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经公安部门调解和解后,当事人反悔怎么处理?

发生纠纷经公安部门调解,并达成和解,当事人反悔了,怎么处理?

发生纠纷经公安部门调解并达成和解,多是民事纠纷案件,刑事案件是不可以的,刑事案件都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必需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惩处。

对于发生纠纷,必须是双方自愿为基础,公安部门的调解法律、情理并用,多是人性化的情理性调解,双方接受达成协议,应予的处罚则不执行,双方自觉遵守,但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所以,发生纠纷,虽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如果反悔,因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开庭审理前,也主持庭前调解,制成的调解书不同于公安部门的调解书,是具有法律判决书同样的强制力。

庭前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判决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如果不执行法院的调解书、法律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仅供参考。

发生纠纷经公安部门调解和解后,当事人反悔怎么处理?

正常情况下,在公安机关的参与下打成的调解跟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的结果没有多大差异,只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参与,促成调解的可能性以及履行的可能性会大一些,但是并不能否认其效力问题。因为调解也是一种约定而已,如果没有约定相关的违约条款,实际履行仲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去法院诉讼才能解决,毕竟调解协议的效力并没有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亦或是去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整体效力低于法律文书,缺乏强制执行力。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