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作为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没有退休故去,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一、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没有退休故去,真的是很不幸的事情,节哀顺变,处理后事。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可以继承的方式返还;
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进入统筹账户的部分不予返还。
二、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养老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
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单位。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一次性支付。
四、
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
丧葬补助费,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
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发放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地区发给固定数额的。
2.有地区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规定月数发给的;
每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每年标准不同;
各地区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标准不同。
3.有以逝者生前月工资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费,逝者家属掌握使用,不足不补,节余归己。
(二)
抚恤金,是对逝者直接亲属及供养人员抚慰性的资金,属于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共同拥有。
抚恤金发放标准,以逝者月工资x规定月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三)
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供养人员中的逝者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供养人员中的逝者子女,供养至成年;上学读书成年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其他逝者供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仅供参考。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职工还没有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那可是英年早逝啊,对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月有阴晴圆缺。唯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职工虽然还没有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他生前的养老金也绝对不会白交。根据《社会保险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他生前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可以作为遗产由亲属继承。另外,其亲属还可以在养老基金中领取到一笔丧葬和一次性怃恤补助金。
虽然丧葬费和怃恤补助这一块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作为对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各地都有,只不过经济发达的地区标准会更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会低一些罢了。
以江西省为例:
当职工去世后,其亲属要及时带着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社保卡、身份证以及亲属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去报告申请。
社保局接到材料后,会迅速进行审核,按程序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和丧葬费费、怃恤补助金进行结算和核发。如果一切顺利,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领款手续。
领取的款项为: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
2、5000元丧葬费;
3、死亡职工生前所领取工资额12个月标准的一次性怃恤补助金。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确实很可惜
人生总是会面对这样那样的风险,坦然面对对大家都好。对于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情况还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是因公死亡,首先要申请鉴定工伤。工伤死亡的待遇非常高,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会高达785,020元。除此之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6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丧葬费等待遇。
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般能够领取到四大类待遇。
丧葬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救济金或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等。
其实工伤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一样也可以提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大家都没有疑问,直接根据社保记录提取就可以。
但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全国各地差异很大。
山东省丧葬费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福建、天津、上海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辽宁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能相差十几倍。
抚恤金待遇相差也很大,黑龙江省是一次性6000元,山东省是上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高达5万多元),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
其实,根据缴费年限不同,相应的待遇也不一样。山东省是养老保险缴费满一年发放1/15的待遇,超过15年以上就按100%发放。河北省是按照省平养老金发放,每缴费一年发放一个月,最长不超过20个月。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山东省和陕西省是这样的叫法,山东省2019年的最新标准是530元,480元和430元,按照山东省不同的区域划分标准。福建省叫做供养直系亲属月救济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45%的标准发放,可以一次性支付120个月。
所以,各种去世后待遇非常复杂,希望国家在做好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同时,能够及时统一全国的各种去世养老金待遇。能够做到像工伤待遇一样,同命同价就好了。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按规定退费。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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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果职工没有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那么他曾经交过的个人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因为每个人的养老保险,实际上它是分为两个账户的,一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一个是统筹账户养老金,那么你交费的这个个人的8%,每个月都进入到你个人账户当中去,然后单位交费的20%,那么是进入到统筹账户里面。
所以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他是可以根据遗嘱继承,或者是第一顺位原则的继承方式,让自己的这个受益人来合法继承。那么统筹这部分的钱是没有办法继承的,所以说统筹账户部分里的钱就等于说是归公了,但是这个个人账户部分的钱是完全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你每个月从工资当中扣除多少钱?那么实际上这部分钱都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那么所有的这个钱都可以继承!
对于一个参保几十年的人,实际上个人账户里应该不会有太多的钱,大概是5万到10万左右,这样一个水平是比较正常的。因为毕竟大部分的钱都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去了,儿童筹账户我们又没有办法继承,所以说最多也就只有5万到10万的这样一个水瓶是比较正常的。所以我们也不要想着有太多的钱,实际上也就是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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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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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参保养老保险的职工如果说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已经去世,那么这种情况,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在这里我们只能够继承其中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也就是说,你的这个养老保险账户它是分为两个账户的,一个养老保险账户是个人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账户,那么这个统筹账户是没有办法继承的,所以说只能继承个人账户部分,这个个人账户部分实际上就相当于交费总额的1/3左右,剩余的2/3都进入到了统筹账户里面。
它的继承原则是根据遗嘱继承,或者是第一顺位继承的原则来进行的,优先于遗嘱继承,如果说,有这种遗嘱,指定哪个人可以全额继承,那么这个人就依法享受,所有一个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继承,但是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我就通过这个第一顺位也就是自己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是可以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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