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月后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怎么办?

这个问题让人哭笑不的,但我的回答一定让你满意[呲牙]

第一,依法处理:

从你的问题看出,你们婚前健康检查根本没有做,或者做了而没有也没认真做。如果没有做,只说明你也太缺乏基本的社会知识了,显得幼稚;如果做了健康检查,这里面就有三层意思:一是医生工作不认真,没有发现问题;二是男方有无串通医院故意而为之,让他检查过关;三是你无知,检查后未看或没有看出对方身体检查报告单的问题。

如果婚前未作健康检查或医院检查了而且检查报告明确有问题,是你本人没有看出来,这个责任你要背的,彩礼要退的,至少要退一半的。如果男方明知道自己生理有问题,既不去作婚前健康检查或托关系让医院出据了不真实的健康检查报告,达到结婚的目的,这你不但不退彩礼给男方,还要以骗婚为由追究他的责任。

第二,双方协商解决。男方生理有问题,我想到了结婚的年龄,作为男人,应该早都觉察到自己的生理不正常了,在这种情况下也许看过医生了,在没有恢复健康的情况下,依然走恋爱结婚,说明男方有故意而为之意,你可以之为由提出离婚,也可追究他对你的精神补偿,如果对方明理又考虑他因生理问题造成的今后生活压力,自认过错,最后放弃彩礼索回之要求。如果,你婚前是图对方家庭富有,嫁入豪门,也不要求对方作婚检,那我建议你要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尽快退还不合理的部分(超出正常风俗行情部)的彩礼,早日结束这种局面。

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月后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怎么办?

这种情况确实有的。在六十年代时有四个邻居曾先后有这情况。一个是六十年代初粮食困难时期有个纯稻田地区的姑娘嫁给一个邻居小伙,小伙比我大几岁,在当时属大龄了。他们结婚的亊我不清楚,我在读书。只是到六三年时女方提出离婚了,男方的妈在城里当保姆的回来处理这亊。听那儿子说:“反正我没碰过她”。他妈才知道儿子有生理障碍那也怪不得媳妇了,就顺利离婚了。这段無性婚姻持续了二年多,可能跟当时的粮食困难有关系,因为我们这里至少还有饱饭吃的。

有一段是一个邻居姑娘出嫁后第二天早上男方就来吵着离婚说是女方有生理缺陷。

六二年另有一位从大城市下放来的邻居,老婆也是纯稻田地区的。到六四年时离婚了,理由也是性生活不和谐。

另有一位邻居姑娘出嫁不久也闹了离婚也是嫌男方生理障碍。那小伙是其他村的,其实可能那小伙没病是正常的,因为人家后来照样娶妻生子了。与这位一样情况的我有个堂表兄也是这样,第一个老婆闹了离婚,后来照样结婚生子了。其实这情况可能不是真的生理障碍,而很可能就是早泄,早泄有治好或改善的可能。我有个同亊有早泄现象,当时星期六就发愁不敢回家,我认识一位老中医就陪他去看了一个阶段,后来接连生了四个女儿。

最近几年也有耳闻因生理障碍离婚的。

对于这种刚结婚不久就离婚的,在处理财产损失时都采取协商的办法,反正双方首先自认倒霉,对于过错方来说要承担较大的损失。像题主提出的情况,男女双方都有损失,男方可能主要在经济上损失惨重,女方也从未婚变已婚,对她今后嫁人有一定影响,损失也不小的。由于男方婚前可能是無意隐瞒的,女方也应谅解点。所以关于彩礼钱女方扣除陪嫁的损失以外应全部退回男方,至于首饰衣物一般都不退了,当然还是以协商为主,尽量做到好聚好散。

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月后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怎么办?

那肯定要还回去大部分的!虽然你也不想出现这个局面但没办法,事实就是这样的!男方的钱也不容易,但你也造成了二婚,所以你留下一部分全是精神赔偿费,其余还回去!婚姻没有继续下去,orient自己的钱财真的不要拿在手里,不然会出现不好的事!

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月后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怎么办?

