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撞一新车我全责,保险赔了修车,车贬值了车主让我赔,还往高要,有道理吗?怎么办?

在车辆出现碰撞之后,是否需要责任方赔偿折旧费(也可理解为财产贬值费),主要在于律法层面是否会支持无责一方索要折旧费;就目前而言,咱们的法规对汽车碰撞后贬值所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当然受损一方可以主张责任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但法规上的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往往不会支持,虽然存在极个别索赔成功的例子、但仅仅也是适度的赔偿(远达不到受损方的要求),绝大多数都没办法索赔成功!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对车辆碰撞后的贬值损失并不支持(目前),那么您在给对方修完车后,对方的车辆贬值损失您可以不予理会,当然对方很可能会起诉您、但赢的概率超低,即便对方真的胜诉了、您也仅仅是需要适当的赔偿即可,不是对方想要高价就能要的;实际上您也可以与对方好好沟通一下,其实每位车友心里都清楚车辆贬赔偿值诉求目前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您可以直接告诉对方走司法程序、您应诉即可,对方就知道咋回事了(99%的车友都会放弃);再有一点就是今天的无责方、有可能就是明天的责任方当我们像别人要折旧费时、不妨想想别人向我们要折旧费时的心理感受,将心比心才是重点!

车险不负责车辆贬值损失赔偿

车辆的碰撞后贬值损失、不可以通过保险来赔付,只有双方协商完毕后、由责任方选择是否赔偿;关于这一点交强险、商业险的细则中都有明确的要求;

交强险:根据交强险规则第十条、三款中内容描述,交强险不负责被保险车辆碰撞他人车辆后、对受害人财产(受损车辆)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及其它相关损失,由此可见在交强险层面不负责车辆贬值损失赔付!

商业险:在商业险条例第26条中要求,受害一方(第三者)的财产(受损车辆)因维修导致的贬值损失、市场变化造成的贬值损失一律不予以赔偿;所以无论从交强险、亦或者是商险角度来看,都不会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实际上作为事故中责任一方的您只要把对方车子修好、就可以了!

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定义

通过题目的描述、可知您是事故中认全责的一方,所以也可以说您是这场碰撞事故中的侵权方,作为侵权方您有责任、义务对被侵权方赔偿实际损失;重点在于这个实际损失该如何进行认定,对待售商品、与个人资产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一辆在4s店、或者一辆在运输中的待售车辆,如果被撞、导致车辆受损,是可以要求侵权方(责任方)进行贬值损失赔偿的,因为该车的表现形式为待售商品,商品是用来进行售卖的、所以贬值将直接带来经济损失,所以受损一方主张贬值损失赔偿是合理的,也几乎都可以得到与贬值损失等价的赔偿,不过这与已在车主手中的车子不同,车主的车子终究是以使用为主

因为已卖给车主的车子大多属于自用,所以碰撞造成的损失,则更多体现在影响使用、影响性能、影响外观方面,而本质上则可以理解为修车费用,只要把对方车子给修复好、实际上就等同于赔偿损失了;这里面存在的矛盾点就是往往是新车被撞后、车主选择索要折旧损失赔偿,一般而言只要是不严重的碰撞(严重的另当别论)、即便是新车往往也不会卖掉,所以折旧损失是不明显的,车子买到手早晚都得旧、而卖车也是以后的事,难道车子没被撞到以后就不折旧了?

车子变旧是早晚的,所以索要折旧费有些说不通,除非是修好就卖车、只要海继续开,就很难把折旧损失解释通透、界定起来也非常的困难;这也是法律层面对车辆碰撞后的贬值损失很谨慎的原因,从原则上看是不支持的;所以对方即便向您索要折旧费,无论要多、还是要少,您都可以不去理会!您越当回事、对方要的越多,其实就是赌您不懂;实际上您直接让对方走法律程序、您积极应诉即可,对方自然就知道咋回事了、也必然知难而退,所以您不必担心什么、您的车险给对方车子修好,这事就可以说已经了结!

倒车撞一新车我全责,保险赔了修车,车贬值了车主让我赔,还往高要,有道理吗?怎么办?

谢邀!

出车祸是谁都不愿意的,但如果别人是购买的新车,即使保险公司给别人把车修好了,车主心里依然不爽,谁让人家的车是新的呢?所以,就会申请其他的赔偿比如折旧费等,这种做法没有什么根据但又在情理之中,该怎么办呢?

