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年轻人还没结婚,就想到了离婚的诸多问题,比如房产分割等。说明了现在的年轻人法律意识要比老辈提高了很多。

像这种父母出钱为儿子在婚前买房的事情不少,比如我的一个亲戚,就为在沈阳的儿子买房,房产证写的就是孩子的名字。不过他们为这处房产进行了公证,这样,如果将来离婚了,男方将房产带走,就没有任何异议,可见我的这个亲戚想得也比较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像题主说的那种,按照上述法律,父母在儿子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写的是儿子的名字,这实际上属于父母在儿子婚前将该房产赠与了儿子,妥妥的就是儿子婚前财产。就算是将来夫妻二人共同居住,也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管共同生活多少年,都不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也无权获得分割。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 :

虽然说婚前房产不会计入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但是,像我的那个亲戚那种情况,虽然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并且也做了公证,由于是贷款买房,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如果离婚了,就要计算婚后二人还了多少贷款,男方就要把还二人共同还贷款数额的1/2还给女方,房产仍然是属于男方的。

也有一些虽然是婚前父母买房,也写的是孩子的名字,但是后来填上了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实际生活这不算少数,这属于男方将该房产的1/2赠与了女方,女方就对该房产有1/2的产权。这种情况,如果将来离婚了,男方只能带走一半的房产。

像这种情况,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去世,那么男方的那一半产权就成了遗产,女方作为这份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权获得男方这1/2房产的部分继承权。

就算是房产证上面没有女方的名字,属于男方真正的婚前财产,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去世,那么作为男方遗产的房产,女方也有该房产的继承权,继承多少?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割。

总之,父母在婚前全款給儿子买的房子,除了特殊情况以外,离婚时女方无权获得房产。最多是把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1/2返还给女方。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帮儿子买房,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房产的利益,就要看儿子在得到房产权利以后,是怎么操作的了,才能得出准确的回答。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依法这个房子的主人就属于父母。但是,父母却把对该房产的拥有权无偿的转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就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拥有权。儿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法律认可,得到法律保护的。

这个房产就完全属于儿子个人婚前的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中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个人拥有的性质。所以,儿子和儿媳妇离婚,完全不用担心,儿媳妇分不到一粒瓦片。只有在如下两种情况,儿媳妇才能够得到该房产的继承权和分割权。

第一种情况是,儿子不幸发生事故,造成死亡,这该房产就变成了儿子的遗产。作为妻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继承权,和公婆,子女共同平等分割该房产。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 ( 没有特殊约定,有字为证 ),就属于儿子在婚内无偿的将房产一半的拥有权赠予给了儿媳,依法可以把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儿子要和媳妇离婚的话,儿媳就能拿走该房产一半的拥有权,也就是说,该房产由离婚双方平分,各占二分之一。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帮儿子买房,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房产的利益,就要看儿子在得到房产权利以后,是怎么操作的了,才能得出准确的回答。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依法这个房子的主人就属于父母。但是,父母却把对该房产的拥有权无偿的转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就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拥有权。儿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法律认可,得到法律保护的。

这个房产就完全属于儿子个人婚前的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中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个人拥有的性质。所以,儿子和儿媳妇离婚,完全不用担心,儿媳妇分不到一粒瓦片。只有在如下两种情况,儿媳妇才能够得到该房产的继承权和分割权。

第一种情况是,儿子不幸发生事故,造成死亡,这该房产就变成了儿子的遗产。作为妻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继承权,和公婆,子女共同平等分割该房产。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 ( 没有特殊约定,有字为证 ),就属于儿子在婚内无偿的将房产一半的拥有权赠予给了儿媳,依法可以把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儿子要和媳妇离婚的话,儿媳就能拿走该房产一半的拥有权,也就是说,该房产由离婚双方平分,各占二分之一。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依我之见:该房属于‘’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之女方无权分割其夫的婚前财产。

一,我国現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丶奖金丶生产经营收益所得丶知识产权所得丶遗产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该法还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行均分。

二,可能有的网友会提出一一既然法律规定夫妻所得的‘’赠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本案例中夫所得其父母赠予的这套房产不正是夫妻所得赠予财产吗?又怎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时妻怎么就不能分割该房产呢?

那么,本案例夫的房产系父母在其‘’婚前‘’以父母之名将该房产赠予其子,这种在‘’婚前赠予‘’其子的房屋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吗?依我之见一一从法律上对夫所得这套赠予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定性的关健就两个字是‘’婚前‘’,还是‘’婚后‘’所得赠予的该房产是定性的关健,根据案例情况介绍夫所获赠予该房产发生时间在‘’结婚前‘’,自然也就不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婚后获得的赠予房产属共同财产的定性;另一方面,该房屋的‘’房产土地两证‘’夫在结婚前由其父母单一赠予给了夫的该房产并在房产管理部门以‘’夫‘’一人为唯一‘’房屋所有人‘’而无‘’共有人‘’,其登记注册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也进一步证明依法该房屋只能是‘’夫‘’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一一婚前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不得将婚前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所以,本案例‘’夫‘’婚前的个人房产,在离婚时‘’妻‘’是无权分割该房产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时下房产已经成为夫妻最为重要的家庭财产,也是离婚时财产处理的矛盾集中点。为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特对上述的两种情形作出规定。

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只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属于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附带提一下父母出资购房的另一种情形,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但产权仅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处理。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附法律依据: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没权利。这个情况即使写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女方都不一定有权利分房子!原因很简单,婚前一方父母将房子送给夫妻两,是以夫妻婚姻状态持续作为前提的。若是婚后送房子,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帮儿女买房结婚,但是离婚的时候,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对方有有分房的权利吗?很显然这是百分之百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的时间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而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房子的。

但是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一开始登记的却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女方还能不能分房子呢?现实情况却是即使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却也不一定能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周薇和张凯同生活在一个小县城,两人于2014年6月相识并开始恋爱关系。2015年12月奉子成婚。张凯的父母一开心,二老就在2016年3月买了一套婚房送给夫妇俩。但是两人的婚姻并不幸福,床头吵架床尾和不了之后,两个人分居,然后就是闹离婚。

2018年3月,周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女儿由自己抚养,张凯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分割婚房:“婚房是结婚前他爸妈给我们俩买的,而且登记的是我们俩的名字,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本案中,房屋登记的是周薇和张凯两个人的名字。虽然婚房是登记在二人名下,但是父母赠房行为是因为二人结婚,是以周薇和张凯双方的婚姻状态的继续为前提条件的。

而且周薇没有证据证明张凯父母的出资是赠与她和张凯双方的,因此法院认定为张凯父母购房出资的行为是对张凯个人的赠与。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婚房归张凯所有,张凯则需支付周薇3万元补偿款。

在离婚纠纷中,房产如何分割都是离婚要务,那么什么情况才能算个人房产呢?

一般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已有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如果前面的情况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房产。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属于对自己的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房产。

所以结婚时房子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不就当然属于两个人的财产,关键还是要看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过,说到底,实务中这样判决就是为了防止那些骗婚的人:先和你结婚,让你把两人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然后闹离婚要求分割房产。

无论如何,婚姻并非儿戏,也不是利益的筹码,更不是爱情的坟墓。两个人相爱到结婚,是爱情的延续,不仅要一起共患难,在法律上的条条框框上,你们也就此有所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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