男性生理问题,一般为性功能障碍,即不能勃起。结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只一个月就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这时女方该怎么办呢?我的意见是退回一半。因为男方有责任,而女方可要求男方给付赔偿。

为什么要退回一半而不退回全部

因为,这件事情的引发责任归于男方,是男方没有向你坦诚相待,隐瞒了他生理有问题,从而直到婚后才发现。

依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这一个规定来看,只要女方在知道男方疾病一年内提出,就是合法的。那么,为什么只退一半呢而不退全部呢?

因为这件事情对女方造成了精神损害,男方应给予赔偿,这一半用于赔偿费,而另一半退给男方,让他用于医疗疾病。做人不要太绝,合情合理这才是一个好女人。

有这方面的判例吗

自《民法典》实施来,首过因男性生理问题判决的离婚案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因男方婚前隐瞒其性功能障碍的案例。

该案女方诉请法院撤销婚姻并且要求男方承担5万元精神抚慰金的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诉称,自己与被告汪某经人介绍,得到双方父母认可后确认恋爱关系,一段时间后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被告汪某一直拒绝同房。沟通后,原告张某得知被告汪某婚前患有勃起功能障碍,很难治愈。被告汪某对此予以承认。

原告张某认为,被告汪某婚前明知自身患有不适宜结婚的重大疾病(勃起功能障碍),婚前故意隐瞒,未如实告知原告,依据《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

被告汪某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婚前已经患有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并且对原告张某隐瞒的事实予以认可。为了降低对原告张某的伤害,被告汪某同意依法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且愿意对原告张某进行适当赔偿。

法庭庭审后认为,勃起功能障碍属于性功能障碍的一类,该疾病属于婚前应当告知对方的重大疾病。本案中,被告汪某明知自己婚前已经患有影响婚姻关系的重大疾病,但婚前未如实告知原告张某,导致原告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结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撤销婚姻的条件。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鉴于被告汪某认可原告张某主张的赔偿标准,遂判决撤销张某与汪某的婚姻,被告汪某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人民币。

这个案例没提到彩礼问题,但是是被告男方的责任问题确一清二楚。

是不是男方有责任就可以一分不退

其实,在现实中出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不会退钱,因为,这个问题责任全在男方,与女方无关。

说直白一点,不是女方不愿与你长期居住,是你男方有病我才离开。不退彩礼应该的。

根据这种说法,男方理亏。不过,我觉得我们做事不能太绝。

要结为夫妻,一般都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才能走进结婚的礼堂,因此,就算对方有过错,作为女方,不要得理不饶人,一分不退,或打上官司,这样不但劳命伤才,还会弄得沸沸扬扬,大家脸上难堪。

正因为从这些仁义和道义去考虑,我才建议退一半给男方。

当然这要看彩礼多少,如果三几万,不退正常,如果数额太大,就可以考虑我的建议。

结束语:

男方生理有问题,一般属性功能障碍,结婚一月离婚,男方要退回彩礼的处理方式,我建议退一半。此事责任在男方,按理可以一分不退,但我们考虑男方有病要治,本来背着很大的精神包伏,给他一些让步这样才有情有义。

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月后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怎么办?

退了算了,咱不喜欢他的人,也就不要喜欢他的钱,商量着办好事情,咱以后还要嫁人,男方还要用钱看病,我知道有一个和你一样的事,离婚時退了彩礼,再婚時男方照样也给了彩礼。

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月后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怎么办?

婚后发现男方有生理问题,一个月后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女方是受害者。

那么男方就要分两头说了,第一,男方是有意而为之,明知道自己有生理问题,还瞒着对方,和对方结婚,给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

如果是这样,那男方是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应当受到人们的唾弃。

第二,男方是无意而为之,男方是在不知道自己有生理问题的情况下和女方结婚的,这叫不知不为过,情有可原。

但是,给女方造成的伤害已成既定事实,无法挽回。

基于上述两点,男方都是有过错的一方,而女方确实是受害方,这一点无可质疑。

鉴于事实,我认为,男方提出退回彩礼,亦无可厚非,但,鉴于男方有过错的事实,必须要给女方一定的补偿,不可能全款退还。

至于如何补偿?那就要双方商定,最好是和平解决,千万不要把矛盾闹大,最后闹得无法解决,只好对簿公堂。

打官司是一个费钱又费时的事情,还是商量解决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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