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不予立案,你怎么看?

近日,浙江温州。瑞安市某高中生站出来控诉小学班主任,称遭其体罚致左耳听力下降直至失聪。涉事老师否认体罚。学生家长报案,但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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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老穆今早看到这条新闻时,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孩子高一,左耳失聪,家人一致认为失聪的主要原因是孩子在小学时,常遭班主任扇耳光等体罚。

孩子说,自己在二三年级时,班主任经常因纪律问题打他,一周打他一两次,有时三四次,自己四年级时就感觉到耳朵有点不舒服,五年级就知道左耳听力不太好。孩子还声称,老师威胁他,让他不要把打人的事情告诉家长。

而孩子的班主任则称,她从来没有打过孩子,对孩子也很关心,对于孩子及家长这一举动,让她感到寒心。

试想一下,时隔六七年了,家长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还去控诉小学班主任在二三年级时打他的行为,这样的案子能胜诉吗?这又是什么行为呢?

最终,公安机关认为,由于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一)老师不是“出气筒”,不要孩子一有问题就去追责教过你的老师。倘若人人皆如此,谁还敢当老师呢?这种风气,不能助长!

如果孩子有问题,请当时就要说出来,及时去解决此事。千万不要过了好几年,在证据都不确凿的情况下,再去投诉老师,追究老师的责任。这样的行为,是要不得!这种风气,不能助长!

(二)这件事也为老师们提个醒:老师不得体罚学生,即便惩戒权拥有后,也要注意惩戒部位。(三)家长平时要多关心孩子,注重与孩子交流,不要做“事后诸葛”。

孩子怪老师,老师说没有打孩子,到底谁在说谎呢?这个已很难鉴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家长平时一定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不主动关心孩子。

如果平时不关注孩子,你真正了解你家孩子吗?他说的都是真话吗?值得深思。

老穆不希望再看到这样的新闻,对学生、家长和老师,都不是什么好消息!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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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不予立案,你怎么看?

高中生左耳失聪,追责自己小学二年级老师,这个笑话有点冷!

看了这个新闻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高中生左耳失聪,去追责自己的小学老师,认为是因为小学二三年年级的老师当年打了自己的耳光,在四五年级的时候就发现耳朵不太好使,最后导致六七年后左耳失聪。

看到这里,我不禁要问,老师练得是哪门绝学?这伤害堪比核辐射呀,延续六七年?二三年级挨的打,到四五年级才发现自己听力受损,这是来搞笑的吗?且不说当年老师有没有体罚,有没有打耳光,即便打耳光是事实,造成损害也应该是即时的,显性的,不可能潜伏数年发作。这样的指控荒唐毫无根据和逻辑!

涉事老师发表示很委屈,没想到躺着中了几年前的枪。

涉事老师表示自己当年对这个学生并没有体罚行为,质问家长如果当年有体罚,造成了后果,为何当时不指出,不追责,而要等到六七年之后?听力受损,在被打的时候没有受损,在被打一两年之后发现有问题,又为何不追责?高中发现左耳失聪,就来指责小学老师,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现在的家长有点奇怪,但凡孩子有点问题,都想找到老师或者学校来负责,这个家长比较奇葩而已。如果这个家长去追责高中的老师,认为孩子在学校因为校园欺凌或者老师体罚造成耳朵失聪,相信对学校来说,要想脱身怕是不容易。

总结语:在一些家长看来,学校,老师就是软柿子,不管什么问题都可以去追追责,告一告,闹一闹,反正搞不赢又不用负责,万一闹出了什么结果呢?比如题中这位,这就是近乎无赖了。对于一些“校闹”行为,不能听之任之,应该让一些无理取闹的人付出代价,六七年前的子虚乌有的事都可能被追责?老师能安心教学吗?

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不予立案,你怎么看?

瑞安市的一名高中生,站出来控诉其小学班主任,称在小学时被班主任的体罚,导致左耳听力下降逐渐失聪。而老师一口否认有过体罚,学生和家长向警方报案,警方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是肯定的,也是正确的。如果立案了,查处了,对教师处处理了,恐怕没有一个人敢做老师了。一个老师,一生教过的学生几百上千,如果学生后来有了问题就状告老师,而且一告就灵,那全国1000多万的中小学老师,一个也跑不掉!因为在他教过的这些几百上千的学生中,不可能没有一个身体状况出现问题的。只要有一个,就逃脱不了被告的命运,那这个社会也太可怕了!

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遭到老师体罚,直到高中阶段,才对老师进行控诉。这中间时隔4年之久,这么长的时间,能够导致耳聋的因素不知有多少,你说是老师体罚导致的,那得拿出体罚导致耳聋的证据,证明耳聋跟老师存在因果关系。就一句被老师体罚然后渐渐聋了,警方就立案了,那不是成了儿戏了吗?

