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我能要回当初陪嫁给女儿的房子吗?

女儿去世了,女婿另娶,你能不能要回当初陪嫁赠送给女儿的房子?

房产能不能100%要回来,主要要看这处房子是不是过户了,如果 :

一、房产证没过户,好办。

如果你赠送的房子,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这处房子是所有权就是你的,你完全可以把房子收回来。

当初说是赠与女儿,和女婿没有关系,女婿和女儿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共同居住,现在女儿不在了,女婿也另娶了,按理说女婿要把房产还回去。但是,现在女婿要把和自己没有关系的房产带走,这是不应该的。所以你要回来完全正当。

二、房产证已过户,这这种情况比较麻烦。

1、房产证只有你女儿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过户后,上面只有你女儿的名字,那这处房子,就是你女儿的婚前财产,你女儿去世,那这处房子就是你女儿的遗产。在你女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要按着法定继承来处理。

你女儿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有孩子和父母,那么这处房产的继承人就有4个,四个人平均分配这处房产,每个人各得1/4。如果继承人是3个,就是3个人平均分配,以此类推。你就无权将房产全部收回。

2、房产证上有你女儿和女婿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女儿和女婿两人的名字,那就是他们的共有财产,你女儿去世,这处房产只有1/2是你女儿的遗产。配偶、子女、父母4个人来分配 这1/2遗产。如果是4个继承人,你女婿独得房产的3/4。这种情况,你就更不能100%收回这处房产了。

所以说,你能不能收回房产的所有权,关键是看房子有没有过户给你女儿,只要是过户了,不管上面写了几个人的名字,你都不能全部收回来了。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你收回来的就更少。

现在,你女婿没有归还房产的意思,也没有共同继承的打算,也可能是他不懂,如果不懂好办,讲清楚了就可以共同继承。如果是因为贪心而不归还房产,那你就要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就要打官司了,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回来。

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我能要回当初陪嫁给女儿的房子吗?

我觉得配偶另娶可以,但是不能用对方的钱财,尤其是已故配偶,不论男女,人家有父母应该大部分给其父母…

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我能要回当初陪嫁给女儿的房子吗?

可以,婚前财产,婚后都可以,哪怕一半,有孩子的话再分一半。

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我能要回当初陪嫁给女儿的房子吗?

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父母买房子给女儿做陪嫁,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她是房产权持有者,理所当然可以要回。

但话说回来,若女儿生前自己愿意,产权上写夫妻两名字,成夫妻共同房产,只能要回房产一半产权。

如果婚内有孩子的,可继承房产中的一部份,希望双方在和谐气氛中,协商解决为好。

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我能要回当初陪嫁给女儿的房子吗?

如果是你买给女儿结婚的,应该是属于赠与性质,现在女儿已经去世,恐怕无法取消赠与。

但是房子也是女儿的遗产,如果登记在女儿名下而且是婚前财产,那么你和女婿各有一半份额,如果有孩子就是三人均分。

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你们只能平分房产的一半份额,女婿得到的是一半多房产。

既然女儿得病了,她就应该在知道回天乏力的情况下留下遗嘱,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把生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生的孩子安排好,虽然这样说和想的时候有点残忍,但是总比让父母孩子无依无靠人财两失要好一点。因为只要不是太老,男人肯定是会再婚的。

如果女婿不给你房子的份额,可以找律师起诉他,因为女儿没了女婿再娶,以后可能照顾不了你们,一定要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打算。

女儿因病去世,女婿另娶,我能要回当初陪嫁给女儿的房子吗?

不能。房子是父母给女儿买的,并且算女儿婚前财产。女儿不幸去世,房子算女儿的遗产,遗产的第1顺序继承人是夫妻、父母、子女。做父母的凭什么把房子要回去?当然,父母可以参与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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