如果对方要的赔偿数额比较小,比如一两百块钱等,那就可以私了。毕竟别人的是新车,出了事故以后二手交易可能会受一点的影响。为了避免流程的麻烦及官司上身,轻微的赔偿可以私了。

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那就不能惯着了。一般来说,二手车交易时只要不出现大的事故,轻微的刮擦是不影响该车的价值的,更谈不上贬值。所以,如果保险公司给他修好了,额外的赔偿又私了不成,那就让他告吧。一般法律对这种额外赔偿持谨慎态度的,再说保险公司也是被告,有专门的法律团队应付这件事情。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要了解更多汽车技术、资讯等方面知识,请关注“有车时光”。

倒车撞一新车我全责,保险赔了修车,车贬值了车主让我赔,还往高要,有道理吗?怎么办?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客观事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辆虽然经过了修理,但是如果在二手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肯定会比没有修理的车贬值了很多,这是一个存在的最基本的事实。

但是目前我们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还是以维修车辆为主,也就是说确保车辆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就好。

如何解决车辆贬值的问题?

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有很多当事人都提到了车辆的贬值问题。目前解决的办法主要依靠在民事调解的时候,双方可以适当的达成一部分协议,或者通过其他方面进行补偿。

但是如果针对车辆贬值的问题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关于车辆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贬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过一个司法解释。解释的内容主要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车辆的贬值损失,人民法院原则上不支持赔偿。

但是遇到特殊的情况,比如车辆刚买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或者很短的时间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我们如何理解最高院的精神?

在这个司法解释当中我们其实应该理解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因为维修而造成车辆的贬值损失问题法院是不支持赔偿的。但是人民法院在对一些特殊的案例中还是可以赔偿的。

这就需要如果我们当事人希望对车辆的损失贬值进行赔偿的时候,一定要请一个好的律师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车辆贬值损失。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得到的答案是车辆贬值损失在日常生活中是确实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目前人民法院对此类型的案件,在民事诉讼判决的时候,大部分是不支持的。

如果作为当事人要想得到车辆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来解决这个事情。希望大家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成本。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当事人提出了车辆贬值的损失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当中是否需要赔偿还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赔偿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考虑是否要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在这里我希望你们双方最好能够进行友好的协商来解决这件事情。至于你说的对方要的比较高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重在协商为主。

我的个人建议。

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当中,其实都存在车辆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贬值。因为现在很多家庭在购买了车辆之后可能驾驶一些时间之后会进行二次的出售。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你的车辆所卖的价格会比你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要低很多。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不断的完善,关于车辆有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贬值损失,一定会有更加详细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一个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倒车撞一新车我全责,保险赔了修车,车贬值了车主让我赔,还往高要,有道理吗?怎么办?

如果开一个新车叫别人撞了,心里真的不是滋味,但是撞了还得修,有什么办法呢?由于自己工作性质的关系,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开出的新车叫别人撞了,司机当时真的特别的激动,但是最后还是以修好车为准。

现在的社会,开车被别人撞了,撞人的还比司机有理,车撞了我动保险给你修,你和别人吵架,别人说给你修好就行,吵什么吵,到最后还是给把车修好就行了。至于说新车要给别人折旧费,这样的事情有,但是真的是少之又少,因为别人的车只要手续齐全,司机有驾照,是没有办法的,上路车辆发生刮蹭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法律没有规定说把别人的新车撞了要给别人折旧费的,既然法律没有规定,司机想要车辆折旧费,一般都是要不来的。有的新车被别人撞了,司机要到4S店修,撞了别人的车的人还说把你领到别的地方修好,经常因为在不在4S店修车吵得不开开交。

如果倒车把别人的车撞了,用你保险给人家把车修好,最好去4S店给人家修,用原厂的配件,把人家的车修好就行了。至于别人向你要车辆折旧费,还要到特别高,这是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法律没有规定给别人赔偿新车折旧费,所以这个钱不用给,说句不好听的,你不要把你的车开出来别人就不会撞了,所以说车在路上刮蹭很正常,汽车问题记得关注我。

倒车撞一新车我全责,保险赔了修车,车贬值了车主让我赔,还往高要,有道理吗?怎么办?

