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吗?

如果印度租借自俄罗斯的阿库拉级核潜艇被击沉了,当然是要赔钱的,毕竟是租借而不是购买。应该说,印度为了自己的海军能有可用的核潜艇,也是费尽了心思,在购买核潜艇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就是高价租借印度也是愿意的。

图为印度装备的阿库拉级核潜艇。

印度租借过2艘阿库拉级核潜艇,第一艘是2012年租借的“猎豹”号核潜艇,租借时先支付了9.2亿美元,然后此后又产生了15.8亿美元的使用费用,也是由印度承担,猎豹号核潜艇在印度发生过一次事故后,也是印度出钱维修,并且为了弥补猎豹号的空缺,印度还再次出钱在2015年租借了俄罗斯的又一艘阿库拉级核潜艇“抹香鲸”号。

图为阿库拉级核潜艇,印度于2012年和2015年先后租借过2艘该级核潜艇。

印度租借“抹香鲸”号10年的全部费用估计将会达到33亿美元。其中,光是租借就先花费了10亿美元,另外的23亿美元则是这艘核潜艇的使用和维护费用,基本上每年2亿美元,价格非常高昂。要知道,一艘阿库拉级核潜艇在俄罗斯的造价也不过才20亿美元左右,印度的使用费用已经超过了核潜艇本身的价值,俄罗斯也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图为猎豹号核潜艇发生事故。

但是如果这些核潜艇在印度发生了意外,不论是被击沉了,还是出现了什么事故,那俄罗斯都会要求印度出钱赔偿,还需要出钱维修。这样的例子也是有的,比如猎豹号在印度租借期间曾经在日本海发生了一次严重的事故,就是印度出钱赔偿,然后再出钱维修。不过这是发生事故,如果是作战中被击沉了,那么印度就需要照价赔偿核潜艇的全部费用了。

图为阿库拉级核潜艇线图。

当然了,实战中阿库拉级核潜艇被击沉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毕竟印度和那些有实力击沉阿库拉级核潜艇的世界大国很难爆发直接的军事冲突,印度和美国、俄罗斯等国关系也都不错。除了这些世界大国,其他国家又没有能力击沉阿库拉级核潜艇,阿库拉级核潜艇非常先进,下沉深度超过了600米,水下航速超过了30节,可以使用3M54反舰导弹和重型鱼雷,使用了流线型设计,噪音很小,整体作战性能接近美国的弗吉尼亚级核潜艇,要击沉这样一艘核潜艇必须要自己也装备核潜艇才行,显然印度洋周边各国都是没有这个实力的。

图为阿库拉级核潜艇,其艇尾的纺锤状物体是拖曳线阵列声呐收放装置,要击沉这样一艘先进的核潜艇,非常困难。

所以,印度租借的核潜艇大体上是安全的,很难出现被击沉的情况。不过,即便是如此,这艘核潜艇在印度期间不论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只要遭受了损失,印度都应该出钱赔偿和维修,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吗?

答案可能会让很多读者惊愕——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将不需要对俄罗斯做出任何赔偿!

在我们寻常老白姓眼里,既然是租赁,承租人因自身原因将出租人所出租的资产损坏了,承租人肯定是要担负赔偿责任的。

比如说A君承租了某租赁公司出租的小汽车,由于A君操作失误导致小汽车损坏,那么A军必然要根据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的条款向做为出租人的租赁公司进行赔偿的。

但是核潜艇并不是普通资产,而是国防尖端装备,它具备核威慑能力,能向目标发射核导弹,是一种毁天灭地的大杀器。

鉴于它属性的特殊性,租赁行为必然与普通资产大有区别,决对不可能像A君承租小汽车那样想租几天租几天,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核潜艇在租赁过程中,做为出租方的俄罗斯必然把诸多能想到的因素都考虑进去,其中就包括了战斗损失,毕竟他是军事装备,这样的风险是存在的,而且最高。

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造成资产损失,俄罗斯在制定租赁合同时一定会以条款的形式体现出来,而印度已经承租多年,说明他也是接受这些条款的。

这样一来,尽管做为承租方的印度可能需要付出昂贵的租金,但是内心却非诚乐意,因为昂贵的租金付出意味着得到了绝对的使用权,而绝对的使用权则意味着即使战损了也不必再进行赔偿了,印俄双方因此共赢,谁也不吃亏。

