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来某某失踪案中,作案的工具会不会跟之前鸭子屠宰工作有关?

杀鸭子跟杀人有很明显的区别,鸭子和人完全不一样,鸭子那么小,人这么庞大,还有一点就是杀鸭子和杀人的时候,人的情感是不一样的。

所以说,很明显用杀鸭子的工具来处理尸体,这是不符合常规的。

有媒体也向警方求证,确实来女士丈夫是在支开小女儿之后,才开始动手分尸,那就说明当天晚上,他肯定把尸体躺在了床底下面,思考了一个晚上该怎么去处理,第2天把小女儿送走的时候,自己就在家,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很快处理掉。

他目前的职业是杭州一家公司的司机,以前做过养殖业,又做过鱼粉的生意,对一些肉类切割应该有一些独到的见解。

时间越长,经验越丰富,对他处理尸体肯定有一些帮助。一个人能在白天那么短的时间内,把人分解完,然后现场弄得消声匿迹。作为一个普通人或者没有预谋的人,要完成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杀鸡杀鸭对普通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有很多人都不敢。那么对于来女士丈夫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得天衣无缝,跟他以前的做过鱼粉生意肯定有关系。懂得肉的纹理线路,懂得怎么样粉碎肌体组织和骨骼构造,进而一些冲入下水道以混淆视听,一些带出去抛弃。

到后来报案之后,警察过来查看,警犬过来查看,也没有任何发现,说明来女士丈夫功课做得很足,不仅仅血迹找不到,连血腥味也被一些化学物质给中和掉了,不得不说,来女士丈夫处心积虑,一心就想致人死地。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做过,就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杭州来某某失踪案中,作案的工具会不会跟之前鸭子屠宰工作有关?

杭州女子失踪案件中,很多人都怀疑许某分解尸体,都是通过屠宰鸭子的工作有关系,但是人和鸭子的体积差距很大,而且人体结构也有很大的差距。

我们有经历的话,都知道屠宰鸭子就需要一把菜刀就可以,而且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用脚压住鸭脚,然后另外一边手抓住鸭头,另外一边收拿刀割破鸭子的喉咙地方就可以,但是很多人不会杀鸭,割破后鸭子以后还可以吃米,一般杀鸡杀鸭,需要“鸡长鸭短”口诀,就可以很快杀好,这就是了解鸭子的身体组织机构。

许某不是从事屠宰鸭的工作,官方已经澄净了,但是却有过屠杀鱼粉的工作,所以他非常熟悉粉碎机,可以把肉块很快粉碎,然后用水冲走,而人体的皮和骨头不容易粉碎,就需要把他们分离,所以许某的刀功非常不错,而且工具肯定非常锋利,不然不会再天亮之前做好这些工作,除非还有同伙帮助。

许某把人体的皮、骨头分离出来以后,就把大块骨头转移,而现场的血迹、气味消失之后,到7-6号才报警,说明他的化学非常好,不然不可能把现场处理得那么干净,肯定是用来化学品。

许某出现在摄像头,但是却没有任何异常,警察虽然怀疑,但是没有证据,好几天没有突破口,但是有一个重要信息,来女士从7-4从电梯消失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说明很有可能就在这楼里,但是没有找到尸体,最大可能就是被分解,然后冲到化粪池。

于是警察查看许某家的水表,发现他们家的用水量高达2吨多,于是警察就对化粪池检测,抽取38车的化粪池废物,把这些废物冲洗检测,发现了来女士的某身体组织,警察马上把许某列为最大嫌疑人。

首先警察刚询问的时候,他说妻子在5点消失,时间记住非常准确,但是他又说妻子的智商太低,不可能自己走出小区,那么最大可能被杀害分解了。

7-25号案情告破,许某因为家庭矛盾,把自己妻子杀害,但是警方没有公布具体原因,不想给百姓二次创伤,同时也不想让别人模仿。

杭州来某某失踪案中,作案的工具会不会跟之前鸭子屠宰工作有关?

