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已生效,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生女儿该咋办?

儿媳也没有义务赡养家公家婆 ,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 ,那我们是作为儿媳的,也可以拒绝赡养男方的父母 。

无论你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 ,毕竟都要赡养自己的父母 。我觉得这个民法典真奇葩 ,这不就是从中作恶了吗 ?让矛盾更加的深 。

别人生一个女儿,养到二十几岁,就这样白白送给你 。如果这样的女婿也是没有什么人情味的 ,人家的女儿去你家帮你养父养母 ,那么于情于理,你也应该回报 。

不要用民典法来甩锅 ,民典法表示不背这个锅 。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从这里开始,我们可以明确得知,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人是:子女!《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如果岳父母没有收入,那么作为女婿你是不是应该出手帮一下 ,再一个就是作为女儿的我们 ,只要自己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当自己的父母老的时候,我们可以尽自己的一份能力去赡养父母 。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你对我的父母好,我自然就会加倍对你的父母好 。我们家的丈夫如果对自己的父母好,那我们更加心甘情愿的去赡养丈夫的父母 。

2021年《民法典》已生效,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生女儿该咋办?

2021年,民法典做出新的调整,其中就谈到了女婿并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女婿也不是岳父岳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这条规定一出来之后,不少只有女儿的家庭,一下子就慌了神,民法典突然间来了这么一条规定,那自己的养老,到时候可怎么办?不会到老了,生病了没人管,没人问,到时候连投诉也不在法律范围内,这可怎么办才好?

那么实际上,民法典的规定真的是如此吗?如果女婿不用赡养岳父岳母,那么儿媳还需要赡养公婆吗?

今天我们就来系统的探究一下,民法典改革之后,对于那些只有女儿的家庭,到底该怎么办?

1.新的民法典当中,对于女婿与岳父岳母的赡养关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在新《民法典》中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这条规定当中说到了女婿不是岳父岳母第一法定继承人,换句话说,女婿不享受继承岳母岳母财产的权利,同时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而且民法典还特别强调了,女婿拒绝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儿媳拒绝赡养公婆也不违法,但在婚姻存续状态下,一方有辅助另一方进行赡养的义务。

通过这两条规定,我们可以理解女婿不再赡养岳父,岳母是合法的,更多的尽到的义务是辅助自己的妻子来照顾赡养岳父岳母,没有存在直接性的关系。

2.女婿不用直接性的赡养岳父岳母了,那么媳妇儿还需要赡养公公和婆婆吗?

很多人都觉得,女婿在女方家庭当中的位置和媳妇在男方家庭当中的位置,实际上是一样的,女婿不用直接赡养岳父岳母了,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儿媳不需要赡养公婆了?

其实这样说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民法典也强调了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不享受这样的权利,自然也无需尽赡养的义务,只有这样才是公平的。

理论上虽然是这样说,但不少女性仍然会有这样的一个错觉。就是自己的丈夫不需要再去赡养自己的父母了,但自己仍然还需要去赡养公婆。

因为大部分女婿是不会待在岳父岳母家里的,一年除了重要节日会去看一下,其他时间点几乎不去,如今又有了这样的规定,那么他们真的能够做到不用去赡养。

可是儿媳就不一样了,而且是待在男方家里的,长期和公婆生活在一起。丈夫往往外出务工,或者长期出差,自然而然照顾公婆的任务就落到了儿媳的身上,所以说儿媳不用直接性的赡养公公婆婆,但是实际情况还是摆在这里,不去照顾公婆,似乎也不太现实。

所以很多女性都觉得这样的规定不太公平,只考虑到男人们的感受,却忽略了女方的实际情况。

3.民法典真的不在提倡女婿孝敬岳父岳母,儿媳孝敬公婆吗?

实际上,很多人对于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了很大的误解。

孝敬老人一直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而民法典当中有不少条例,也强调了孝敬老人的规定。

只不过这几条规定,帮助了大家理了一下家族的关系,以及明确了每个家庭成员的权益和义务,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更加清晰的了解自己的情况,以免在后期面对一些问题的时候,出现更多的争端,这样一切依法而定。

关于民法典当中提到的女婿赡养岳父岳母,儿媳赡养公婆,虽然说明了不用付直接性的责任,但是在婚姻存续的期间,只需要协同夫妻的另一方来进行赡养。

因为儿女是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说不用担心,赡养的行为依然存在,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

举例来说,女儿将自己的父母接到家中,进行照顾,逢年过节会给父母一些钱,也会给父母买一些他们喜欢吃的喝的。那么这样的情况是表明女儿在对父母尽孝,女婿的话是无权阻止的,也应该协同自己的妻子一起来照顾岳父岳母。甚至是妻子出差了,自己也暂时性的来代替妻子照顾岳父岳母。

但妻子不能够自己不去孝顺和赡养父母,对自己的丈夫提出要求,让他去做这样的事情,那么丈夫是有权提出拒绝的,而且这样的拒绝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因为他的角色是协助妻子,而不是成为主要责任人。

因此,女婿也好,儿媳也罢,仍然是需要孝敬老人的,只不过不同的角色之下,现在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不一样的。

四.什么样的情况下,女婿是必须得赡养岳父岳母,儿媳必须赡养公婆

不少家庭是独生子女的情况,如果因为一些特殊情况,造成了子女的意外死亡,老人们无人照顾。那么这种情况下,女婿会成为岳父母的财产第一继承人,儿媳会成为公婆的财产继承人,这种情况下,那么也是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五.民法典改革以后,对于那些只有女儿的家庭怎么办?

