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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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可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已有不少地区实行了“教师巡河制度”,不仅在周中,周末,甚至还延伸到假期,不少媒体已有相关报道。

老穆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安全的重视程度。

老师利用休息日或节假日巡河,这是责任的体现,是额外付出,是好心的体现。

然而,有些家长却不领情,当孩子在周末或假期溺水出事时,还无情地将责任推给学校,说学校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出现在河边……

孩子出事了,作为家长,心里必定是难过的,难以接受的,说句实话,这事搁在谁身上,谁都受不了。所以说,家长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

但是,人要讲良心!学校在安全问题上已经做到位了,家长还要将责任推给学校,对吗?倘若个个都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从未听说“教师巡海制度”,家长责怪老师不来海边巡视,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可取。

巡海?难道还要让老师周末肩膀别着红袖章,乘公交去海边吗?

况且大海宽广无垠,学生能在大海溺水,说明孩子去的不是旅游景点的海,而是“野海”,这样的地方,老师又怎能发现呢?

老穆希望这位家长能够冷静下来,辨清责任归属。

学校安全教育天天提、周周讲,月月总结,最大限度的保障学生安全,让家长们放心!

就目前而言,每个学校都在狠抓安全教育工作,校长开会讲,班主任班会讲,学校开大会讲,周五下午放假讲,节假日讲,寒暑假讲……

为何要这么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安全,也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学校,不要动不动追究学校责任!

家长要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督工作,莫要将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作为家长,孩子周末或节假日在家,最好找个人看管,尤其是幼儿或小学生,更要看管好他们,以免意外发生。

家长平时也要跟孩子强调安全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避免意外发生。

【结束语】通过这件事,给家长朋友们提个醒,在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同时,也给学校提了个醒,安全教育工作,要狠抓并落实,一刻也不能放松。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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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现在有些家长有一个特别糟糕的坏毛病,只要孩子出点事,首先去找学校的责任,而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就拿这个周六去海里游泳溺水的孩子,家长为何要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呢?你当学校是什么单位了?是你家孩子的全天候保姆?

如果我们做一个假设,学校周六并没有放假休息,而是把学生都圈起来在补课,学生偷着跑去海里游泳,家长会抓住学校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但是这也不合理啊。别忘了,没有哪个老师敢随便允许学生去海里游泳,都知道其危险性。也就是说孩子偷跑的责任后果,也只有学校管理不到位的少部分责任,大部分责任仍由家长去负。

如果孩子周末并不在学校,而是在家里偷着去海边游泳了,和学校恐怕没有一毛钱关系,因为责任归属于家长,你是孩子监护的第一责任人,你不认真履行管教孩子的职责,竟然还有脸去责怪学校,说学校不去海边巡视,真是可悲之极啊。将来如果家长还是把责任推脱给学校,恐怕这孩子这次不死,将来早晚得出事。

现在有一个最奇怪的事,有些地区竟然让学校参与巡河巡海边,这是学校该干的工作吗?但是偏偏在联防工作中就纳入有关规定了。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不合理的规定,如果让学校老师参与巡防工作,那不妨把家长们也都编入其中吧,这才是真正符合群防工作的特点嘛。可是这样一来,家长们干吗?肯定不干。因为很多家长平时连自己孩子都懒得管教,更不要说做安全教育了。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学校必须承担责任,确实不应该麻痹大意啊,你们为什么不一天24小时跟在学生后面呢,怎么会让学生们离开你们的视野呢?即便你们不想跟在后面,那么起码要在海上加个盖子嘛,或者在大海边加上一圈栅栏才行,再不行给学生们一人再配备一名游泳教练也行呀。

学生离开了学校,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必须负起看管好自己孩子的责任,这和学生没有关系,即便是有关系,那也只是安全常识教育不到位而已,真正的责任在家长身上。家长如果非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么先把自己送进去吧,如果不是家长的疏忽大意,怎能任由孩子下海游泳呢?周六是放假时间,家长不陪着孩子难道让老师去陪?

