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竟然定性为误判,那为什么命案发生当天手上有抓痕?

据公开消息显示,案件发生当天,张玉环手上有抓痕,谁能解释一下?真的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如果后面找到证据是他作案的,那又该怎么办?

张玉环手上有抓痕,那只是警方的一个疑点,但并不能作为一个证据。

在给张玉环定罪的时候,法院用的是麻绳和麻袋,包括他的两份认罪书,才给他定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刑的时候并没有提过手上的抓痕。

抓痕并不能代表什么,只是一个凑巧的事情,就像路上发生车祸一样,总有一定的概率会发生,再说那个也不是抓痕,警方公布是:其左手背部还有几条条状带血“伤痕”。

所以说他手上的伤痕跟命案的发生根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

张玉环在被审讯的时候,前后支支吾吾,左右闪躲,这才是让警方认为他嫌疑最大的原因,所以才被抓去刑讯逼供,写的两份错误的认罪书,才有了26年后的今天,律师王飞给他打了平反官司,至少不能证明他杀了人,所以法院判了疑案从无,最后宣布无罪释放。

张玉环的无罪释放并不代表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束,两个孩子已经确定是被杀,这样又给这个案件带来了新的转折点,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受害者的家属对于凶手已经麻木了,其中一位家属家庭有人重病,自顾不暇,还没想到要再去追寻真凶,另外一位家属在知道张玉环无罪释放之后,第2天就出去打工了,用她的话说,她已经不想再追究了,累了。

如今张玉环虽然无罪释放,但村民并不认可,那么只能找到真正的凶手,才能证实他的清白,否则永远融入不了村民之中。

张玉环竟然定性为误判,那为什么命案发生当天手上有抓痕?

你问这个问题不是搞笑吗?刑侦部门都没能给出答案,你跑来问两眼一摸黑的网友!这种事情能给你板上钉钉的答案无非就是两种人,一种就是仍然怀疑张玉环的人,还有一种就是相信张玉环的人,但是这两种人没有能力和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所以都是在放屁!

张玉环竟然定性为误判,那为什么命案发生当天手上有抓痕?

例子,不说陷害就说冤枉的事吧。那年夏天在工地修泵站的时候,一天早上大队长趁着民工正在吃饭的时候说:""昨天晚上有人钻进女宿舍后被人发现,嫌疑人的短裤落在那里了,是谁自己应该知道的,并且他的背影和个子头型都已被确定是谁了 ,最好自己到连队承认。""………。

后来有人俏俏的给我说那天晚上的事都说怀疑是我干的,调查的人拿着那天落下的短裤又去俏俏的调查我身边熟悉我的人我平时穿的啥短裤。(因为夏天我们每天到河里洗澡互相都知道各自穿的啥短裤,大家都知道我只有两条红色三角裤)。后来调查的人直接拿着短裤问我短裤是不是我的,我当时一懵,我一看短裤真是忍不住笑了,从未见过这么粗的腰身尤其是短裤,咋看咋不像短裤,后来才知道裤绳被一个排长的扯掉拿去做草帽带子了。

事情也巧,正在这时有一个人过来看热闹说他的短裤被人偷了,他看了看短裤说:""颜色一样,裤腰太大,可能不是的。"""谁知排长也在那里,便把草帽带子扯了给他看,他一看说:""这是我短裤上的带子""。大家当时都哄堂大笑:""你把人家的短裤带子偷去做你的草帽带子""。排长说:"这就对了,"""找的就是你""………。

说实在的,当时为这个事情我也是背了很大个锅,要不是当天晚上和我在一起休息的人给我作证人,在那个时期的法律不给我冤枉死也差不多。大千世界,自古以来,哪个庙里没有屈死鬼。

类似张玉环的案子亏得有个好律师,要不这一辈子得过着十八层地狱生活,冤不冤?

张玉环竟然定性为误判,那为什么命案发生当天手上有抓痕?

最近美国一州法院判断李昌钰大侦探在7年前提供的一条手巾上有血迹的证据,因为现在捡测不出来,否定了李昌钰提供证据为伪证,而否定了罪犯的犯罪的可能。把李昌钰推到风口浪尖。在众日暌暌之下。大侦探认为。时间趆长,己及多次的提取,而使血迹象全无。说明时间趆长,证据也可能毁了。何况张玉环案经历了二十七年,在也无法恢复原貌了,另外当时捡测时的马糊,沒有应用新科技取证,错失了机会。如果用高科技检测,早己定案,一是张玉环是罪犯,罪有应得。二是排斥了张玉环犯罪,应该不需沉怨二十七年。从取证这方面来说。当时是沒有尽责的。是靠主观臆断的。用逼供信的手取证。肯定是难站住脚。这次对张玉环的宣判就是对逼供信取证的否定。

张玉环竟然定性为误判,那为什么命案发生当天手上有抓痕?

所以说,疑罪从无并不等于案件不是他干的!只不过是我国法律的进步,让这个假话说上一万遍就变成真的的男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我始终坚信案子就是他干的!报复杀人也好,激情杀人也好,反正,是不是他做的,现在,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了!因为,当年,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他而不是别人!有这么巧吗?刑讯逼供是一回事,但是,找上他又是一回事!纵观张出狱之后他前妻的表现,有点演戏演过了的感觉。她说,张欠她一个拥抱,他们恩爱的狠,那为啥他入狱多年她从未带孩子探监?之后不久就再嫁?现在出来了,要有国家赔偿了,她跳出来了,她要来拿钱了!(她说不要,张能不给吗?)张要是不给钱,她就会把他重新送进监狱去!因为,他欠她!为什么?因为,她是知情人!所以,释放他只是因为证据链缺失而不是确定不是他干的!

张玉环竟然定性为误判,那为什么命案发生当天手上有抓痕?

只能说,由于当年的各方面条件所限,办案取证受限,证据未形成证据链!加上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较好,不肯轻易交待自已犯罪事实。二十六年后去看二十六年前的案件肯定存在不足!由此认定无罪?至多是证据不完善,存疑!我让为,犯罪嫌疑并不能完全排除!除非抓到作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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