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交司机遭男子持棍棒殴打,男子扬言“谁敢帮忙,就弄死谁!”,你怎么看?

都说扫黑除恶正当时,为何依然还有人敢顶风作案,我非常期待西安警方对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人民群众都在看着你们……

等的是240路公交,却强行要求910停车,不停就追上车持械殴打司机,弄得别人脑袋上面缝了5针,好狠的手段,好大的架子,请问是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威?车上的乘客好言相劝,你居然敢说出“谁帮忙弄死谁”这样的话来,说明你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有些小流氓之所以如此嚣张,并非是没有原因的,要不把自己的“后台”干脆也抬出来吧,晒晒更健康啊。

类似于公交司机被人恶意殴打这样的情形至今依然时常在生话中上演,你无法分辨恶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预防,公交车加装安全隔离室其实并不复杂,为啥不在硬件设备上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呢,难道是嫌成本太高了吗?人家司机师傅一边要辛辛苦苦的开车,一边还要提心吊胆的预防他人的突袭,你说该有多累呀,难怪都说公交司机的流动性大 ,工资不高风险不低,时间长了搁谁也受不了啊。

我见有人说应该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弹性上下车的政策,因为乡镇一级公交车的发车频率比较低,到站时间长,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却忽略了公交公司运营成本方面的问题,大车走走停停非常费油的,据我所知,我们这边很多人少的线路都在靠政府补贴维持,而且一旦制定出了这样的政策,矛盾只会多不会少,就我国社会目前发展的现状来看,没有规矩的后果往往是大家都不守规矩,最后乱成一锅粥。

蓝田县:公交司机遭男子持棍棒殴打,男子扬言“谁敢帮忙,就弄死谁!”,你怎么看?

案件事实

通过新闻可以知晓男子之所以动手系认为公交车司机没有停车让其乘坐公交,所以才故意截停并持械殴打,但是根据事发情况看当时男子停靠的站台并非案涉公交车的停靠站,所以其殴打他人的行为事出就没有正当的理由,其故意截停公交车殴打他人并导致公交车司机受伤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惩处!

男子的行为后果的分析

首先该案当中男子的行为不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男子系截停公交车所以不存在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殴打的情形,也就不存在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但是男子故意持械殴打公交车司机的行为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危害后果的,那么男子的行为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即便为构成轻伤的情况下,男子肆意殴打他人,拦截公交车的行为也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旧可以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最后在当下公交安全热的今天,男子持械殴打司机的行为,不得不说愚蠢至极,不仅要面临牢狱生涯,还要为殴打行为导致公交车司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愚蠢!

蓝田县:公交司机遭男子持棍棒殴打,男子扬言“谁敢帮忙,就弄死谁!”,你怎么看?

这么狂妄和血性的汉子,你不应该坐公交车啊,你特么最应该坐火箭,冲上天和太阳肩并肩。看把你给能的,简直比刘能还能,这下可好了,不用等公交车了,车都不用你叫,直接有专车专人来接你,而且以后还管吃住呢。

整个过程和原因其实很简单,小伙子把公交车当成了出租车,以为自己是大爷,说让公交停就可以停,但公交车是有严格路线规定的,没有按照小伙子的要求停车,于是小伙子就恼羞成怒,借机想耍一耍威风,持械逼停公交车并殴打公交车司机,而且打的过程还叫器“谁敢帮忙,就弄死谁!”气焰十分嚣张,威风拿的死死的。结果小伙子帅不过三秒,随后被人制服。

从小伙子的行为来看,显然已经危害到了社会秩序,必须要付出法律代价。他不但把公交车司机打破了头,而且还给三十多名乘客带来了安全隐患,如果因为殴打导致公交车司机突发意外酿成悲剧怎么办?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最让我们刻骨铭心的重庆坠江事件,不就是缘于殴打司机嘛。

说实话,这个小伙子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怂货,你那么大的本事怎么不找个专职司机给你开车啊,怎么好意思找公交车司机耍横,没那个本事还硬装社会人。

蓝田县:公交司机遭男子持棍棒殴打,男子扬言“谁敢帮忙,就弄死谁!”,你怎么看?

毋庸置疑,男子的行为触碰了法律,这就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毫无道理的对公交车司机殴打,而且是特别恶劣的,谁都清楚,公交车有自己固定的路线,有固定的站点,而不是说随意停靠上下车,这不是出租车,概念完全不一样,所以他就是恶意报复,故意伤害,他的情节极其恶劣。

据悉,5月29日,在蓝天开往西安的910路公交车上上来一男子,上车抄起木棒就殴打公交车司机,殴打持续20分钟左右,导致公交车司机被打的头破血流,当时车上还有三十几名乘客,当时有乘客想制止,可是遭到了男子的威胁,并说,谁帮忙,就揍谁,后公交车司机被送医院,头上缝了五针,身体其他部位也有不同程度的伤害。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恶性事件呢,根据报道,该男子的行为特别恶劣,就因为当时在没有站点的地方男子让公交车停车,司机没有停车,他便追到站点,上车就对公交车司机进行了报复性打击。

该男子的行为严重的触碰了法律,并且对于当时的情况来看,也对车上其他三十多名乘客安全造成了威胁,这就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情节恶劣。

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犯罪,为了泄私愤,他不择手段,直接采取了一个如此过分的报复,让司机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所以等待他的就是法律的惩罚。

蓝田县:公交司机遭男子持棍棒殴打,男子扬言“谁敢帮忙,就弄死谁!”,你怎么看?

判重点,现在亡命徒太多了,自己想死还要祸害无辜的群众,打公交司机巳经不是首例了,关进铁窗,让他永远不能翻身。

蓝田县:公交司机遭男子持棍棒殴打,男子扬言“谁敢帮忙,就弄死谁!”,你怎么看?

从表面上来看,持棍棒在公交车上殴打司机,肯定是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说殴打公交司机和恶狗扰民伤人,是头条上不断出现、屡教不改的两种行为。该男子的这种行径似乎难以让人理解,公家车有固定的停车位置,随意让其停车本来就有错在先。截停后又打人,那就是置其他乘客安危于不顾,自然要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问题是难道就不看新闻么?不知道这种行为判刑还是很重的么?再说了,不知道这几年在扫黑除恶么?偏偏在公交车上殴打司机,在最近几年一直抓的比较紧。一些人要是始终还认为,这就是普通的殴打他人,最多拘留几天那就大错特错了。有打一巴掌就判四年的,该男子既然携带凶器,又把司机打得头破血流,怕是要判七年以上了。当然我看到评论里,一些蓝田当地的朋友评论这910公交车车票贵,司机服务态度差。我们不在当地,不清楚具体情况。只是不管如何,这也不是随便打人的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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