划重点:

1-正常成年人的身上一共有206块骨头,其中,分布在头颅部位的骨骼有29块,躯干部位51块,四肢的骨骼数量是126块。

2-人体骨头的化学成分是由1/3的有机物(主要是蛋白质)和2/3的无机物(主要是钙质和磷质)构成,有机物决定了骨头的韧性,无机物决定了骨头的硬度。

3-人体最坚硬的骨头是颅骨,其次是髋骨(腰部的骨骼)。

4-人体最坚硬的部位,是位于牙齿最外层的牙釉质,其硬度媲美砖石。

5-人体血液的重量占体重的7%~8%,或者说每公斤体重的血液含量在70~80ml,假设一个成年女性的体重为120斤,那么她的血液容量就是4200ml—4800ml之间,而生活中,一瓶普通的2块钱一瓶的矿泉水的容量是550ml,也就是说,一个成年女性的血液容量,相当于大约8瓶矿泉水的容量。

以上,这是人体骨骼和血液的情况。

再说鸭子,还是得先说明一个常识,这个常识就是,骨头的本质作用是支撑动物的身体重量的,骨头的密度跟动物的体重基本是呈现出一个正相关的关系,体重越大,密度越大,相应的骨头的硬度也就越大。比如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鸟类的骨头硬度要小于家禽类,家禽类要小于人类,人类又会小于猩猩,猩猩小于恐龙。所以很显然,鸭子的骨头硬度跟人类不在一个层次上,你用厨房的菜刀可以轻松砍断鸡鸭的骨头甚至是鸡鸭的头骨,但是你用菜刀砍猪肉和牛肉的骨头试试,会相当的费劲,而且,声音也会很大,DuangDuang的,甚至楼上楼下都能听见,还以为你家在杀猪呢。

到这,你就应该明白,手动用的鸭子屠宰的工具,肯定不会是许某某作案的工具,但是机器呢?屠宰所用的机器工具呢?

上面我们讲了人体的骨骼构成、硬度和血液情况,就是要说明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手动杀害一个成年人并且要把各个部位处理的一点都不剩,是一件非常有难度的事情,耗时、耗力、耗水,还需要一个相对隔音的空间。而从许某某的情况来看,在5号零点到上午七点半的这段时间里,他就完成了全部的处理,因为七点半的时候,他的小女儿已经起来了,而且他还做好了早饭,吃过早饭之后,他又辅导了女儿的功课,到十一点,出门看自己新装修的房子,而且,空手出门的。这就指向了另外一个事实:许某某一定是使用了某种工具,要不然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完成。

骨头的处理,血迹的处理,哪怕是专业的法医都需要一点时间的,但是许某某却在7个小时之内完成,而且处理的很干净,这,是不是有点细思极恐呢?

当然,警方想必已经知道了全部的作案细节,只是没有公布,应该也是担心会引起模仿,这个考量,我是赞成的。

杭州来某某失踪案中,作案的工具会不会跟之前鸭子屠宰工作有关?

你可以去市场买一个鸡,拿着比较锋利的刀子在鸡腿关节处划划试试,看看关节之间是不是很好的分离。无论是用什么样的刀具处理的,这些刀具已经在第二天都抛弃了,即便不是宰杀鸭子的,只要胆量够,都是可以拿起刀子来的。

故意杀人后整体处理和故意杀人后分尸处理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差距就在将眼前一个人的尸体每一个组织都分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然而,将老婆分尸后能够这么坦然的接受媒体采访,太不多见了。她一个人走不去的,以我这么多年对她的了解,以她的智商来说。

现在来看,她确实不是一个人走出去的,而是让许某某分尸带出去的。

下一步警方会继续寻找其他尸体以及许某某的作案工具,当作案工具也被找到,那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了。

从涉案小区位置来看,附近有一条河,说不定会有线索。

总之,许某某的行径过于恶劣,在上亿人面前表演,俨然是一个“小丑”。

杭州来某某失踪案中,作案的工具会不会跟之前鸭子屠宰工作有关?

