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山垃圾涌到楼道,主人进出爬进爬出,居民忍无可忍上告法院,大家怎么看?

上海一户居民家中各个房间堆满垃圾,连公共区2楼楼道也堆满了垃圾,环境脏乱,气味难闻。主人进出就要爬进爬出楼道里恶臭难闻,过道里经常能看到蟑螂跳蚤老鼠等等。居民屡次劝阻去却毫无效果。无可奈何之下把居民告上法院。

这件事说的是上海一户居民家庭,垃圾堆积如山,那户居民不仅在自家的每个房间堆满了垃圾,连公共区域的楼道也堆得满满的。

满到什么程度,自己进出都要爬进爬出,严重污染环境,如果是夏天,各种垃圾发酵,变质等等臭味熏天,滋生蚊蝇,臭虫,蟑螂,跳蚤等等,引来老鼠光顾,有一位女士亲自看到老鼠自己的脚上穿过,吓得不轻。

居民也多次反映过这个事情,居委会也多次上门做工作,可是最后居民也是屡教不改,各种各样的垃圾,废旧电线衣架,白色垃圾堆满各个区域,连走路都很困难,居民苦堪言,每天要踩在垃圾上进岀。

据居民介绍,侯某每天上班,就从车站等地方捡垃圾回家,半夜三更弄出很大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有些可以卖掉的垃圾有时会卖掉,如果没人要的垃圾,他就继续放在家里,日积月累垃圾越来越多。

那些堆在家里垃圾,有些是易燃易爆的,如果遇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居民介绍,侯某家中还有一位80岁的老母亲,差不多两三个月出一次门,他才会把门口的垃圾稍整理一下,否则就不予理睬。

愤怒的居民,把侯某告上了法院,法院派人调查,走访了当地的居委会,居委会的同志说,曾经两次找人清理侯某家的垃圾,第1次清理了两卡车,遭到候某的坚决抵制,第2次清理了6卡车。

居民告上法院后,相关部门多次上门清理,可是,垃圾堆积如山的场景,依然反反复复持续多年,居民苦不堪言。

法院法官调查后,曾与侯某沟通,侯某一方面清理垃圾,一方面又制造垃圾,法院经过调查,判决他们立即在指定时间内把垃圾清理干净,并且恢复楼道原状。

喜欢捡垃圾的大多是老年人,不仅仅是穷人,有的很富的人也喜欢捡垃圾,他们不顾安全,为了一点点小利,不顾他人的感受,肆意堆放垃圾,也侵犯了其他群众的权益。

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不仅容易传播疾病,也很容易发生危险,要是遇到煤电电线短路等原因着火,后果不堪设想,曾经就有发生过楼道内的垃圾燃烧,发生大火的事情。

坚决反对这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贪小钱吃大亏的人,其实在每个地方每个角落都有这种人,应该也像上海居民把他们告上法庭,不怕管不了他们。

如山垃圾涌到楼道,主人进出爬进爬出,居民忍无可忍上告法院,大家怎么看?

就想请问一下,这户捡垃圾的人家有没有在阅读一些如:“尚书、论语、左传、战国策……”等等如此之类的书籍?

如果有,那么,他们就是在“提倡”垃圾分类,应该给予支持。

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就不是在“提倡”垃圾分类。那么,小区里出现这种情况,自然会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前来罚款的。

本人认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告到法院”这种事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小区邻里之间互相搞好关系,小区安定和谐,有益你我他。

如山垃圾涌到楼道,主人进出爬进爬出,居民忍无可忍上告法院,大家怎么看?

我们伊春这个小城市里,低保人员特别多。所以说平户区改造以后,这些低保户也都住去了楼房。虽然是冬天屋内暖和住,进了楼房也不用自己烧暖气了,但是也给居民带来了一些麻烦。就是这些低保人员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们有的真就是把自己居住的楼道和小区当成自己说的算的领地。在那里他们对一些废弃的冰箱电器什么的。更有甚者还把一些可利用的垃圾都堆放在这里,让人们觉得实在是大煞风景。可是没有办法,他们没有收入城管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所以说有的现象也是存在的。要想把这种现象彻底根治掉,就得采取强制的措施把垃圾拉走。而且给他们找一处离居民区远的地方,让他们创业,怎么也得保证老百姓有口饭吃。

如山垃圾涌到楼道,主人进出爬进爬出,居民忍无可忍上告法院,大家怎么看?