那么问题就来了——印度只是承租人,核潜艇的所有权仍然是俄罗斯的,为什么发生被击沉这样的战损时不需要向俄方赔偿呢?我们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下图为印度海军装备的俄制“阿库拉”级攻击型核潜艇,“阿库拉”级攻击型核潜艇在俄罗斯的正式型号为971型核潜艇,是前苏联到俄罗斯建造数量最多的一款核潜艇(已知的共建造了17艘),其中3艘退役拆解,2艘未完成建造拆解,目前在役12艘,其中就包括以租赁形式转让给印度的2艘。

印俄双方的核潜艇租赁行为实质上等同于核潜艇买卖

根据1968年7月1日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二条规定,有核武器缔约国不得向任何国家转让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及控制权,也不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引导无核武器国家制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上述武器或制造上述装置或取得其控制权。

而俄罗斯和印度均是该条约的缔约国,这就意味着印俄之间绝对不允许发生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买卖行为,一旦违反,两国都会受到全世界的制裁。

核潜艇是采用核燃料做为动力的军事装备,且具备发射核导弹的功能,因此它属于绝对不可进行买卖的武器装备。

可是做为一个军事工业十分羸弱的国家,印度很难造出自己的核潜艇以及配套的武器弹药,所以只能求助于传统军购合作伙伴——俄罗斯。

俄罗斯为了满足印方的诉求,给印度出了一个好主意——租赁,即不以买卖的形式向印度提供核潜艇,而是以租赁的形式提供,毕竟《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出租,况且只是出租核武器的使用平台,并未出租核弹头。

对于老毛子的馊主意,印方是欣喜若狂的,但问题在于如果是按照传统的租赁关系进行核潜艇承租,印方势必在使用上无法做到完全支配,而对于作战装备而言,无法完全支配即意味着无法完全发挥战斗力,怎么办呢?

老毛子再次给印方出了第二个馊主意——以租代购!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在租赁的头几年,印方应以较高的租金来承租,租赁的后几年,印方以正常租金来承租,直到核潜艇服役年限期满。

在租赁期间,印方承租的核潜艇以挂名的形式将资产所有权归于俄方,而使用权完全归于印方,这样一来俄方不犯规,印方也使用得自在,所以双方一拍即合,开启了名为租赁,实则与购销无异的核潜艇租赁合作。

1987年,印俄双方签署了俄制“阿库拉”级攻击核潜艇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10年,租金为2亿美元/年,为表达两国友好,俄方免于收取押金,但是要求印方需要向俄方一次性支付10年租金,即20亿美元。

要知道,比俄制“阿库拉”级攻击核更先进、更新的美制“弗吉尼亚”级核潜艇的建造成本也不过27亿美元而已,老毛子一次性就收了印度20亿美元的租金,那真的比卖掉还赚钱啊,所以这次核潜艇租赁行为实质上等同于买卖。

▼下图为正在使用货船运输前往印度交付的俄制971型“阿库拉”攻击型核潜艇,虽说印度时通过租赁的形式获得该级核潜艇,但是在一次性付清20亿美元租金的“以租代购”形式下,等同于购买了这艘核潜艇,它的使用情况对于俄罗斯来说是“免责”的,所以被击沉自然也就不用赔偿了。

俄方从租赁生效开始就已经收回核潜艇成本,资产损失风险已不存在

不得不承认俄方这笔生意做的真是绝了,不仅一次性就把成本收回,而且在随后的艇员培训、设备维修维护以及更新、武器弹药维修维护以及更新、软硬件升级等服务中收取额外经费,可以说赚的盆满钵满。

这表示这艘出租的“阿库拉”即核潜艇还在租赁期就已经回本并且产生收益了,所以完全放手让印方去折腾,哪怕是印方天天踩地板油也绝对不心疼,从收益的角度来讲,俄方甚至巴不得印方可劲糟蹋这艘核潜艇,反正开坏了还得返厂维修,修理费还不是俄方说多少就是多少,这个套路与当今国内汽车4S完全一样。

如何才能让核潜艇的租赁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又能把租赁获利最大化呢?其实俄方掐中了印方的痛点,即印度既不具备核潜艇的建造能力,又无法从其它国家获得。