还没有来到暑期,先后在各地就发生了多起学生溺亡事件,而且每发生一起几乎都是多人溺亡,看着一个个夭折的孩子,实在让人痛惜。这种悲剧必须要引起家长和学校的重视,给孩子们打造一个全方位的安全平台。从学校来讲,一定要强化这方面的教育,必要的时候应该开辟流浪课程,教会学生自救。从家长来讲,在孩子走出学校之后,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管好孩子的校外活动,必须要时刻保持这种警惕性。

孩子出了事情,不要一味的去追究学校责任,即便要追究,你也要分清事实讲道理,不要一出事就胡搅蛮缠撒泼。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问题描述的相对简单点,但从字面来看,这应当是学生周六自行去海里游泳发生溺水实践。

实践发生在周六,在非上学期间。前往海里游泳,应当也是学生自发行为,而非学校组织行为。出现溺水事故,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这显然是无理无法的要求。学校在非上学期间,并非学生的监护人,对学生不负有监护职责。恰恰相反,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因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导致子女死亡,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出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总是容易推卸责任。毕竟,是否有责任,责任比例多少,这都将直接影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的金额。特别出现人员伤亡的事件,有的人却从不反思自己的责任,反而总是抱着我伤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态度,无理的要求其他人员承担责任,总是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们还是希望在面对这类事件时,能够客观的看待整个事件。我们鼓励合法合规的维权,而不是看到无理取闹的行为。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您好:针对这样的事情,我想问问家长,孩子到海边游泳是学校组织的吗?第二,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您当时在哪里了。

孩子在海边游泳溺水,发生这样的事情,谁看了都揪心,也不能什么事情都责怪学校啊,我想说的是,作为老师们也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记得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的周围就有河流还有一条江。上课的第一堂课时,老师就告诉我们,附近有河流和江,那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因为江里有挖沙子的船,到处都是沙坑。可是当时的我们还是背着老师去玩,后来老师知道了,找到我们的家长,并告诉去江里玩的危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就不愿意去玩了。每年的假期都会听说类似事情。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根源根本不在家长。

出现这样的提问,绝大部分人都能分得清是非的,都会说家长是无理取闹。但是,为什么如此类的问题会不断地提出来的,因为现实中这样类似的内容太多啦:如偷上杨梅树摘杨梅摔死了,要栽杨梅树的人家赔偿。闯红灯被捍撞残了,要未闯红灯的一方赔偿。翻围墙进动物园被老虎咬死了,要动物园赔偿。甚至小偷进屋行窃逃楼摔死了,也要告房方赔偿。

这些挑战公众“三观”底线的现象越来越多,本人认为根源一是部分无良律师的误导。因为如今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很多碰到此类事情的人家,首先会去咨询律师,一些无良律师就天花乱坠地根据所谓的法律条款找对方的不是,再来一通算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多少。这样就引导了当事人去法院诉讼了。对于律师来说,官司打输打赢,都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律师费是照样要收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说,不告白不告,此类案件,诉讼费也不高,出点律师费后,如果赢了,还可得到一大笔赔偿。如果输了,最多就是损失了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不用承担其它的风险和成本。假如此类诉讼输了后,当事人还要承担被反告的风险和损失,那么还会有人告吗?

根源二就是法院法官的判决了。概念很多人都从各种不同的报道中看到了许多的案例报道,那就是很多无辜都被莫名其妙的被判了一笔不小的所谓“人道主义”的赔偿。这样的案例,无疑是在社会上引发了一股歪风和妖风,让很多碰到此类事情的人,其实就是到法院去碰瓷啦。

如果上述这两类人员中能一身正气,甚至对于许多碰瓷式的诉讼,让被告方获得因无辜当了被告的损失能得到避免和补偿,还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吗?

可喜的是,今年在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了,法院不能成为谁闹谁有理、谁弱谁占优的护身。而且现实中,已经有很多的判例一改以往的判案风格,不断地走回到正轨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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