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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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也是义务和能力的问题 ,妻子的父亲也是自己的父亲,假如妻子是独生子女,家中没有其他可以共同负担的人,这个还是应该帮妻子还的。但是,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是百万元,是夫妻一辈子的积蓄,如果花进去,家庭的经济就会垮掉,这个一定要根据能力,尽力而为。
有的子女,为了给父母治病,欠了很多债,甚至卖房为父母治病,也体现了子女的孝心,是值得同情的,但是不可提倡。我们家乡就有一个人,他的父亲患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治疗的意义不大,医生劝家属还是回去早做准备。
但是,他的父亲强烈要求,一定要他儿子把房子卖了,筹钱治病,当然,病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孝顺的儿子不顾妻子的反对,强行把房子卖了,低价卖了70多万,这些钱拿给父亲治病,也仅仅延长了老人家半年多生命,他父亲还是走了,他父亲没有办理任何医保,一分也不能报,他家为此欠了几十万元的债,人财两空,家破人亡。他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面临着别人的讨债,他们只好远走他方,去了别的地方谋生活,运气好的话,他们还有翻身的机会,运气不好的话,一辈子也翻不了身,沦为最穷的人。
所以,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处理,没有那个能力,就尽量到社会上筹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尽量动员自己的亲戚朋友帮助,千万不要独自承担这么重的债务。不顾自己的能力和条件,把自己陷入绝境之中不是聪明的做法,提早就要做好筹划,该交的保险就要交,尽量减少个人的负担,在面对亲人重大疾病,需要巨大付出时,才不至于因病致穷致贫,夫妻之间因这个问题爆发激烈争吵。
总之,根据自己的能力,有多少钱,做多少事,尽量把父母病患资金,提前做好准备,为他们解忧,才是对父母的最大孝心,因为父母的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紧张,儿子儿媳因这件发生矛盾,甚至争吵也是父母不愿意看到的。蓝色的忧伤 感谢您阅读,评论,点赞,转发关注
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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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做为丈夫是有义务还这笔钱的。
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当然有义务还。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由:
一、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从这一条规定我们能够得出结论你媳妇给你岳父看病天经地义是应该做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相关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为了进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据此我们能够得出一个结论:你妻子为了给他父亲看病所负的债务,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三、既然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女儿给父亲看病也是天经地义。那么这笔债务就应当由你们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所以你当然的应该还这笔钱。
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律师比我们懂法!
上百万的医药费,什么病花这么多钱。要我说放弃治疗才是明智的选择。一个垂危的老病人既使抢救回来,生存质量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既然妻子能举债上百万给老丈人看病,你又问有没有义务尝还,说明一个有能力借,一个有能力还,作一个女婿半个儿,帮助还款天经地义。这个“义”是亲情所在,与法律无关,对照法律的话,女婿不是无需还这笔欠款吗,同时按民间习俗女婿也不用还,除非老丈人无子。
以我之见,既使还也不应是全额替还,最多四分之一。
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最起码给她父亲看病应该告知你,没有和你知会就举债100多万,既然不把你当回事,那就让她自己还。
按常理老丈人生病你应该拿钱,但是不是拿那么多。如果老婆是独生子女,那你就有义务替老婆还债,如果她有兄弟姐妹,而只有她拿100多万给父亲看病,这样子不能接受你替他还债。
有些病,已经知道不管你有多少钱,花完了也未必治好他的病,真的就不建议举债看病,有机会看好的,哪怕借钱我还能够理解。
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我认为这个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由是妻子单方面举债用于给其父亲治病,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2018年、2019年最高院连续制定了三个婚姻法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文件,对夫妻共同之债的认定规则更加明确。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儿媳和女婿,故,题中妻子举债为老父亲治病,虽然值得提倡,但是从技术层面来分析,妻子欠债不属于夫妻共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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