此时俄方经济已经开始衰退(那个时期还叫苏联),联合体国家正面临解体,国家各项开支已经入不敷出,手里闲置的那几艘核潜艇即便不卖,最终也会放在港口生锈,最后拆解,索性不如拿出来换钱。

而印方对于核潜艇的需求可以用“刚需”来形容,做为一个有核国家,连核潜艇都没有,还整天嚷嚷着要进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所以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弄一两艘核潜艇来装装门面,也顺便为将来的国产核潜艇储备人才和技术。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印度而言,只要对方肯卖,那基本上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弄到手的;而对于俄方而言,这艘核潜艇只是拿出来变现的闲置资产,如果不乘机处理掉,最终也会流失于无形中。

可见即便印度不同意一次性支付20亿美元的租金,而是一年一付的2亿美元,对于俄方而言也是赚钱的,老毛子砸在手里的军队闲置资产可不少,只要能成功卖出去,卖多少钱都是赚啊。

倘若这艘核潜艇没有用“以租代购”的形式租赁给印度,那么等待它的命运将和那些数量庞大的军舰、飞机、坦克一样,默默地腐朽,鉴于核动力的特殊性,俄方还得自掏腰包拆卸和处理它的核动力系统,这才是真正的资产损失。

这艘核潜艇在印度服役了28年,印度为了养它,前前后后向俄方支付了包括租金在内的资金约55亿美元。

讲真的,世界上恐怕没有谁能比俄罗斯更希望它被击沉了,因为它毕竟在名义上还是属于俄罗斯资产,退役以后对于核反应堆的处理十分麻烦,如果被击沉了,反倒省了不少事,反正死的不是自家士兵。

下图为两艘锈迹斑驳的俄海军971型“阿库拉”攻击型核潜艇,它们将在运送至目的地后闲置,直到联邦政府拨款后进行拆解,这样的核潜艇对于俄罗斯来说就是闲置资产,如果不能变现,那么长时间闲置才是真正的资产流失,而且拆解还需要一大笔资金,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印度是赚钱的,给多少钱都是稳赚不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将不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因为印俄双方的核潜艇租赁行为实质上是军火买卖,只是碍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制约,才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形式进行军火交易的,印度一次性支付20亿美元租金的方式已经让俄罗斯回本了。

第二、印度原打算是买断这艘核潜艇的,而且俄罗斯也愿意出售,但是碍于“条约”的限制 只能“以租代购”,用一次性支付10年租金的方式获得该潜艇的绝对支配权,印度是实质上的资产拥有者,而俄罗斯只是挂名的资产所有者,所以这艘核潜艇是否被击沉,俄罗斯并不关心。

第三、印度承租的俄制“阿库拉”级核潜艇是俄罗斯军队的闲置资产,如果不是出租给印度,它做为闲置资产是没有价值的,反而会成为俄方未来的累赘,租给印度不但能赚到钱,而且省去了很多麻烦,因此即便是被击沉了,俄方也不存在损失。

结语

印度对核潜艇的需求那是正真的刚需,所以才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搞来装备自己的海军,但是俄制“阿库拉”级核潜艇只是一种核动力攻击核潜艇,只能发射鱼雷,不具备发射潜射洲际导弹的功能。

不过好歹也带了一个“核”字在里面,因此印度也可以在国际上充当一下“世界第六个拥有核潜艇”的国家。

可见核潜艇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它不仅仅能提高国防力量,而且在国家外交上发挥着无以伦比的震慑作用。

这也是我国领袖在上世纪60年代提出“核潜艇一万年也要搞出来”的口号的原因所在,其实当年我国也造不出核潜艇(尤其是战略核潜艇),也考虑过向苏联老大哥租赁核潜艇,如果苏联老大哥同意,我们同样会像印度一样不惜一切代价装备起来。

但是这样的大杀器技术人家是绝对不会让我们掌握的,好在通过老一辈科学家的不懈努力,我国如今不但拥有攻击型核潜艇,战略核潜艇也早已发展到第三代,将来还会搞核动力航母。谨以此文向奋战在国防核工业的军工人们表示致敬。

下图为我国第一代核潜艇——092型战略核潜艇,如今第三代096型战略核潜艇也服役在即。如果不是领袖的坚持以及老一辈科学家的努力,搞不好我们也会像印度那样去租赁别人的潜艇来用,届时“被击沉后是否需要向俄罗斯陪潜艇钱”的问题就该是问我们自己,而不是印度了。

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吗?