家长强调孩子是留守儿童,在小学的时候就听力下降了,小学时候不敢说出来。退一步说,你在小学的时候不敢说出来,到了初中你还不敢说出来吗?这么多年,你都能够正常交往,凭什么就能断定是老师体罚导致的呢?

哪怕就是留守儿童,家长一年当中总有回来的时候,这么多年,对于孩子而听力下降,一耳失聪的情况,家长竟然丝毫没有察觉,直到高中阶段体检才发现,家长严重失职!这位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可以说是少得可怜,孩子三四年级被体罚听力下降,就是再怎么粗心的家长也都会发现的。而这位家长竟然丝毫无觉,这位家长,真的让人不好说你什么了,你这叫什么家长?!

现在,孩子说是老师体罚导致的,你连一点证据都没有,就找老师要求负责,就报案要求查处,不觉得自己有点愚蠢吗?早该发现的事情,早该解决的事情,从小学直到高中才发现,不是觉得太迟了一点吗?

老师对这件事是这样回应的:这个孩子在小学的时候成绩很好,是个留守儿童,自己很关心照顾他,从来没有体罚过学生。老师反问:我在当时体罚你的时候,为什么不告我?现在来告我,你得拿出证据吧?

老师的话是没有错的,法律解决问题的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是要靠证据来证明的,没有任何证据的事实,谁能知道是事实还是虚构的事实?法律只讲证据!

这件事情提醒老师,对于学生的管理,切不过有丝毫的任性和妄为,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你的一次体罚,可能造成学生对终身的伤害,也同样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果。坚决做到不体罚学生,这是一个底线的原则!

这件事同样在提醒家长,一定要关心孩子,陪伴孩子,及时发现孩子身上出现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像这位家长这样,多年以后才控告老师,完全是无效动作。

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不予立案,你怎么看?

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这是一个很奇葩的事情。如果此事真的与小学老师体罚你有关,那么当时耳聋时怎么不追究他的责任,而在多年之后却再回过头来去指控老师曾经体罚,导致左耳失聪的呢?

别说这件事很难成立,如果真的有老师打你耳朵失灵这件事,这不会是一个小的事情,或者你们和老师会有私下处理结果,协议或者谅解备忘录。或者有学校出面,有过处理意见。如果什么都没有,单凭嘴说,事实难以成立。

如果确实有体罚这么一回事,因为当时已经处理过了,也得到你们的认可,现在反过来再说这事,实际也是很难的。

如果当时被打,你们感觉问题不大,没有追究打人老师的责任,现在感觉事态严重,想反过来再去追究老师的责任,但由于时间久远,证据丧失,你却拿不出有利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事实,要想打赢这场官司,也是不可能的。

事实真相已经淹没在大海深处,谁也无法将它还原了。

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不予立案,你怎么看?

先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

事发地为温州瑞安市,一个叫小彭的高中学生将他的小学老师告了,原因是他在刚刚不久的一次体检中检查出左耳失聪了。他将其归咎为小学班主任老师9年前曾经体罚过他,按照他的述说,老师经常会无缘无故的揍他。

小彭的父亲说,小彭是和爷爷奶奶在一起,属于留守儿童,因为他常年不在家,很少和孩子交流,所以,这件事情是在最近的体检发现了问题,孩子才说了出来。

但是,记者采访了当年的班主任以后,却是另一个说法。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她说她从未体罚过学生。而且小彭在当时学习挺好,又是留守儿童,老师们对他都是呵护有加,没想到会来这一出。她说今年4月小彭报案之后才知道的,这件事情让她有点心冷。目前,家长和老师都报了警。

目前,公安部门因为该事件缺乏立案依据,所以不予立案。公安部门需要一份医院的鉴定证明,说明这个孩子的耳聋就是由于该老师体罚引起的,才能立案。而这个事件已经过去了9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孩子的耳聋是由于老师体罚引起的。

针对上述案件,我有以下看法:

首先,能维权的要及时维权,过后就算了

如果小彭果真是由于二年级时老师体罚引起的耳聋,当时就应该通过体检,通过协商,或者通过报警去解决。因为时间短,取证很容易。已经过了9年,你突然想到,我的耳聋是当年老师给了个巴掌引起的。不管是谁,都不会承认的。因为承认了,就会面临索赔之类的麻烦事。你在无法获得证据,注定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做这件事,除了原有的师生情谊划上句号之外,身边的很多人也会对你有看法。而且一只耳朵失聪,在没有很多人知道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保密。现在,等于彻底公开了。

