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服女孩后续,警方已经归衣服,表示关心,难道女孩真的没有错?
双方都有问题。
女孩的问题,是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人生活在社会上,要遵守一个普遍的道德规范,这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公序良俗。什么叫“普遍”的,就是绝大部分人所认为“应该”和“不应该”做的事情,虽然有时候,真理并不一定就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在大多数群众对某一件事物的认知,还没有进步到“相当程度”之前,你贸然去做,就脱离了目前的大众的普遍认知,后果可能就是被淹死在大多数人的唾沫星子里。
女孩岁数不大,社会经验不足,这件事也算是生活中的一个挫折,或许对她以后的成长有利。
警方的问题,就在于乱用“寻衅滋事”的法律罪名,以情绪化将女孩带进派出所长达5小时,最后还没收了女孩的衣服,甚至鞋袜,于法无依。
警察执法,如果都是以个人的好恶、个人感受来进行,看你不顺眼,就以“寻衅滋事”将人带走,那么我们生活的自由空间就会被大大压缩,这不是一个正常社会所应该出现的现象。
警察执法,不能被大众情绪所左右,因为执法是有准绳的,这就是法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句话,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普通百姓,大多数并没有这一准绳。所以警察执法,万不可被大众情绪给带偏,否则后患无穷。
目前,警方归还了和服女孩的鞋袜,虽然没有当场道歉,但是这种做法值得肯定,我们为警察的这种做法点赞!相信,警察一定还会有后续的回应。
和服事件,是对年轻幼稚的女孩一个教训,虽然说穿衣带帽是每个人的“自由”,那是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的自由,违背了这一点,在目前的道德规范下,就可能发生不可预知的后果。

和服女孩后续,警方已经归衣服,表示关心,难道女孩真的没有错?
民族服装无关政治,记得我们上海合作组织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参会领导最后都要穿主办国的民族服装,搞个大合影。如果点一件民族服装都容纳不,何谈包容,何谈深度溶入过去社会,何谈国际交流?前几年,西安的U型锁事件,和现在的苏州女孩和服事件,其实是同一个类型,这是对苏州女孩口诛笔伐,上纲上线的,又何尝不是网络U型锁的暴力行为?关键这个涉事警察,如果说普通民众在网上可以不负责任的乱讲,还勉强能够理解。但是这个警察给出的寻衅滋事理由,强制带走和服女孩。这就太可怕了,这是一种国家行为,我认为这个警察更具备寻衅滋事的特征,并且拥有公权力,本人认为这个警察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不管他的出发点怎么样,但是法制观念如此淡薄,随意违规执法,对我们依法治国的国策造成非常不好的示范和影响!
和服女孩后续,警方已经归衣服,表示关心,难道女孩真的没有错?
无论女孩对和错,警方仅仅因为女孩穿和服就采取法律手段就是错误的,依法治国不只是说说,采取法律约束措施要有法可依,不是儿戏。这个女孩穿和服只要没有违法,如果感觉不妥可以劝说批评教育。但以寻衅滋事嫌疑被警方带走就过了,它带来的负面影响超过了事件本身。
和服女孩后续,警方已经归衣服,表示关心,难道女孩真的没有错?
群众可以“围而攻之”可以谴责,警察不可以,警察代表法律,维护捍卫法律。法律上没有规定不可以那就是可以。我想所有中国人的情感都不能接受。那么好,如果在意请人大将不能在公共场合穿着军国主义服饰,做军国主义动作写入规则,条例,法律。下次再有绝不放过。德国就没人敢在公开场合穿带有纳粹的服装。因为有法可依。
和服女孩后续,警方已经归衣服,表示关心,难道女孩真的没有错?
假如你大街上看见一件衣服很漂亮就买了穿上去,然后就这样被抓所里了。这种所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发生了。如果这衣服有问题,是法所不允许的,那卖衣服和产衣服的那岂不更大罪?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穿和服!如果是寻事,女孩也说了,我只是大街上买件衣服而已,没有主观上找事。况且,在日本风情街不买日系风格的难道买欧式风格的?罗老师说过,什么叫法治?无禁止即可为。
很人说从情感上接受不了,得了吧,收起你那颗卑微的玻璃心,如果和服有错,但生产销售购买都是中国人,那日本车日本货的大部分钱都是被日本人赚走!况且某些号称爱国的手机用的很多部件都是日本货!和服有罪西装是否也是有罪?那按照这个逻辑,穿汉服是有错的,那是反清复明的标志吗?活在现代而穿着前朝的衣服?这不是莫须有吗!
很多人说和日本有深仇大恨,没问题,冤有头债有主,日本一直在那,而且他们也不断做出一些事情,所以,有问题应该找日本,不能只会欺负自己人,搞内哄。
和服女孩后续,警方已经归衣服,表示关心,难道女孩真的没有错?
苍蝇不盯无缝蛋。穿和服逛街被骂经常上热搜。这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走路吧?!想红想疯了嘛?穿和服逛街?!能说是纯属找骂嘛?!再说了,这衣服穿出去就被骂,能好看到哪去?!嘚瑟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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