,他这才将几件破衣服裹着父母及长兄,然后草草下葬了。
再后来,朱元璋与二哥、大嫂及侄子为了生计而分开,他一路辗转来到皇觉寺出家当了和尚,数年之后参加红巾军起义,最终建立明朝当了皇帝。
据说,朱元璋还没发迹的时候,常常因为没有用棺材将父母下葬而耿耿于怀,因此他在称吴王的第一年,就派人到老家修建了工程浩大的明皇陵,将父母及其他死去的家人全部迁到此处,并用最好的棺材将他们下葬。
我们可以发现,朱元璋父母死的时候,他遇到两个大问题,第一个是没有棺材,第二个是没有土地,第二个问题在刘继祖的帮助下解决了,但第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他,直到二十多年后才解决。
当然了,朱元璋并没有卖身葬父,我揣测倒不是他不愿意,而是那时候灾害太严重,富人都跑光了,根本没人可以买他。
事实上,古代卖身葬父的案例是非常多的,其中尤其以女子居多,这主要是因为女子比较好卖,可以为妻为妾,替人生儿育女;也可以为奴为娼,伺候人、帮人赚钱。
而这些女子所求其实非常简单,无非就是拿卖身钱买一口棺材,或者买一小块土地。
再举个例子来说吧,《水浒传》中就有一个卖身葬父的女子,她就是阎婆惜,阎婆惜家境贫寒又是外乡人,父亲去世后没有钱买棺材,便托媒人找个好人家嫁了,这其实就是卖身为妻妾。
媒人带阎婆惜外出行走,刚好遇到宋江,便央求宋江娶了阎婆惜,宋江拗不过,就给阎婆惜买了一副棺材,还给了她十两银子,这就算是买下她了,但因为宋江为人仗义又不好女色,因此他并没有把她带走。
事实上,古代女子卖身,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在头上插一根草,这就意味着她已经成为一件商品了,顾客们可以开价了,这就是所谓的插草卖身。
不过,卖身葬父这件事,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大多数女子卖身之后,好一点的只能给人当小妾,一般就只能为奴为娼,一辈子无法抬头见人。
那么,古代女子为何不挖个坑了事,非得卖身再买棺材、买地安葬父母呢?先说第一个问题,为何古人下葬一定要用棺材。
事实上,在远古时代,人死之后要么被随意抛弃,要么随便挖个坑埋了,但随着文明的进步,以及各种思想体系的建立,人们认为随意处置遗体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也不便于后人祭祀。
古人还认为,人虽然死了,但其灵魂还在,因此死者必须入土为安,也必须对死者的遗体进行妥善安置,比如用良木制造棺材,将死者的遗体放置其中再下葬,必要时还可以放一些随葬品在棺材中,这样死者即使死了也有个安身之所,生者也就感到安慰了。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据说,棺材的来源跟孙膑还有一点关系,说孙膑逃离魏国的时候,曾得到魏齐边界一户人家的帮助,他被放置在一个木柜中运到齐国,不但逃出生天,还成为一代名将,并成功向庞涓复仇。
后来,有人借助孙膑的名字,把死人死葬的过程叫做出殡,为了讨个吉利,还把装尸体的棺木叫做棺材,同官和财,寓意死者保佑生者升官发财。
到后来,死者用棺材下葬就成为一种风俗,父母去世如果不能用棺材下葬,子女将会被视为不孝,不孝之人在古代是要被人唾骂的,也是难以在社会上立足的。
在了解到这一点后,我们就知道古代穷苦人家的父母去世后,子女为何不惜卖身,也一定要买一口棺材安葬父母了,而不是随便挖个坑了事。
并且,跟现代不同的是,古代大多数王朝都是以孝治天下的,父母去世了,子女不但要用棺材将父母下葬,还要守孝三年,而在这三年时间里,子女不能娱乐和交际,哪怕儿子在朝为官,也必须暂时停止工作,三年守孝期满才可以回去上班。
比如说朱元璋,他其实就是个很孝顺的人,只不过他没有机会回报父母,也只能将父母隆重改葬了,而他建立明朝后也极为重视孝道,将以孝治天下提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子女随便挖个坑将父母下葬这种事,在明朝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事实上,在古代大多数时候,随便挖个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就牵扯到土地和户籍问题了,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
前文说到朱元璋,说他的父母去世后,连块作为墓地的土地都没有,很多人可能就要问了,野外不是有大片土地吗,怎么不找个地方呢?
