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参加社会保险,而且交满15年的社保,刚好到退休年龄,未领养老金去世,遗属可以享有下列福利待遇等。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缴费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国家木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标准各地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发给固定数额的;

2.有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每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标准不一。

3.有以逝者生前月工资额x规定月数发给的。

(二)抚恤金,逝者月工资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三)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仅供参考。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社会养老保险很好,可以活多久领多久。

唯一的一点不好就是刚刚到退休年龄,才领一次养老保险金就去世了。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个人养老账户,还有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

个人养老账户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如果个人死亡之后,那里面剩余的钱就作为遗产来继承。而基础养老金的那部分被社会统筹账户统筹走。除了个人养老账户的资金可以继承之外,还会有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是一次性补助2500,有的是一次性2000。(火葬才有,土葬没有)

抚恤金要看是否有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首先遇到你这种情况,表示很遗憾惋惜!

大家都知道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规定,参保人员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对于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尚有余额的,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领取,统筹账户归国家所有。

此外还有丧葬丧葬抚恤费可以领取,目前丧葬抚恤费标准为:丧葬费6000元、抚恤费15000元,共计21000元。

丧葬丧葬抚恤费领取流程:

参保单位或家属应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1、死亡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

2、《职工退休养老院证》

3、银行存折

4、符合供养条件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5、身份证

6、1寸照片2张

到经办机构填写《职工死亡保险待遇审批表》,办理终止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任何单位不得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否则,一经查出, 拒付死亡后的抚恤金。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有丧葬费,扶恤金(IO一4o个月基本工资),遗属费(配偶每月4o0至6O0双职工没有)等项目组成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们的养老金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人去世后个人账户里的💰可作为遗产由配偶或子女继承。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保险条例上有明确规定,按规定办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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