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机构改革当中,县区科技部门会保留吗?
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县区级科学技术部门,肯定会保留,但不会单独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
一、县区科技部门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促进各项法规与规章的实施;研究制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科教兴县兴区战略。组织解决全县全区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县区级科学技术部门,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发展指标才是硬道理,GDP、财政税收是头等大事,举全县全区之力发展工农商、一二三产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县区科学技术部门在县区的份量,显得不足;不同于国家、省级层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份量重、地位高!
(主要指的是地级市辖的县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辖县区除外)
三、县区科学技术部门,在前几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因为缩减政府工作部门机构限额,绝大多数退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木有单独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变化以下几种形态存在:
(一)与其他政府工作部门合并。
(二)改建为政府经济发展部门内设机构,对外保留科学技术局牌子。
(三)改建为政府直属机构,使用事业编制。
(四)改建为事业单位。
四、县区科学技术部门,在新一轮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大潮中,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机构限额仍然缩减的形势下,不可能“咸鱼翻身”,重回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单独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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