事实上,古代虽然地广人稀,但绝大数人土地都是有主的,平原地带如此,山林丘壑地带也是如此,许多大地主一人就独占了村子附近方圆几十里的土地,比如朱元璋曾经的主顾刘德,他就是当地最大的地主,拥有当地大多数土地。
事实上,朱元璋家往上数三代,都是没有土地的,这就造成他的父亲及他与几个兄弟都只能给地主当佃户,如果能够在野外开一块地作为自家土地,也不止于此。
因为没有土地,朱元璋家的日子才过得不好,他的父母去世后才没地方安葬,如果他真敢随便挖个坑,可能还没等他挖完,找他算账的人就来了。
退一步讲,即便是野外真有一块地,那这样就可以安葬父母了吗?
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古人讲究风水,不是每个地方都是适合作为墓地的;而且选择坟墓是有一些要求的,不能离家太远了,不然不方便祭拜;也不能在荒山野岭,因为那里野兽多,太危险了。
最好的选择,就是在村子附近找个风水稍微好点的地方作为父母的墓地,跟其他村民死去的家人埋在一个地方,这既是对父母的尊重,办葬礼也更滑方便。
除了土地问题外,还牵扯到户籍问题。
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其实古代的户籍制度也是相当完善的,早在商朝时期,官府就会统计每一户人家的男丁,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征兵,这在当时叫做登人。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户籍制度开始完善,各个诸侯国都有里社,每二十五户为一社,以此作为基本单位,官府会定期对里社进行人口普查,包括定居人口、流动人口,男女老幼各有多少,都必须记录在案。
秦朝建立大一统王朝后,也有严格的户籍制度,经过上千年的发展,到了明朝,史上最严格的户籍制度就产生了。
据记载,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维护社会稳定,在唐宋时期户帖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比如一户有多少人,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居住地、与户主关系等等信息都有详细记载,跟现在的户口本大致相似,只不过没有照片罢了。
甚至,户帖上还记载了一户人家有多少土地,土地在什么位置,应缴纳多少税,等等。
总之,户帖的功能是很齐全的,所有人的信息都是可查的,而没有户帖就会很麻烦,会被当做“黑户”来对待,官府抓罪犯的时候,这些人也会被当做嫌疑人而遭到盘查。
以此作为前提,我们再来谈谈在古代严格的户籍制度下,能不能随便挖个坑,就将父母给埋葬了。
由于古代官府会定期对人口进行普查,因此父母去世后,按照规定,子女必须去官府注销父母的户口,给自己上新的户口。
如果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那倒是没什么大问题,只需要到官府走一趟就行了,但问题是沦落到卖身葬父的子女,大部分都是流落他乡的,那么事情就有些麻烦了。
古代子女的户籍都是跟父母一致的,父母去世之后,子女如果想要保留户口,理论上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将父母的遗体运回家乡,由家乡的官府查验无误之后,注销父母的户籍,再发给子女新的户籍;第二个是在父母去世的地方落户。
先说第一种办法,这简直太难了,因为子女都已经穷到卖身葬父了,哪里还有钱将父母的遗体运回去啊,所以这个办法基本没人采用。
唯一可行的是第二个办法,但官府同时也规定了,想要在当地落户,子女首先得证明死去的就是自己的父母,除了查询户帖之外,官府还要求子女给父母修建的坟墓,必须要达一定规格,比如要用棺材,坟头的高度要达标,还要刻碑,等等。
因此,子女如果随便挖个坑就将父母给埋了,然后带着官府的人过来,指着坟头说埋的就是自己的父母,官府是不会认账的。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既有道德上的考量,也有杜绝罪犯钻法律空子的考虑,比如说杀人犯杀人后,也随便挖个坑埋了,官府查到之后,说这是他父母的坟墓,是不是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呢?
