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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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周老师的“离去”,究竟谁来承担?老穆不敢妄言,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依纪给出最公正的判罚!
老穆关注此事也很久了,同时也思考了很多,希望老穆接下来的思考能给大家一些启发或帮助。
(一)说给家长们的一些话【1】不要宠溺孩子,更不能对孩子“偏听偏信”
作为家长,爱孩子没有错,倘若过度溺爱,恐怕只会害人害己!
作为家长,更不能偏听偏信,不要孩子说什么,你就相信什么,希望你能调查清楚后再下结论。
【2】请尊重老师,更不能出手打老师
孩子在校被处罚了,有些孩子会回家告状,作为家长,千万不要孩子刚说出被老师“惩戒”时,你这边就“火冒三丈”,迅速跑到学校,当着学生面给老师巴掌!
试问,你这样的做法显得你很霸气吗?你这样的做法,孩子看了,以后会不会效仿呢?你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了呢?······
作为家长,我们要尊重老师,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要知道,在很多情况下,老师合理惩戒学生,是在帮你弥补“你在孩子教育问题上所犯下的错误”,倘若不是你没有教育好孩子,让孩子变得“自私傲慢、我行我素,甚至目中无人”,老师又怎会去严管呢?
(二)说给孩子们的一些话
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学会感恩,感恩老师的教育之恩。(当然,无德之师除外)
老师因你调皮而惩戒了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因为老师是在帮助你,帮助你朝正确的方向前行。倘若哪天,老师真的对你不闻不问了,任你“自由前行”,我想,等待你的,或许就是法律的严惩。
作为学生,当被老师合理惩戒时,更不能忘恩负义,回到家还“添油加醋”地向家长诉苦,说老师怎么怎么了。试问,你的良心何在?试问,你的节操哪里去了?试问,你的感恩之心哪里去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作为学生,要学会感恩老师!
(三)说给校长们的一些话作为一校之长,也就相当于老师们的“家长”了,当老师犯错的时候,你首先应该自我反思,千万不要为了保全自我而“挥泪斩马谡”,全都是老师们的不是,好像跟自己没有关系一样。
作为校长,当老师出事时,你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来,倘若老师没有错,你要尽最大责任保护老师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因为当老师被投诉时,他们往往是孤立无助的,你的一句话,或许就像寒冬里的一把火,能给他们带来一丝暖意;你的一句话,或许就像大海上的一盏明灯,能让他们看到希望······
校长,请您不要总是坐在高高在上的椅子上,不妨经常下来走走,做老师们的引路人,带着老师一起奋斗在教育前线,这样不是更好吗?
(四)说给老师们的一些话【1】作为老师,千万不要体罚学生,尽管学生是错误的,但也不能,因为政策上不允许。
【2】作为老师,不妨看得“开”一点,不必为了小事而发愁,气坏了身子,谁来心疼你呢?
【3】作为老师,心理素质不妨“硬”一点,抗压能力不妨“强”一点,只要你还站在“正义”的一边,相信那些“邪恶势力”又能拿你怎样?
【结束语】或许,周老师的离去是个偶然事件,但老穆真诚地希望,学生、家长、校方,甚至是社会,能够多体谅老师一点,能多包容老师一点,让这样的偶然事件不再发生。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未缺席!周老师,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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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严惩医闹。
自然是学生家长担责。
事情都由家长引起。本来是小事,家长却不依不饶。此前,该教师曾因劝阻学生打架与学生家长发生纠纷,几番调解后,周老师向学生家长支付检查费用930元。并且对老师进行殴打,是可忍孰不可忍。
7月3日,周老师离家失联。7月15日晚,根据铜陵市官方通报,据DNA比对结果确认,7月7日在长江无为刘家渡段发现的男尸,系失联的周安员老师,且通过视频证实排除他杀。
现在的学校不能出事,正常处理学生,一旦出事,也都要有老师全部买单。而家长却可以逍遥法外,这个家长,自己的孩子有事情不处理,却一味的找老师的麻烦,实在是让人气愤填膺。
作为一名老师,我深深同情周老师,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救救老师。老师为何要走向绝路,还不是某些不良家长和不良媒体给逼的。本来只是把教书育人当做一种职业,现在却赔了命,让人可怜。
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谁的责任谁来承担!教训深刻啊!2019年7月15日,铜陵教师周安员永远地离开了他无限热爱的教师岗位,永远地摆脱了某些人的一再逼迫,再也没有了威胁,再也没有了苦恼,再也……
一个优秀的教师,在两起很不起眼的事情面前无能无力,最终选择了逃避,选择了妥协,选择了无奈╮(╯_╰)╭,选择了……
家长有没有责任?老师仅仅就是按住孩子坐在座位上,胳膊上有点红肿,多大的事?孩子打架斗殴了,老师不调解行吗?按住他不再继续打架不好吗?为什么打架的孩子不检讨,不道歉,而让处理纠纷的老师道歉?孩子没有错吗?
