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街头撞死山区教师,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和赔偿,家属发声「绝不谅解」,如何看待此事?

出这种事故,我们也不是十分了解事情的经过,人已死,死者家属大多要的是肇事方的一个明确态度,你的不友善,就会造成死者家属的不谅解。

小编也不声讨谁,事故发生在非机动车道,还是突然撞入的,可见车速之快,人家老师在散步,这完全是司机的责任。

人命关天,不是赔多少钱的问题,人死了,家属大多需要肇事方一个明确的态度以慰亡者英灵。

而这司机态度并不友善,拒绝道歉,并委托律师除保险公司赔付外,再给几万元就想了事,这也太不尊重人的生命了,难道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值区区几万块。(当然我们不知道保险公司理赔多少,但死者家属不同意,肯定是赔偿不到位)。

如果是我,提起上诉,让法院来判决,该赔多少就多少,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你有钱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本来与什么车无关,但司机事后的态度让大家觉得开豪车的都跋扈。事故交警已明确判定司机负全责。

本来就可息事宁人了,然而肇事者只到过医院看望一次,支付医疗费和付一万元的丧葬费,且态度冷漠,拒不道歉。

并委托律师向死者家属开出条件,给予几万元的赔偿,死者家属对肇事者的态度极为不满,才要求走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严惩他。

人心都是肉长的,很多这样的事件都是因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态度不满,没有诚心,才造成事情闹到法庭,坚决不谅解,要求依法严惩肇事者!

玛莎拉蒂街头撞死山区教师,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和赔偿,家属发声「绝不谅解」,如何看待此事?

好像有点标题党的味道,用玛莎拉蒂和山区女教师关联起来。我们先不论这件事的真伪。而是要真实还原肇事的过程。首先,按照交通法规定,对肇事双方进行事故的认定,划分事故责任。这样才能按照责任大小来处罚。其次,不能先入为主,只要是开豪车的就必定是骄横跋扈,为富不仁,既然是交通肇事,不论什么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德的谴责代替不了法律。再次,如果肇事司机,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不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避免情绪化,这样我们才有正确的判断。现在网络上经常有很多事情,开始时一面倒的支持某一方,不久立刻反转。说明什么,说明许多人还没有完全了解事件的真相,在情感的鼓动下轻易做出判断。

玛莎拉蒂街头撞死山区教师,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和赔偿,家属发声「绝不谅解」,如何看待此事?

同样的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同样的家属发声不原谅。如果受害者不是“山区教师”,那么这个事件和去年的玛莎拉蒂女有何区别?但是这毕竟不是同一事件,那结局又会不会一样呢?

我们都知道,去年的玛莎拉蒂谭某事件案情发展至今,谭某为曾经的不可一世,家人的嚣张跋扈,必定付出代价。面对极大可能被判死刑的谭某,尽管痛哭下跪,结局不会改变,终究是逃避不了法律公平的审判。

还是玛莎拉蒂,撞死山区老师又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会家属发生“绝不原谅”?

其实就以上两个问题展开,这个事件并不复杂,不牵扯什么背景,也牵扯不出背后一箩筐的事情等问题。

事件的发生:

2020年7月19日傍晚,唐某驾驶川A93EV1牌玛莎拉蒂轿车,当晚7时9分,车辆行驶到成都锦江区菱窠路段突然右拐驶入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边行走的肖洪流被撞到两三米外的路边。肖洪流立即被送往附近的四川友谊医院抢救。7月20日凌晨5时18分,肖洪流抢救无效死亡。

8月10日,成都交警对事故作出认定:唐某驾驶的机动车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肖洪流不承担事故责任。

8月14日,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抛开“玛莎拉蒂”不说,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这类的事情常有发生,也不会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处理这样的交通事故,该赔偿的赔偿,该处罚的处罚。一起普通的车祸事故为何会引起巨大的关注呢?

两个方面:

一 死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力!

55岁的肖洪流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任教于四川省筠连县筠连中学,是一名教生物课的高级教师。出事后,300多名同事,学生和家长,耗时10余个小时从四川筠连县赶赴到成都,为这个优秀的高中物理老师送别!

这是一位在自己领域里辛勤耕耘的优秀教师,生前获得过国家级,省,市,县各级部门的获奖证书。同事,领导,学生,家长对他的评价都非常的高。

二 肇事司机的态度!

其实任何事故的造成,死者家属悲痛万分,家属的态度重要,肇事司机的态度也尤为重要!

从已知的信息中不难看出,死者的家庭属于高知家庭,是非常明事理的,不会无理取闹。为何会说出绝不原谅呢?关键就是司机的态度了

家属表示,事故发生后,嫌疑人只是支付了医疗费和一万元的丧礼费,尚未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最重要的是,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嫌疑人唐某多次拒绝配合,态度恶劣,拒不赔礼道歉和积极赔偿。

肖洪流的妻子(李中秋)曾经反复要求亲属们不要对肇事司机表现任何过激的态度和行为,非常理解说:”毕竟他肯定有有很大的压力“。

可是肇事者,没有赔礼道歉,没有惭愧悔恨,态度极为冷漠!就是这样的处事态度,让性情温和的死者家属一家人彻底寒心。

这样的态度和去年玛莎拉蒂女,谭明明如此相似,试问又有谁会去原谅他呢?

