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退休老人的丧葬费比去年九月份之前的少四五万那么多?

谢邀!

一个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年的老吏,为你解疑释惑。

只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自上年9月发生变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至今并未有发生变动。

一、丧葬补助金原发放标准

国家关于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原来没有统一规定,由省级政府自行制定发放标准,因而各地发放标准不同:

(一)发给固定数额:

苏省为6000元,北京市为5000元,黑龙江省为4000元,重庆市为2000元。

(二)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月x规定月数发给:

辽宁省、广东省为ⅹ3;天津市、福建省为ⅹ2。

(三)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月x规定月数+固定数额发给:

上海市为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月x2+6000元。

(四)以城镇居民月均收入ⅹ规定月数发给:

贵州省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基数ⅹ规定月数,离休人员ⅹ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ⅹ2.5,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职人员ⅹ2。

二、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迄今为止,国家并没有出台变动的政策规定。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并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执行原发放标准。

二、企业单位发生变动

企业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2021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下发,制定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改变了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全国各地发放标准不同的现状),从9月份开始执行,所以,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发生变动。

文件规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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