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做手术,大女儿出钱,条件是要他死后全部财产,你怎么看?

黑龙江哈尔滨的53岁的杨明(化名)胃部长个肿瘤需要手术,可是他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的手术费和医药费,于是,他无奈找到不怎么来往的大女儿杨蔓(化名),向她求助出这笔费用。大女儿答应可以为父亲支付手术费和医药费,但提出一个条件:他过世后,他的全部财产归她所有,要做好遗嘱公证。 父女之间为什么会这样呢? 杨明有两段婚史,前任和现任妻子各为他育有一女,大女儿杨蔓今年28岁,小女儿13岁。杨蔓一直认为父亲的现任妻子勾引了父亲,才导致父母离婚,因此,多年来,满腹幽怨的杨蔓与父亲的重组家庭从不来往,对父亲也是不闻不问。 十多年来,再婚后的杨明的生活条件并不富裕,与妻子干点小本生意,每月四五千元的收入,还要养家、供小女儿读书,所剩无几。除了一家三口居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没有太多的存款。现在杨明患病,他实在无力支付高额的手术费和医药费。他只能打父女亲情牌,求得大女儿杨蔓的资助。 大女儿杨蔓表示可以出钱,但父亲必须立下公证遗嘱,过世后将全部财产都留给她。 她父亲的全部财产就是现在居住的房子。这套房子是他和前妻离婚后、与现任妻子再婚前全款购买的。 万般无奈,为了尽快拿到钱做手术,杨明只能答应大女儿的条件,答应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我们都知道,癌症很可怕之处就在于,人没了,钱财也没了。一旦杨明过世,房子归大女儿杨蔓所有,那么,杨蔓的妹妹和继母住在哪? 杨明的大女儿不念父女亲情的这种“趁火打劫”的行为合情合理吗?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大女儿给父亲提供治病的钱,条件是父亲身后的遗产归她所有。父亲可以答应大女儿的要求,立下遗嘱并公证。

那么,在父亲去世后,大女儿能得到多少父亲的遗产呢?这还要看是父亲先去世,还说继母先去世。

据题主的介绍,大女儿的父亲现在的家庭,主要财产就是一处两室一厅的房子,基本上没有其他的财产。而这套房子,是父亲再婚后和继母两个人买的,也就是说,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是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属于父亲的只有该房产的1/2。

如果父亲立下遗嘱,将身后遗产全部留给大女儿,那么大女儿可以得到以下财产 :

如果父亲先去世,大女儿会得到属于父亲的全部1/2的房产,而继母和小女儿无权得到。

如果是继母先去世,属于继母的1/2房产就是继母的遗产,父亲和小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各得属于继母遗产的1/2。

父亲的1/2房产+继母遗产的1/2=房产的3/4。

将来父亲去世,在有遗嘱的前提下,父亲的遗产全部属于大女儿,就是该房产的3/4,小女儿无权得到。

如果父亲不立遗嘱,那么如果父亲先去世,那么父亲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继母、大女儿、小女儿。属于父亲的1/2房产,由三个人平分。大女儿会得到属于父亲遗产的1/3。

如果是继母先去世,父亲会得到该房产的3/4的份额,等到父亲去世,大女儿和小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分属于父亲的3/4房产。

大女儿会得到 : 该房产的0.375的份额。

父亲做手术,大女儿出钱,条件是要他死后全部财产,你怎么看?

感谢头条邀请

从这方面来看,其父亲是有不对的地方,另娶她人而伤害了大女儿的心,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问题是前妻的大女儿,作为父亲有没有把她抚养成人,如果是把前妻和女儿扫地出门,而又没有抚养大女儿,现在要求大女儿,那是不对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我们都要互相换位思考问题。像这样情况,不是真正的很了解,所以,不想作大多的评论!

父亲做手术,大女儿出钱,条件是要他死后全部财产,你怎么看?

这不可能,遗产是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的

父亲做手术,大女儿出钱,条件是要他死后全部财产,你怎么看?

一、我怀疑这个女儿不是没良心,就是白眼狼,要不就是自利自利的人。

二、父女之间平时不怎么来往,说明平素就没有感情,个中原因唯有双方知道,我不作揣测。

三、事以至此,只能按女儿所说的去做,救人要紧。

四、这个故事提醒我们,教育子女很重要,既要严也要慈,还要公平,更要科学合理。

(图源网络侵删)

父亲做手术,大女儿出钱,条件是要他死后全部财产,你怎么看?

没法看!

父亲做手术,大女儿出钱,条件是要他死后全部财产,你怎么看?

多要一点父亲死后的财产,无可非议。但要求继承全部财产,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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