在孩子有错的情况下,不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改正错误,而不依不饶地让周老师负担检查费、当着全体同学的面道歉、威胁上传网络和举报开除等等要求,是不是得寸进尺,欺人太甚了?
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应该为教师提供一个能够安心、舒适、安全的教育教学场所,并且要对教师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和照顾的责任。当教师人身安全出现被侵犯的时候,学校应该首先保护好教师不受到威胁和殴打。这是学校最起码的责任。
而这个学校是怎么做的呢?任由家长不受限制地出入学校和班级,听凭家长的殴打和辱骂,没有及时地予以制止和防范。一味地向学生家长妥协,并且充当中间人,指导思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学校耽心的不是教师的安危,也不是教师的心里能不能接受了家长的无论指责,而是学校的声誉会不会受到影响,怎样息事宁人。学校已经完全把教师放在一个任由家长摆布的人。
而学校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最起码就是不能让家长殴打老师!让家长有事情找领导,领导再找教师,这样做才能避免事态扩大并且严重发展。
教师被逼无奈而自杀,责任在哪里?其实很好确定。反过来想想,如果这件事情上死的不是教师而是学生,还要讨论吗?我想,有关各方可能早就确定了要处理的对象了。
其实,校园里发生的事情处理起来是非常容易的。只要各方面抱着妥善处理问题的正确态度,一般不会把事情扩大化、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结语: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但愿这样的事情永远不要再发生!
我们现在也只能期待当地职能部门尽快处理好善后工作,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周安员老师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但是他的死并没有换来麻木灵魂的觉醒,真替周老师感到不值,在这里为周老师祈祷,愿你在天堂里安息,那里没有你生前遇到的一切。
回到题主所问上面,谁来为周老师之死承担责任呢?下面我分几点来谈谈。
第一,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恐怕没有,因为这件事涉法可能性不大。
尽管周老师去逝了,但是他选择的方法是自杀,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想找凶手真的很难,除了到学校闹事的当事学生家长外,其他直接关联事件当事人看似很多,但都是间接关联人。而对于肇事的家长,他的初衷只是无理取闹,并没有杀人动机,因此,对周老师之死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恐怕没有,而问题怕就怕在这里,周老师之死连个“凶手”都找不到,只能是含恨而死,真让人心痛。
第二,从行政追责上面来看,周老师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恐怕得有人倒霉。
可以说周老师之死,死在一个气节上面,因为他受不了那种窝囊气。周老师虽然有单位,但是却没有人来及时关心和保护他,相反却任由无德的家长肆意妄为。如果说周老师之死必须要有人承担责任的话,那就是从行政上面追责。至少要追到学校的校长,教育局的领导头上,如果不追责的话,周老师之死毫无意义,因为他的气节没有唤醒麻木的良知。
第三,周老师家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闹事家长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前面我说过,闹事家长并没有杀人动机,只是因为愚昧无知,且学校也没有做出合理的应对,才导致这位家长把事情搞大,最终让周老师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还有强烈的自尊心屈辱感,让他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世界,最终选择走不归路,而这一切的根源恰在肇事家长身上。因此,闹事学生家长必须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结束语:一位有气节的年轻教师就这样走了,身后留下的是无数叹息之声。周老师之死成了当代教师群体的一个标致性事件,面对道德与良知滑坡的现实,如今的老师们该如何自保?该如何提高心理承受力?是否该给自己做两手职业心理准备?因为不管世事有多难,路都得往前走,而路是需要自己去规划与铺就的。
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周安员老师的死,我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太令人痛心了!但是,残酷的说,他的死没有唤醒任何麻木的灵魂,也没有任何人将为此担责,基本上属于白死!这很残酷,但事实就是如此的残酷,他的死本身不就是很残酷的事实吗?
