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还未交满15年,交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
问题是:社保缴费未满15年,缴费的人去世,缴费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
答案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社保缴费未满15年,不幸去世,可以退还全部个人缴费,就是以继承方式退还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余额,以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为逝者生前缴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个人资金,属于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因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逝者生前留有合法遗嘱处分上列财产的,按照遗嘱执行;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四、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为3个月;上海市为2个月+6000元。
每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逐年调整,每年数额不同。
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发给数额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工资额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费用开支,由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二)抚恤金,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绝大多数地区执行下列标准:
机关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40;
事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20;
企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10。
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不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对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抚慰性的资金,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共同拥有,可以协议分割使用。
协议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三)逝者生前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1.逝者生前供养人员,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2.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子女供养至成年;
子女虽已成年,在校学习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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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还未交满15年,交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
社保缴费未满15年,交费人不幸去世的这种情况,其实是大家交社保都比较担心的问题。
毕竟自己的生命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健健康康,衣食无忧并不代表并不会发生意外情况,所以说不确定的因素特别多,但是社保最少要求我们交满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往往交满15年的时候,很多人都还处于比较年轻的一个年龄,到达60岁退休的时候还有几十年。
到打社保缴费满15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虑,我还到底要不要再接着交社保,我是不是会等到退休的那一天,我能不能领到养老金?相信这是很多人都问过自己一个问题,到头来我会不会亏,其实这些问题都比较现实。都是可以理解的。
那如果说不幸没有交满15年就去世了,这种情况按照社保法的规定, 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就是做社保的清算,但是在做清算的时候只能将所交的社保费中个人的部分退给你,也就是养老所有金额的8%。另外一种处理方式就是让子女继承你的社保继续缴纳。
第二种方法在实际中已经基本不可能了,都是按照第一种走的,退的时候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退的,所以不能全额退,只能退养老部分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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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还未交满15年,交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交费吗?我们说如果说交费人已经去世,并且没有领取过养老金,那么实际上并不能全额退还自己曾经交过养老保险的费用。因为本身我们交纳的这个养老保险,它是分为两个账户的,其中一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账户是统筹养老金账户,那么如果要退还的话,也就只能退还你个人养老金的账户。
那么我们个人养老金账户占有交费总额的多少呢?实际上仅仅只占有交费总额的35%左右,剩余的65%全部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里面去。我们都知道我们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每个月只交纳8%的一个养老保险的费用,那么这个8%的养老保险的费用,全部进入到自己的账户当中去,那么企业单位所承担20%的一个费用进入到了统筹账户当中,所以说统筹账户当中的钱对于你个人来讲,是没有办法来继承的。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也是一样的,因为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是自己全额承担所有的一个缴费比例,他是按照20%的缴费比例来承担自己费用的,但是依然也仅仅只有8%的费用进入到了个人账户,剩余的12%进入到了统筹账户,所以说你也就只能继承这个8%的费用,那么12%的费用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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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还未交满15年,交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
是可以退还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进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将单位缴纳部分也个人承担,但可以降低缴费比例。
如果社保未交满15年人就死亡了,可以将个人账户部分予以退还。
并可以向社保申领丧葬费,如果死亡时还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还可以申领抚恤金。
总的来说,交一份养老保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经常回答一些社保和职场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欢迎关注。
社保还未交满15年,交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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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还未交满15年!那么这种情况如果交费人已经去世,是不可以全额退还这个社保缴费的,但是,可以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因为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占有你交费总额的1/3左右,所以这部分钱是可以退还的。
即使你没交满15年,那么,你的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都是会有的,因为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都是按照8%的比例来进行划转的,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比例就是进入到你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那么这个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或者是指定继承的!
当然,交费人还未领到自己的养老金,就已经去世,那么很明显受到的影响,其实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毕竟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的钱,自己是没有办法享受的,只能够继承个人账户当中的钱,而且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只占有你交费总额的1/3,所以说很明显剩余的2/3就直接相当于没有办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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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还未交满15年,交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
社保还未缴满15年,缴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当然是不可能全额退还的,但是退还个人账户资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当然是比较令人心酸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将来老有所养的。但是世事难料。在人的一生之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俗话说得好,命里有时皆是有,命里无时皆是无,这就是人间的境遇。但是在世时,每个人的都生命都是美好的,都希望有一个幸福的未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交了养老保险,还没有交满15年就魂归西天,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在为逝者悲伤哀悼的同时,该争取的权利还必须要去争取,这也算是给天上的缴费者一个安慰吧。
在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中,分为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有12%记入了统筹账户;如果属于单位缴费的,有16%记入了统筹账户账户。另外一个账户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管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记入的资金比例都是8%。记入统筹账户的资金为社保基金所有,主要由于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领完之后还需要继续支付的养老金,国家统筹调整增加的养老金等,只要交进了统筹账户,这个钱就不属于自己了;另一个是个人账户。但是个人账户资金,包括本金和资金利息永远都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如果不幸去世了,其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是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本金和资金利息的。
参保人去世后,除了能够退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可以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精神抚慰金。这两项补助,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一般是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来给予补助。比如重庆市的丧葬补助金为2000元,抚慰金是每缴费一年,按照当年缴费基数或是职工平均工资发给一月的精神抚慰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个月。
总之,参保人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去世后,的确是一个不幸的事情,其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从悲伤中走出来以后,一定的要到最后一个参保点的社保部门去办理养老金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只能退回个人账户内本金和利息,统筹账户部分是不能退还的;此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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