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龄满30年,但年龄不满60岁能提前退休吗?
问题是:企业单位员工,满30年工龄,年龄不满60岁,能提前退休吗?
答案是:男性员工,不可以。
企业单位员工,30年工龄,不能作为退休条件的依据。
国家关于退休条件规定,除外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退休人员与工龄没有任何关系。
一、国家关于工作人员退休,主要有以下规定条件:
(一)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二)退休年龄:
1.普通工作人员,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2.省部级工作人员,65岁。
3.国家级工作人员,70岁。
4.女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延迟至60岁;本人申请,仍然可以55岁退休。
5.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性工作人员,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从上列国家关于退休条件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单位员工,退休与工龄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企业单位工作人员30年工龄,不能作为退休的依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按照达到相关工龄情况,可以提前退休的,只有下列人员:
(一)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关于工龄规定条件,可以退休。
1.工作年限满30年;
2.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3.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以退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人事制度管理,适用上列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类:
1、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原来多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在多次机构改革中,因压缩党政机关机构限额、精减行政编制所限,退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序列,转为使用事业编制,成为事业单位,仍具有原有行政职能;
工作人员执行标准的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既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虽然使用事业编制,仍然执行国家公务;机构编制部门对其使用的事业编制,同行政编制一样的严格管理。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
(1)成建制转为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职能;在当前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形势下,全部转为行政机关不可能,只有小部分确有需要可以。
(2)行政职能划转行政机关,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序列,这将是多数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
原参公工作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原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执行新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等。
2、具有行政执法的参公事业单位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将予以保留,整合职能,改多系统、多部门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设置综合执机构。
3、中共中央党校及各级地方党校,中国行政学院及各级地方行政学院,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及各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等参公事业单位。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全部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序列。
原参公工作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三、上列按照达到规定工龄年限,可以提前退休工作人员,办理退休程序,须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呈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复审同意,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批退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核准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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