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病故后有哪些待遇?
逝者家属可领取下列资金、享有以下待遇。
一、个人账户资金
(一)社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医保个人账户
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保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
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下同。)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医疗保险余额、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为逝者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因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逝者生前留有合法遗嘱处分上列财产的,按照遗嘱执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丧葬补助金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月x规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为x3;上海市为ⅹ2+一次性补助6000元。
每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月不同,动态管理,逐年调整,每年数额不同;各地的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月不同,各地发给数额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养老金额/月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费用开支,由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三、死亡抚恤金
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额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绝大多数地区执行下列标准:
机关单位: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额x40;
事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额x20;
企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额x12(或x10,或X8)。
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不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发给逝者直系亲属中供养人员共同拥有的抚慰性资金,可以协议分割使用。协议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四、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
逝者生前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支付。
1.逝者生前供养人员中,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2.逝者生前供养人员中,子女供养至成年;
子女虽已成年,在校学习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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