但是这起交通事故毕竟和谭明明案件不同,谭明明面对的可能是被判死刑的最高重刑。而唐某显示还不到这个地步,所以他有了强横的态度,冷漠的可以对死者家属侮辱。

毕竟肇事者唐某不会有面对”死亡“的恐惧,所以他有了底气。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唐某委托律师代表他开出条件,表示愿意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外给予几万元的人道补偿。

对于肇事者的态度和作为,死者家属表示绝不原谅,要求司法机关严惩。

《刑罚》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刑罚的判定是讲求证据的,不因个人态度而转移。

尽管受害者家属因肇事者的态度而愤怒,虽然唐某的过错也是事实,但是刑罚的判定根据证据来判处的。

想必最终判处结果会和死者家属的想法出入很大,这也是不争的结果。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审理,于情于理肇事者唐某会受到应有的审判!

玛莎拉蒂街头撞死山区教师,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和赔偿,家属发声「绝不谅解」,如何看待此事?

受害者家庭合影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7月19日,山村教师肖洪流独自围绕着小区在散步。一辆玛莎拉蒂轿车在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突然右拐进入非机动车道,撞伤了散步的肖洪流。随后肖洪流被送往附近的四川友谊医院抢救。7月20日凌晨5时18分,肖洪流宣布死亡。

事发后,肇事司机家属到医院交了一万元钱,探望了一次,就再没有过问。肇事司机因为操作不当且超速驾驶被交管部门裁定担负全责并被警方拘留。

肇事司机家属表示愿意赔偿几万元钱,前提是受害人家属签署谅解书。受害人家属监狱肇事司机家属态度倨傲,不接受签署谅解协议要求,宁愿不要赔偿。

这件事充分印证了四个字:为富不仁。无论后期赔偿怎么进行,抢救病人,按照法律程序和人道主义角度进行相应赔偿,这是最起码的公民责任和社会良心。

肇事司机唐浩的家属把赔偿责任当着是要挟受害人家属签订谅解协议的工具,这就是良心被狗吃了,没有半分解决问题的诚意。我相信,任何人处于受害人家属的角色,面对这样的所谓“赔偿”条件,也绝对无法接受,起码无法面对死者。因为那一份亲情和一条生命的价值,是几万块钱能够买断的事?

我觉得,赔偿不是不可以谈判,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嘛。但是,谈判首先得有诚意,你撞死了人,就应该有愧疚负罪之心。肇事了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觉得自己在施舍似的,那就必须追究到底。

除了尽其所能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同步通过起诉、法律裁决来获得民事赔偿。既然对方以为是施舍,那就通过程序正义来了结这件事情。

玛莎拉蒂街头撞死山区教师,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和赔偿,家属发声「绝不谅解」,如何看待此事?

无辜生命又一条,

违章驾驶教魂消。

持财行世不念理,

横心哪晓人伤悲!

事发于7月19日,山村教师消洪流,在小区内独自散步,被一辆玛沙拉蒂轿车,突然拐入到非机动车道,造成人车相撞……

肇事司机是属于违章操作,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被撞伤了,即算肇事司机当时没有逃避,而是将伤者送医救治,并且给了当时医药费,也去看望过一次,并在消洪流不治死后,给了一万元的送葬费,但是,人死心痛啊,肇事司机应该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给人家一种好的思想感觉,与证明自己内心的疚愧和不安。

毕竟,你的是机动车,而且驶入非机动车道,人家是小区散步的行人,而你居然在这样的地方与43公里的时速行驶?这算是严重的超速行为,严重违规操作,才致人生命。但是他却无视死者亲人的感觉,坚决拒绝认错,不肯陪礼道歉,这是一种很伤人道的思想,是对生命的莫视。

也难怪消洪流的家属不接受了,人家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无缘无故的就这样被撞死了,而且是在小区内,是通过了交警的鉴定认证为非机动车道超速驾驶,应负全责。你作为肇事者,就应该好好配合人家,与保险公司商讨死者赔偿事宜,而不是说再给几万元安家费就了事,可以不闻不问了,坚决采取不理的态度,不安慰死者家属一句话。

你认为自己的车有保险。赔钱是保险公司的事,可是至于怎么赔到底是没头没尾的事,谁都心里没有底,保险公司也没给出个态度说怎么赔,这就不难理解死者家属的愤恨了,说绝谅解也正常。

玛莎拉蒂街头撞死山区教师,肇事司机拒绝道歉和赔偿,家属发声「绝不谅解」,如何看待此事?

开什么车不重要,提问不要带节奏。一切以交警责任认定为准,按责任赔偿。不服可以走复议、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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