第二,作为老师,谨慎体罚学生,最好是不要体罚

现在体罚已经不多了,但是,有的老师对于难教育的学生,常常会不由得想动手。但是,动手一定要慎重。尤其手上劲大的,一用力就有可能打伤。而且孩子们如果稍微躲一下就容易打偏。二十年前农村的孩子难管,他们也习惯了让老师揍。我的手上的劲不大,有时候也难免打一下,但是,有的孩子躲闪的时候就可能打出鼻血来,或者打了眼睛,这种情况心里也是很害怕的,担心自己真的把孩子给伤了。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国家也不让体罚,学生也不让体罚,就不再打他们了。

我们学校有个体育老师,一米八的个子,壮实得很,但是性格非常好,从来不对学生发火。我想,他主要是不敢跟人动手,因为一动手,对方肯定是会受伤的。

继栾川常某20年后找老师报仇一事以来,这是又一件时隔多年找老师算账的事,好多老师说,老师这个职业已经成了高危职业,对于这一点,你怎么看?

高中生左耳失聪,时隔多年追责小学老师,不予立案,你怎么看?

这又是围绕老师体罚学生而引起的纷争。我们来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浙江温州的瑞安市高中生站出来,起诉自己的小学班主任,在二三年级的时候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纪律方面的被老师打自己耳光,四年级感觉到耳朵有点不舒服,五年级应该就知道左耳听力不太好了。老师威胁孩子不要把打人的事情告诉家长。所以现在才站出来起诉老师。

孩子的父亲说,孩子是留守儿童,由外婆和爷爷奶奶带大,初中时孩子的耳朵就已经聋了,但是没有告诉家长,这次孩子体检,检查出来左耳失聪。一问孩子,孩子才告知说是小学老师给打的。孩子目前已经休学在家半年,目前精神状态很差,不愿与人交流。所以孩子父亲状告老师。

涉事老师回应,自己对这个留守儿童很是照顾,外婆那时接送孩子和老师的关系也很好,孩子成绩也很好,毕业后就没有在见过孩子。今年4月份,孩子父亲电话老师说老师在二三年级被老师打过,老师否认打过孩子,并且质问家长,如果你有证据,二三年级为什么不告我,时隔多年,孩子到高中了才告老师。难道初中你读书的时候,跟别人说话都能正常听得到,到高中了,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捏造事实,在网络上污蔑诽谤老师。老师感到很伤心。

后来学生家长和老师双方都到派出所报案。家长认为老师当年行为适当,造成孩子耳朵失聪,得负法律责任。老师认为自己根本没有体罚过孩子,这是家长在诽谤自己。有本事拿出证据来。

派出所认为时间过去那么长了,家长也给不出一个伤情鉴定的证据来证明孩子现在的失聪跟老师有关系,公安局也委托温州跟上海两家鉴定的机构去做鉴定,可是人家鉴定机构做不出书面的东西来证明,孩子的耳聋跟老师有关系。孩子的耳聋是事实,但是时间太长了,在这段时间里发生过什么不清楚,是老师打的还是怎么回事,根本没有证据来证明,再说已经过了追诉的时效了,我打了你,你过了十年再说当年我把你打成轻微伤了。法律不支持呀。派出所已经给学生家长下发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最近网上接二连三的爆出有关于老师的种种新闻,大多是负面新闻,都能找到体罚学生的影子。

老师们到底该不该有惩戒权,老师的哪些管束学生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我看国家应该立法明确了。国家有《未成年保护法》可以保护孩子们,但是如果孩子们犯了错,作为老师该怎么办?老师怎么处理属于合理合法,这都需要立法明确,不然光说要还给老师惩戒权就是空话一句。

如果不对“惩戒权”有司法解释,那么势必会造成两种不良现象:一是老师有了尚方宝剑,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体罚学生。二是,家长不认可,老师觉得是在惩戒孩子,家长感觉是在体罚孩子,就会纷争不断。

还有像温州这样的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还会去状告老师。学生的权利要保护,那么老师的权利也要保护,请立法明示。老师哪些行为属于正当的受保护的教育学生的行为,哪些属于不被保护的行为,如有逾越后果自负。这样就可以规范老师的行为,也利于家长们监督老师,如果老师违背律法,家长就有权去投诉老师。同时也要规定如果家长不通过组织,私自冲到学校对老师进行打骂侮辱也要严惩不贷,不要说自己孩子受了委屈,家长就可以为所欲为,大家要依法守法,任何逾越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惩!

有关于老师体罚学生的问题亟待解决,因为老师惩戒学生引起的纠纷太多了。老师们受到了种种的处罚,甚至处罚来自于家长的私刑,闯进学校可以肆无忌惮的殴打掌掴老师,这样的家长的“校闹”问题,也该引起重视。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友友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友友们留言分享自己的观点。大家畅所欲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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