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区如何划分?分为哪四级?

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四级。

但行政区设置较为复杂,有副省级市、自治州。

直辖市、副省级市辖区、县,其级别高于其他区、县。

尚有县级的旗、自治旗、特区、林区、工农区。

还有县级、副县级的镇。

也有乡镇级的苏木。一.一级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行政级别为省部级。

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二级行政区划,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行政级别为厅局级(地厅级)。

盟为内蒙古自治区所独有。

三.三级行政区划,县、自治县、县级市、地级市辖区、旗、自治旗、特区、林区,及曾设立的工农区,行政级别为县处级。

旗、自治旗为内蒙古自治区所独有。

林区,全国仅一个,县级,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贵州省设有县级的盘县特区、水城特区、万山特区。

四川省于改革开放后曾设有县级的金口河、白沙等工农区。

四.四级行政区划,乡、镇、民族乡、苏木,行政级别为乡科级。

苏木为内蒙古自治区所独有。

云南省重要的边贸口岸畹町镇,为全国唯一的曾为县级镇,现为副县级镇。

五.另外,从行政区级别上,尚有15个副省级市,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成都、武汉、西安。

一个副省级自治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辖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及原伊犁地区撤销后直辖县。

六.直辖市、副省级市辖区、县中间没有地区级行政区,其级别相应的高于其他区、县。

仅供参考。

我国的行政区如何划分?分为哪四级?

依据法律,行政建制分为↓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级: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乡镇级:乡、民族乡、镇

……总共三级,哪来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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