印度租借的第一艘核潜艇应该只是租借,如果被击沉了要赔偿俄罗斯损失费。而第二艘估计是躲避国际规则的阴阳合同,毕竟达30亿租借一艘30多年的老旧核潜艇,不是买断真说不过去,亮出来的合同只是给世界其他国家看的,私底下可能还有一份合同,个人觉得印度应该是直接购买了。

印度的第一艘租借的核潜艇只租借了10年,但是租金10亿不可谓不贵,既然这艘明确了是租借的形式,如果因为印度自己原因造成了损坏,或者战争中被 击沉等,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赔偿金之类的,被击沉后按照合同赔偿就是了。

而这次印度再次租借俄罗斯阿库拉核潜艇,是30亿租金,没有说明租借的时间问题,而且是俄罗斯停在港口内,由于资金不够用不起,估计都放了好几年了,现在有印度来接手,而且还带来了30亿的资金,俄罗斯何乐而不为。印度也是有想法啊,不过以印度专家的能力,估计想逆向工程阿库拉真的有点不看好!

个人猜测第二次的租借合同是假,实际可能是购买合同,但是国际法则规定禁止核潜艇的买卖,为了规避这个规则只能以租借形式展示给世人,其实就是钻空子规避规则而已,如果被击沉,那就是印度自己的事情了。

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吗?

印俄之间的核潜艇租赁合作,堪称世界唯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没有哪个国家能像俄罗斯这般大气,将核潜艇这种公认的战略性武器借与他人的。印度于1987年花费3亿美元租借苏联淘汰的“查理Ⅰ级”巡航导弹核潜艇;2012年,花费9.2亿美元租借俄罗斯阿库拉级“猎豹号”核潜艇;2015年,又花费9.8亿美元租借俄罗斯另一艘阿库拉级“抹香鲸”号。 印度本想用这这艘排水量为9100吨的阿库拉级核潜艇提高自己的军事力量,但没想到在接手该潜艇后,就不断出现各种故障,甚至在后期因为潜艇内的声呐设备遭到损坏,直接丧失了战斗力,而印度的工业水平是无法对其进行维修的。返回俄罗斯维修,修理费又是一笔支出,真是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

2018年11 月媒体报道,印度国产核潜艇“歼敌者”号完成首次巡航,印度成为世界第六个拥有核潜艇的国家。

印度租借的核潜艇真的被击沉的话,第一时间要考虑的事情不应该是如何反击?别看印度现在稳居南亚大陆老大的位置,其实和巴基斯坦的关系非常紧张。近年来巴基斯坦军队,武器装备得到了升级换代。再次发生战争,巴军也是有能力击沉印度核潜艇。如果美国率先击沉印度租借的俄罗斯潜艇,印度就要考虑如何自保呢?

核潜艇作为国之重器,世界范围内也就俄罗斯敢出租。因为俄方不相信凭借租来的核潜艇,印度就可以鼓捣出核潜艇。印度也没有让俄罗斯失望,印度给出的租金已经可以买核潜艇。美国的“弗吉尼亚”级攻击核潜艇造价也只要22亿美元。但俄罗斯核潜艇的出租价格还要30亿美金。

2012年租借的“猎豹号”核潜艇,租金几乎是每年1亿美元,而印度在10年内使用和维护这艘核潜艇的费用就20亿美元,而且还不算印度将其撞坏修理的费用。而 2015年租借的“抹香鲸”号核潜艇,其使用和维护费用更让高达到了25亿美元。而一艘阿库拉级核潜艇当时的造价才17亿美元,当然现在的通货膨胀率也是非常高,不可这样横向比较。那么印度的租金几乎相当于核潜艇的制造成本,俄罗斯闲着也是闲着,何乐而不为呢?

