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女邻居偷情,胁迫发生关系,反被“仙人跳”,谁会犯罪?
辽个问题如同一个连环案,要理清楚这案件,必须从仔细分析。
案情:男子偷拍别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其偷拍的目的是为了胁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违背了妇女意愿,实质上是以自己偷拍的女邻居偷情的证据胁迫而达到占有其女邻居的目的,有强奸动机,由于女邻以“仙人跳”而避免了被强奸,而诈骗男子,简直是黒吃黑。
此案件暴出了以下违法犯罪事实:
首先,男子偷拍他人隐私,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处罚。
其次,男子用偷拍的非法证据胁迫女邻居与其发生性行为,属强奸行为,但遭到对方“仙人跳”,方使女邻居免于被强奸,但其犯罪动机客观存在,应按强奸罪二小遂处理。
最后,女邻居以“仙人跳”方式制裁男子,犯敲诈勒索罪,构成了案中案的事实,也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要说的是,女邻居与他人偷情,属道德范畴的事,并不违法,也是女子的隐私,应给予保护,但反对女邻居的婚内出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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