所以说,官府为了让子女重视孝道,也为了打击犯罪,要求子女给父母修建坟墓时一定不能草率行事,要达标才能让其落户。
如果子女不这么做,官府就不给让她落户,没有户口就成了黑户,黑户是无法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而且生命安全没有保障,被人杀了也没人去追查。
并且,成为黑户之后,就无法得到官府颁发的路引了,而没有路引的话,就真是寸步难行了,可能连村子都出不了。
因此,古代贫穷人家的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为了能让自己不成为黑户,不惜卖身也要将父母按照官府规定下载,而不是随便挖个坑了事。
当然了,卖身葬父的代价是很大的,因为为奴为娼不是普通人愿意干的事情,但这比成为黑户要好得多,而且还会因为尽孝道而受到一些人的同情,自己也会感到安心。
总的来说,古代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之所以宁愿卖身也不随便挖个坑了事,主要是在于三点,第一是出于孝道的考量,第二是没有土地,第三是为了给自己落户。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埋葬死者并不仅仅是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的事儿。
首先,没地怎么埋,所以你先要有一块地。
中国古代看似地广人稀,但基本每一寸能用的土地都是有主的。人家可能不天天盯着自己的地,可你往人家地里建了一座坟,人家迟早都会看到。
那怎么办?只能把自己卖个好价钱,不仅父母有地可埋,还能换来一场体面的葬礼。
毕竟棺材要置办,葬礼所需要的白纸、白布、香蜡、纸钱要置办,抬棺材、挖坑、填土都要雇人。中国古代讲究个孝道,死者为大,葬礼可以简单,但绝对不能含糊。
其次,如果女子既不卖身,也不埋葬死去的父母,极有可能失去户籍,成为黑户。
中国古代流动性差,大多数人差不多直到老死,都与自己的家族一起呆在原籍。所以,一般说来,古代人的家族、土地和户籍三者都是合一的。
需要卖身葬父的情况,一般都是由于各种原因流落他乡。因为古代官府主要是按照父母的籍贯给子女落户,如果父母死了,就以父母的亡地来落户。既然现在已流落到了他乡,原籍的官府找不到这家人,也找不到坟,自然就会给这个女子销户。她如果想在现在这个地方重新落户,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父母葬在这里,而且坟地必须符合法定标准,不能随便找块无主地草草掩埋,她就可以依照父母亡地作为自己新的籍贯来落户,否则就成了黑户。
有人问了,黑户就黑户呗,好像在古代也无所谓。错了,古代政府以户籍和土地作为征收各种赋税的标准。黑户就意味着没这个人了,税肯定也就不交了,以后遇上灾年荒年,政府会按照户籍上的人头进行赈济。这时的女子,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领到救济粮,而自己则一无所获。
卖身虽然也很惨,但至少在当地有了个正经户籍,以后如果有了赎身的机会,出来以后还能过正常人的生活。
当然,从理论上说,女子如果真想给死去的父母找块黄土埋了,还不想花钱,不想卖身,也有办法,比如,可以联系当地的同乡会馆。
宋朝以后,有责任感的士绅会拿出一些土地作为义地,然后设置义庄,专供没钱的族人掩埋遗骨,但也仅限于本地区本家族的族人。到明清时期,由于人口流动性逐渐增强,于是出现了会馆。会馆将流落在外的同乡或同业人群组织起来以图自保。所以,很多死在外地的人,他们的遗骨暂时无法运回原籍,便可以联系同乡会馆,暂将遗骨存放于会馆下属的义庄,或是直接就埋在义地,不再运回原籍。
根据这个女子的情况,如果她父母死掉,她又身在外地,没条件把父母的遗体运回原籍埋葬,完全可以联系当地的同乡会馆,由会馆出面把父母的遗骨掩埋在义地。
但义庄义地往往时间一长,无主棺材和无主坟头积压过多,慢慢地也就没人管了,于是就成了所谓的乱葬岗,为各种鬼故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题材。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