涉及到战争损害自然是要赔偿的。就包括2012年租借的“猎豹号”核潜艇因为撞击造成了重大损伤,印度都照样拿钱来维修。而且这还是在租金和维护之外的费用,这是俄罗斯与印度之间的合同规定。那么无论是现在这艘“查克拉-3”号还是2号、1号,只要是印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重大问题,必然会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赔偿,而且还要负责维修的。那么战损就更不在话下了,赔偿就是一定的。

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吗?

印度租借俄罗斯核潜艇这事,世上属于个案,两家签的租借协议内容为何,从未公布,只能根据一般租借协议,做一简单的分析。既然贯之租借二字,真要用于战争被击沉,赔偿金自然免不了。或说印度租借费用32亿美元,就是造一艘万吨级的核潜艇才多少钱呀,并据此判定,名借实售,就是被击沉也是无碍的,魂舞大漠的看法不是这样。核潜艇租借费用本来就高,加上武器,和培训费用,没准还有押金什么的,加在一起就是一笔非常吓人的数字。但是,租就是租,卖的话,国际上是有严格的军控协议的,俄罗斯能租,费用不菲,干吗非要违背国际协议要卖呢,因此实售的可能性一点也不高,既然性质是租借,损坏或沉没,当然在照价赔偿,这些都会一笔笔详细体现在租借合同中。

击沉的可能性不高

印度既然购买无可能,租借而来的核潜艇,主要是为积累使用经验,没准还会认真仔细地进行技术研究,看看俄罗斯是如何造的,弄清潜艇构型和构造,为发展国产核潜艇是重要的一步。经验同等重要,也很是宝贵,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俄罗斯愿意当这个师傅,一是体现了印俄两家关系的友好,二也反映了印度发展国产核潜艇的雄心。这就是印度租借的初衷和根本目的,致于战时使用,可能性不高,租借合同会写得清清楚楚,一旦印度使用中击沉了他国潜艇,会妨害俄罗斯的名声。

万一被击沉

任何违背租借协议的行为,都会体现在严格的合同中。要支付大笔违约金,代价不是印度所可承受得了的。为了确保不被其使用,日常训练也会受到俄方严格监督,不得被部署使用,应该是题中之义。本来打得就是一个擦边球,俄罗斯不会为了印度冒任何风险,因此,艇上武器,训练鱼雷倒有可能,但配套的导弹,俄罗斯不会向印度销售。我们知道,俄罗斯不卖,印度不会有,致说其国产潜艇“歼敌者”所研制的潜射导弹,与俄潜艇在口径和电子设备等,也不兼容呀。真要实战部署沉了,一大笔银子,那是肯定的。

假如印度发生战争,从俄罗斯租借的潜艇被击沉了,印度需要赔给俄罗斯潜艇钱吗?

不单是赔钱就能了结的,后续的打捞,核污染处理也购印度喝一壶的,可以参考库尔斯克号的先例。

五个常任理事国都有核潜艇,这不是偶然的,印度算是第六个,不过不是自己研制的,而是花钱租来的,就算自己造不出来,也要租一艘过过瘾。于是印度为了实现自己的核潜艇之梦,花费近10亿美元租借了俄罗斯阿库拉级核潜艇中的“猎豹”号,出事故趴窝后,又租了一艘阿库拉级,这次的租金是30个亿,这是什么概念,美国新一代核潜艇弗吉尼亚号的造价也不到30亿,看来印度这次是融资租赁啊。虽然花费了天价,但印度所租核潜艇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用价值。

印度连自己买来的武器在使用上受到很大限制,更不要说是租来的了,它仍属俄罗斯的财产,要是在印度手里出了什么事,它当然要负全责了,连租金都有30亿,要是沉了,那就要赔整艇了,估计要好几个30亿。

不过,阿库拉级被击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阿库拉级的性能非常先进,它满载排水量高达9600吨,像俄罗斯的各种大型作战平台一样,被武装到了牙齿,堪称“武库艇”,更重要的是其噪音量级已经接近同时期的美国潜艇。且它钛合金材料的耐压壳体可以确保它的下潜深度达到650米,想要击沉它只有联合国五常才能做到。但印度洋周边又没有什么大国,而且就算印度真的与海军大国发生对抗,俄罗斯也不会上它上阵的。

总之,印度自己让它出事故的概率都要比被击沉大得多,所以还是要作好赔钱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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