据说嫌疑犯长期从事鸭子屠宰生意,多年前从外地来到杭州,租了来女士父母的一间民房用来寄存鸭子,然后和来女士相识,后来两个人日久生情走到了一起。

许某某和来女士在一起的时候她们俩当时并没有离婚,后来找来女士借钱在上海开了一家鸭子屠宰场,赚了70多万,但是不久就炒股票亏万了。

很多人都好奇许某是用什么工具作案?能把一个大活人分尸?

但是肯定不是使用屠宰鸭子的工具,第一鸭子的体积和人能比吗?不是一个概念。况且杀人碎尸不是简单处理鸭子的方法可以相提并论的,再者众目睽睽之下把屠宰鸭子的工具拿回家不会引人怀疑吗?

具体的作案细节警方还没有透露,我想也不便透露,因为作案手法实在是太残忍了,对社会和谐是一种负能量。

杭州来某某失踪案中,作案的工具会不会跟之前鸭子屠宰工作有关?

来惠利老公的职业和他杀人分尸有非常大的联系!

他一开始是从事杀鸭子的工作,后来从事的是鱼粉制作的工作!

大家知道鱼粉是怎么做的吗?就是把鱼或者其他的东西放入机器中磨碎。

所以他一开始想杀来惠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肯定是想到每天都在操作、早就熟能生巧的工作—鱼粉制作!

而通过警方披露和记者事后采访的信息中,我们可以把他杀害来惠利的细节片段,拼接起来

7月4日晚,来惠利回家后给女儿庆祝生日,许某一定给她和女儿吃了安眠药。这个可以从屋内没有打斗、抵抗的痕迹中分析,来女士在熟睡中被杀死。女儿又没听到任何动静。说明许某杀死妻子的过程一点不费力,动静小。如果没有安眠药的作用,想过闷死或者掐死一个熟睡的人,至少会被熟睡的人抓伤(凶手身上无伤)。

记者从警方得到消息是,许某支开女儿分的尸。说明不是5号凌晨分尸的,而是5号白天分尸的。那么问题来了,50平米的小房子里,来惠利被杀死后,放在哪里呢?因为孩子起床后问过“妈妈去哪里了”,甚至找过妈妈?有人说床下!我觉得错误。应该在隔壁租住的房子里。因为许某支开女儿后马上要分尸,不可能是床下把来惠利拖出来分尸,因为女儿随时可能回来,更不会在家里分尸!而是在隔壁的房子里分尸!(隔壁的房子里有许某早已准备好的粉碎机,也许就是许某再见做鱼粉用过的那种)。

5号水费暴涨用了两吨。我以一名专业医护人员的角度分析,这两吨水是绝对洗不干净分尸现场的。这两吨水是用来冲洗许某占满鲜血的双手和身体的。

隔壁房间是否会有大量血迹?我的分析是绝对不会有大量血迹。根据许某做鱼粉的经验。他绝对是杀死妻子后先把血放干了。血放在器皿里,直接倒入下水道或厕所,比没放血直接分尸造成血肉飞溅要简单快捷的多。如果隔壁房间有大量血,必定有浓厚的血腥味!

来惠利的骨头,也可以轻松的通过做鱼粉的机器,磨的很碎很碎。所以许某只要一袋一袋的抛弃就可以了。据邻居回忆,5号曾在电梯遇见许某,许某用臂遮脸,神情不自然。这说明他刚抛尸回来。他是一个面对媒体都可以藏的很深的人。为什么见到邻居不自然。因为他刚抛完尸,不确定是否自己的前脸上有否肉、血痕迹!

你们通过新闻可以看到,化粪池出来的只有组织,结合许某接受采访时的好心态,说明他胸有成竹。自己的老婆已经被人间蒸发了。你们是找不到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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