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兵团是怎么样的一个组织?

建设兵团是什么样的组织?要先从兵团说起。

一、兵团,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设置的军事组织。

解放战争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主力部队改编为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四个野战军,后改为序列号第一、二、三、四野战军。

1949年,各野战军下设20余个兵团,兵团辖若干个军(纵队),另有直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的华北野战军3个兵团。

新中国成立后,曾短期保留兵团军事组织,至1955年,撤销兵团一级军事组织。

但是,兵团作为军队干部级别,长期保留下来。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亦军、亦农、亦工的军事组织,历史上,全国曾有十数个生产建设兵团。

现在全国只存有一个生产建设兵团,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且为一度撤销后又恢复的一个特例,为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

三、但是,在生产建设兵团史上,曾经存在十数个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大军区、省级军区的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农建师、生产建设师,多数为上个世纪60年代组建,70年代撤销,计有:

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

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

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江苏生产建设兵团;

安徽生产建设兵团;

浙江生产建设兵团;

江西生产建设兵团;

山东生产建设兵团;

湖北生产建设兵团;

广西军区农建师;

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等;

上列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农建师、生产建设师都是隶属各大军区、省级军区的生产建设部队。

四、所有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组建最早的,解放军和平解放新疆后,既将大批部队约十几万官兵,成建制转为生产建设部队,屯垦戍边,1954年,正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隶属新疆军区,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撤销。

1981年恢复建制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受中央政府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双重领导,为国家计划单列的省军级单位,公、检、法司法系统独立设置,教科文卫等社会组织自成体系,属于全国独有的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设农垦师、工建师,师部驻地不在城市的,政权组织一般设立县级市,师下设团,为一个农场,简称团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峰时200万人,员工90万人。

五、所有生产建设兵团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前后全部撤销。

规模较大的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建制的改建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建制的改建为农垦总公司;其他的生产建设兵团,则没有成建制的保留下来。

只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个特例,于1981年又恢复建制,成为全国现存唯一的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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