不管未来女婿是否需要赡养岳父岳母,这其实都跟自己的养老没有太多的关系。因为老人养老,首先靠的就是自己的子女。当子女孝顺了,那么自然自己的老年生活也不会太差,如果连自己的子女都不去孝顺自己,怎么还能够指望女婿吗?

而且现在生活条件都在不断的改善,不少人老了,退休了以后也会有一定的养老金,也能照顾到自己的基础生活。

而且很多老人和自己的女儿女婿的关系都非常不错,照顾老人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事,根本不需要上升到法律的程度。大家之间彼此互相敬爱,相互支持,也很少出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现象。

因此,老人们需要摆正好心态,过好自己的每一天生活,有能力的时候就帮帮子女,这样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和谐,赡养和养老根本就不是问题。

而且现在养老的方式也是多样性的,并不一定需要子女或者女婿来照顾,也可以选择养老院来养老,都和自己同年段的老人,生活的趣味也非常多。

所以过多的或者过早的担心这一点,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同样的,对于那些公婆来说,也不需要担心,儿媳会不会赡养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和儿媳保持良好的关系,就可以了,无需担心太多。

生儿生女都一样,不要因为民法典一点点调整就杯弓蛇影,因为百善孝为先,国家也一直提倡的是这个。

所以说,放心,老年人的生活依然是有保障的。

对于这项规定,各位朋友你们怎么看?你们觉得女婿是否需要赡养岳父岳母,儿媳是否需要赡养公公婆婆呢?

2021年《民法典》已生效,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生女儿该咋办?

您好!

首先先纠正一个说辞:准确地说,应该是“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这个规定,跟《民法典》没什么关系,从来如此规定,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提醒题主的是:从绝大多数事实上来讲,女婿必定赡养了岳父母

以上,换成“儿媳对公婆”,同理。以下阐述均顺着题主,以女婿为主语。

此外,还想先纠正题主一个观念。从题主问题话里话外,似乎养老都得靠男孩。事实告诉我们,很多时候,女儿对父母的赡养更靠谱!所以,建议题主不要带有“重男轻女”思想。

先说说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女婿必定赡养了岳父母

我们举个简单例子:

女儿这个月发工资了,请爸妈吃了顿饭,花了200块钱,女婿没去。

这200块钱是谁花的?不是女儿一个人花的,而是女儿女婿共同花的!——这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说女婿没为老人花钱么?为老人花钱,本身就属于赡养行为的一种。

再延伸一下:

女儿依然要花200块钱请自己的父母吃饭。女婿说了:不许请,不能给你爸妈花钱。

严格角度上来讲,女婿已经犯法了——因为女婿阻止了女儿赡养自己的父母,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所以,我们可以笼统地说:只要女婿不阻止女儿赡养其父母,女婿是尽到赡养的。但,不是赡养义务——女婿能扮演的角色是,协助妻子赡养岳父母。

生女儿,怎么办?

回到第一个例子,变一下:

女儿这个月发工资了。女儿从来不想着自己的爹妈,连个菜都没买过,更别提请父母吃饭了。

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女儿都不养,难道还指望着女婿来伺候么?客观点儿,女婿跟女儿的感情,绝对要比跟岳父母更深一些。一旦必须要站队,女婿站那边儿应该是很清楚的。

通过这个例子是想告诉题主:对待女儿好,就能让女婿一起帮着赡养,不用所谓的义务不义务的来约束。

这,就是回答题主“怎么办”的办法——不难,改变一下思想,好好维系好父母与女儿之间的关系,再帮着促进一下女儿女婿之间的感情。

这时候,不是嫁出去一个女儿,而是收回来一个儿子,还愁养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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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已生效,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生女儿该咋办?

这样的提问是否存在断章取义之嫌。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那生女儿的家庭怎么办?俗云:女婿半边儿,古时女婿都能赡养岳父母,而到了现代怎么就不可以了,难道社会倒退了不成。是否《民法典》中拒绝赡养的有前提条件,否则绝不相信。

2021年《民法典》已生效,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生女儿该咋办?

女婿怎么可以拒绝?

虽然《民法典》没有明文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自已的妻子作为岳父母的女儿,《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尤其是独生女的家庭,父母年老了,独生女更应负起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独女结婚了,作为女婿虽然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但也不能说可拒绝赡养岳父母。我岳父84岁住进我家,我没有拒绝。7年后91岁死在我家。

女婿和女儿是一家人。结婚了,女婿与岳父母是拟制血亲关系。并在结婚典礼上改口,随妻子一样称岳父母为爸爸,妈妈。妻子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女婿感恩岳父母养育了妻子,长大成年成了自己妻子。

妻子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女婿协助妻子尽赡养义务。夫妻不分家,尽赡养义务也不能分家。夫妻的共同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每月支付岳父母的赡养费,视为家庭的共同支出。

夫妻事先沟通商量,做出安排,列为家庭开支计划。妻子尽赡养岳父母义务,没有女婿的理解支持协助,是不可能办到的,也不会办好的。感恩岳父母,为什么要拒绝赡养岳父母呢。

一个尽赡养义务,一个拒绝赡养义务,那还是两口子夫妻吗?我看距离婚不远了。

儿媳在《民法典》上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儿媳可拒绝赡养公婆吗,不能。同样道理,象女婿协助赡养岳父母一样,儿媳协助自己的丈夫赡养公婆。

赡养自已的父母,女婿与儿媳应该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同样在《民法典》上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当公婆,岳父母去世时,均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的财产。

权利与义务相等,不尽义务,很难获得权利。

2021年《民法典》已生效,女婿可拒绝赡养岳父母,生女儿该咋办?

民法典,明确鼓励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赡养义务。赡养老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是有协助的义务。生女儿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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