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男子周末被单位要求加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吗?
题主所述情形不太清楚的情形,不清楚点对认定工伤恐怕要有争议。
一、可能出现的争议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虽然是周末休息日,并非工作日,但是应单位要求加班,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是没有问题的。
但题主提供的信息,没有明确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这是认定工伤的关健点,也是可能出现的争议点。
二、相关规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社保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三、交通事故本人主要责任
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被判定本人负主要责任、全部责任,认定工伤有一定难度。
但是,既使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事故的处理上应当特例对待,特事特办,不能死扣教条,应当是变通处理为妥。
因为,毕竟周末休息日,如果不应单位要求去加班,在家休息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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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一男子周末被单位要求加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吗?
这个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分析如下:
一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个事故属于工伤的范围。理由是:所谓工伤,就是因为执行单位工作的原因而受到的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含企业和公务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员)在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意外负伤者,都可以算作工伤。所以,这个男子是在周日(虽然不是工作日)被单位安排工作的,是在执行单位的工作安排,所以他在上下班的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一般都属于工伤。
二是交通意外伤害属于工伤的条件。男子虽然是被单位安排工作出现的交通意外,但是属不属于工伤事故,还看其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如果其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的范围,也就是说,只要这个男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是全部责任,那就构不成工伤,所以说,并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工伤的责任范围的。只有当这个男子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三种情形,才能构成工伤的要件。
延安一男子周末被单位要求加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吗?
他是在执行单位的工作的途中,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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