有人会负刑事责任吗?他的死定性为自杀,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两次跟学生发生纠纷,遭到了他认为不公正的待遇,包括学校的调解和民警的调解,他都是不满意的。他在这种情绪中走不出来,感到生无可恋,终于走上了自绝的道路。他死了,是没有人会为这件事担负刑责的,因为这件事中,没有人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很清楚明白的!
有人会被追责受到行政处分吗?没有人会被判刑,这是肯定的,那么会不会有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呢?我觉得可能性不大,这里面涉及到两个方面的人,一方面是学校的领导,一方面是派出所调解的民警。要知道,他们都是在调解,无论是否合理,性质都属于调解。对于调解,不能接受可以不接受,但是你为此想不开,走上绝路,会对他们追责吗?可能性基本为零。
有人会担负经济赔偿责任吗?很难,涉及可以追责赔偿的对象,无疑就是学生的家长。学生的家长会承担赔偿责任吗?我觉得是不可能的。周老师的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律主持公道。但是根据这样的情节,根据现行教师和学生关系强弱势判断,即使是走司法渠道,获得赔偿的概率也很小。
事实真的很残酷,太非常痛心!但是你很难着力,每一拳都打在棉花上,消失于无形。周老师的死,不过是引起舆论的一阵喧嚣,然后归于平静。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悲哉!
周老师,安息吧,愿天堂没有如此不公,愿天堂慰藉你无法受伤的灵魂!
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周老师的死,好像任何一方都没有直接杀人的动机,从法律上讲不能构成直接杀人,在我看来,也有一些间接性的因素导致, 他走向自杀的道路。
家长的胡搅蛮缠,应该是最直接的凶器学生在学校因为一点小矛盾,小纠纷大打出手,其实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司空见惯的,再正常不过。
作为老师,对学生这样的行为去制止,平息矛盾也是正常的履职行为,没有什么违规之处。当矛盾双方有一发,有暴力倾向,可能老师更倾向于从暴力的这一方入手,尽快平息双方的矛盾。
在情急之下,周老师可能,用力过猛,对孩子造成一些扭伤。家长认为周老师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要求道歉并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威胁扬言要开除周老师的公职。
这对一名老师来讲,可能心中难免会出现不平。因为事发后,前一天,周老师就跟家人讲,如果赔了钱就意味着我错了,但是我没有错。
的确930元的医药费,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但是对于一个低收入的教师来讲,还是能承担起的。周老师的内心深处,并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谁对谁错的问题,必须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赔钱道歉换一个角度讲,就应该是自己承认自己有错,是一种处罚的方式。还被家长威胁要开除工公职。
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讲,这样的处理措施可能都不会被接受。家长的胡搅蛮缠应该是,这让周老师走向自杀道路的罪魁祸首之一。
外界相关部门的息事宁人,可能是周老师精神崩溃的一个推手相关的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中,可能更多的是为了安抚家长的情绪,息事宁人,尽快平息这样的事情,一味的去选择让老师既承担医药费,又向家长道歉。
所以在很多人看来,当老师与学生发生矛盾,加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时候,可能吃亏的是老师自己,没有人会向着老师说话。给人的感觉就像老师是没有妈的孩子,没人疼,更没人爱,只能自己去默默承受带来的不公平。
很多网友也这样去假设,如果说自杀的不是老师,而是那名学生,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很明显,上下追责,巨额赔偿,老师可能要追究相关责任,甚至被开除公职,弄不好可能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等等一系列处罚措施会接踵而来。
事实恰恰相反,所以事件的各方可能都保持沉默。其实在此事件中,我还了解到,家长可能事后两次在学校闹事。 学校的管理方应该对这样的事件反思,处理,家校矛盾是是否也应该为老师据理力争,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否则这件事情对其他老师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的确确,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难以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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