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重名且未做区分怎么处理?
选举结果无效!
应当说,选举筹备工作的组织工作人员、包括选举筹备工作的领导人,对待庄重严肃的选举工作掉以轻心,也是太不负责任的了,太粗心大意、太马虎了!
侯选人、或被选举人重名这个问题,本来是属于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本不应该在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应当预见到的,完全应当可以避免出现的问题。
只要在两个重名侯选人的选票上加以特征标注既可,如性别、籍贯、出生地、工作单位、工作部门等。
如果为海选,有被选举权的人重名,选举会议的主持人,则应当预先向选举人说明,对有被选举权的重名人必须要加以特征标注,否则选票作废。
选举结果无效,应当重新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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