把自己家当成“垃圾回收站”,不仅自己进出要“爬”,邻居们每天还要忍受着异味,最终邻居们忍无可忍将事主告上法庭!

上海静安区法院接到一起邻里民事纠纷案件,从原告提供的视频中显示,被告家中每个屋子都堆满了垃圾,并将楼道内的公共区域也堆满了破衣架、纸板、旧家电等垃圾物品。被告回家都要爬过去开门入户。

放在公共区域的垃圾堆积如山,并且传出很大的异味,邻居们曾多次劝解,但均未有所作用。最终忍无可忍将被告告上法庭!

被告是一男子和其母亲一起居住,开庭当天俩人并未出庭。静安区最终判决被告限5天内清理干净楼道!

勤俭节约是中华的美德,但也不要给别人添加麻烦!

被告男子有稳定的工作,和老母亲一起生活,真喜欢“收垃圾”,可以去找物业协商个空地啊!

如山垃圾涌到楼道,主人进出爬进爬出,居民忍无可忍上告法院,大家怎么看?

邻里纠纷一直都是最棘手,最难处理的一种纠纷,这种纠纷如果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很容易引发刑事案件。

上海静安区一户居民喜欢往家里带垃圾,不仅把自己家堆满,还将公用的楼道、阁楼也占满了。邻居们无法忍受垃圾带来的肮脏环境和难闻气味,于是将这户居民告上法庭。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但是被告没有来,于是做了缺席审理,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天内,清空堆放在楼道、阁楼及他自己家中的垃圾。

静安区人民法院涉老审判团队的法官将希望寄托于判决,她认为判决可能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好的引导效应,让大家在行使自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时候,不应该以牺牲他人的居住安宁和生活环境为代价。

法官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我感觉现实可能很残酷!这个案子中被告的行为是一种心理疾病,社会上确实存在这样一种人,他们喜欢往家里捡垃圾,这些垃圾他们用不着,但就喜欢堆在家里,甚至堆在他认为可以堆放的地方。我们村以前就有一个,他相对好一点,只堆自己的房间,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绝对不占用,但是也会招来很多老鼠蟑螂,所以住他隔壁的人意见相当大!

案子中的被告不是第一次遭邻居举报,邻居们多次向居委、街道、物业、民警等方面反映,相关部门也多次上门清理这些垃圾,但是都是清理完后又会堆满!

这次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件,被告直接不到庭,可以看出他根本就不想理会邻居们的诉求,法院责令限期清理垃圾他也未必会配合。邻居的起诉是民事起诉,法院如果要强制执行,最多是派人上门清理,但不能保证清理完后他又会再次捡垃圾回来。

对于这种邻居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其实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告占用公共资源造成他人出入不便,而且他堆放的垃圾存在危害公共卫生环境,也会带来火灾的隐患,这些行为可以对他进行罚款或者拘留,也就仅此而已。

结束语

遇到“恶邻”比遇到老赖更痛苦,这种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深有体会,特别是遇到罚款没钱,拘留也不怕的邻居,更是欲哭无泪!建议国家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完善,借鉴外国“驱逐令”的做法,对于严重影响到邻里关系的住户进行一定期限的驱逐,强制他们离开自己的住处,直到驱逐期限到了才能回来。

如山垃圾涌到楼道,主人进出爬进爬出,居民忍无可忍上告法院,大家怎么看?

喜欢捡垃圾,是他的自由,但是,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家里堆满了,还堆在楼道上。进出都要爬着出去,他难道生活这么困难吗?要靠捡垃圾维持生活?但是,看了他还有工作,这样子太不应该了。

影响了别人,如果真的喜欢捡垃圾可以搬走,搬到垃圾场,就没人投诉他,有没人告他了,其实,想治他也很简单,胡乱堆放垃圾又严重影响别人的,罚款,从5000到5万,看他还敢随便堆放垃圾。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