因为新车被撞维修后造成车辆贬值,回头要求肇事方额外赔偿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往高了要,肯定是不合理且无任何法律依据的。

交通法只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带来的维修费用赔付事宜,对于后续车辆因为维修后的自身贬值并没有任何说法,既然国家法律方面没有政策支持,那么受害方就无权额外要求肇事方追加贬值损失。另外,交通事故对车辆造成的后期价值贬值,是无法准确估量的。

应该如何处理?我觉得,肇事方应该首先向对方摆明相关法律法规,无论对方提出什么要求,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来协商解决;其次要留存好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因为责任认定书上对责任划分、赔付标准及后续无责说明都有明确的条文,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虽然我方是全责,但是已经按照要求赔付完结,无论对方额外提出什么无理要求,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倒车撞一新车我全责,保险赔了修车,车贬值了车主让我赔,还往高要,有道理吗?怎么办?

先从无责方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不管是谁的新车被撞了都会很不舒服,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就可以理解。特别是第一辆新车,很多人开始那几个月是非常用心呵护的!再从责任方去看待这个问题,既然已经购买了保险,而且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赔偿,那么责任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如果还让责任方进行额外赔偿是没有理由的!所以题主作为责任方来说可以拒绝对方的赔偿要求,因为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你的风险,既然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都没有所谓的车辆贬值赔偿,那有什么理由有个人赔偿呢?

一般来说第三方车损出险首先出交强险,交强险不够赔偿的情况下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会赔偿剩余的损失!

交强险是指当保险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时,造成了受害人的财物损失或者人身伤亡后,由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像题主是属于责任方,对方只有车辆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赔偿对方最高2000元,如果对方的车损超过2000元,在责任方购买了三者险的情况下,三者险会进行赔偿。

三者险也叫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商业车险,可以理解成是交强险的有效补充。指的是保险车辆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导致了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情况下,保险人依法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

无论是交强险还是三者险对于车辆损失都是以维修赔偿金额,如果即使车辆完全报废的话,那么车辆损失也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核定赔偿金额。

所以像题主遇到的这种情况,所谓的车辆被撞维修后贬值的损失并不是赔偿范围以内。

新车被撞维修后的确会有一定的贬值,但新车从销售到了车主手上就已经开始了贬值。一辆车正常使用都是5-6年左右时间,在这么长时间的使用周期,不可能不出现一次事故,没出现一次事故,实际上就是贬值一次,所以于情可以理解无责任方的心情,但于理就根本不需进行保险公司以外的任何赔偿。

这种追要贬值费用情况虽然发生的几率不高,但不可否认现实中就会遇到这种情况,但如果真遇到题主这种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更稳妥呢?

一、首先需要承认对方的新车的确有一定的贬值,换位思考最重要,因为谁也有可能会做到这种情况。这是从人情方面先给予对方认同,毕竟真要纠缠起来还真是没完没了。

二、自己需要明白买了保险,实际上就是已经把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但保险的赔偿责任范围并没有受损车辆贬值赔偿一说。因此在法律层面是不会主张车辆贬值赔偿。

三、看对方索要的赔偿金额大小,因为从全责方角度来说赔偿越小越好,毕竟只是希望和平解决麻烦事。但如果对方索要的赔偿太高,不同意自己主张的赔偿金额,这时没有必要进行其他的协商。因为既然已经很诚心的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但对方还不满足,对方想走法律程序那也只能应诉。

四、虽然此类民事诉讼会比较麻烦,但既然走到这步那就积极应对。从法律层面是主张车辆贬值赔偿的要求,所谓有法必依,到了这步就交给法院做出最后的判决。

无论我们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就是我们需要明白买车险的真正意义所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他们所做的事情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投保人购买了车险,只要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是已经把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其他的事情就是配合保险公司完成。

因此即使拒绝对方的任何额外车辆贬值赔偿也是有理有据,所以如果自己对赔偿有疑惑不解话,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

汽车作为现在人民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只要在路上行驶就有可能发生不同的交通意外。所以我们遇到这些特殊的情况时,也尽量从对方角度去考虑一下。合理的主张可以协商,但不合理的要求,一定不能妥协,一旦妥协了就会让自己处于比较尴尬的处境,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一旦同意了非合理要求,对方反而觉得自己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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