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讨论一下来女士的丈夫是以什么方法运送尸骨出去的吗?
在警方没有通报具体案情之前,我还是不相信来女士的丈夫,通过分解尸体把来女士运送出去。
有网络传播,身体是被人分解而运出去的,还有人说案情太过血腥警方取消发布,这完全不可能。
通报案情会因为血腥取消吗,一个生命的消失,最起码对死者出于一种尊重,也应该把真相大白天下。
对于来女士的不幸,我个人也有8点推测和疑点:
01来女士的遇害时间肯定是在当天晚上。具体在22点到凌晨2点之间,最为合适。这个时间段正是大家酣睡的时候。就算给女儿和来女士喂了安眠药,晚上七八点吃完饭,等到药效发作也差不多十点左右。
02来女士很可能服用了安眠药或其他致人昏迷的药物,然后被人窒息死亡,因为动静最小,也没有过多的挣扎痕迹。
03运送尸体的时候大约在凌晨2点左右,肯定不会走电梯,有可能走的是消防通道,一路背下去的,还要避开所有的监控,自己可能还要伪装一下,万一碰到保安巡逻,或被监控拍到,至少认不出是自己。
04为什么不可能是碎尸?因为动静太大,别把人当傻瓜,他们住的是拆迁房,隔音效果不是很好,用水一直冲马桶,那也不太现实,有时我们拉了一泡很大的大便,都有可能冲不下去,那么多肉怎么可能冲得下去呢。
再说楼上发生那么大的冲水声音,楼下能睡得跟死猪一般吗?然后就是血腥味,肯定到处都是,闻过死鱼的味道吗?气味不可能完全消失,同时来女士丈夫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
05如果真的是来女士丈夫干的,肯定是一个预谋很久的过程,千百遍的模拟,包括去踩点监控,都要花了一番功夫。
时机成熟了,那就看天气,正好当天下着大雨,暴雨有声,能够盖住一些走动的声音,包括一些气味也会被大雨顺带冲走。
06为什么选择化粪池?个人感觉他抛弃尸体肯定有很多种方案,最终成了化粪池,是因为外面的监控太多,而不敢贸然行事。
自己对化粪池又了如指掌,大多数人对化粪池了解不多,化粪池在哪里或者化粪池有什么用,很多人都不知道。
07为什么看起来天衣无缝的案件,最后弄巧成拙。其实一点不难想象,如果一个人正常的回家,然后完全悄无声息的消失,是个人都会想到来女士,很有可能还没有离开小区。
正常人不会太在意小区的监控,况且又不是一个两个,来女士完全避开根本不现实。
08来女士的丈夫心理素质为什么如此镇定?除非以前有犯罪前科,见惯不惯,要么视来女士为仇人,比如你在战场杀一个敌人,你完全不会害怕,因为你恨他。
一般人在路上弄死一条狗,都会心里默念阿弥陀佛,足以说明来女士的丈夫,心狠手辣。
能讨论一下来女士的丈夫是以什么方法运送尸骨出去的吗?
分析的不对,请勿喷哦,我觉得他肯定是等到第二天早上把那些剩下没来得及粉碎的骨头,趁着送女儿上学时,把这些骨头包裹得严严实实,藏进女儿的书包里,带到外面去扔掉的,他女儿在当天晚上应该还不知情,也许是在她爸爸送她上学,在藏骨头在她书包里带出去扔的期间可能发现了端倪,导致后面崩溃,才向警方透露了实情,来女士丈夫可能只有趁着送孩子上学,把东西藏在女儿的书包里,带出去扔掉这种方式才是最保险的,毕竟他一直都是这起案件最大的嫌疑人,所有调查的重点都会在他的身上,他要是在这段时间里拿什么东西出去扔,不管是生活垃圾还是什么。绝对都会引起警方的高度怀疑,一定会调查清楚他扔的这些东西的去向的。所以他只有藏进女儿的书包里,小孩子上学必须要背书包,这很正常,这样他才能名正言顺的将骨头带出去扔掉,暂时逃过警方的怀疑,哎,如果这个分析要是正确的话,求小女孩的心理阴影面积。这也太恐怖了,为什么会让一个12岁的小孩子来承受这些啊!这个许某某真不是人,都找不到什么语言来形容他了,作为丈夫,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作为父亲,他给自己的孩子带去了一辈子的阴影。哎,可怜的小女孩。。。。
能讨论一下来女士的丈夫是以什么方法运送尸骨出去的吗?
警方现场勘查人员在对化粪池内提取的物品进行冲洗拍照后打包带走,经过对比确认来女士遇害。而死者丈夫到底是如何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搬运尸体呢?
来女士失踪19天后,警方发出通告,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此案件真凶终于要浮出水面,真相大白也为时不远。可是许某是如何在家中静悄悄的杀害妻子,并且避开摄像头将尸骨运出去的呢?
笔者结合警方近日来透露的信息,将整个案件进行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徐某的运尸过程做了以下推理:
作案时间:7月4号晚上至凌晨来女士失踪时小女儿是在家的,所以来女士的失踪时间丈夫无法隐瞒,而作案时间也一定在4号12点至第二日凌晨这短短几个小时内。
作案手段一、网购安眠药迷晕妻子。
为了避免深夜作案时产生大的声响而被邻居发现,许某提前网购了安眠药给妻子服下,让妻子处于熟睡状态。
关于这一点是可以官方证实的,搜查时在来女士的家中发现了安眠药。介于安眠药为处方药,没有医嘱不得购买,单是这一点丈夫的嫌疑就很大。
二、以枕头蒙头杀死妻子。
吃了安眠药的来女士如同待宰的羔羊,手无缚鸡之力,许某直接使用枕头闷死了来女士,避免了其他的的麻烦。
在此有一点,很有可能,来女士的女儿也被嫌犯下了安眠药,否则在杀害来女士过程中,极有可能被女儿发现。
三、当晚立即进行分尸,并将绝大多数身体组织冲入下水道。
杀害来女士后,许某立即对来女士进行了肢解,从而营造来女士凭空消失的假象。随后许某将机体绝大多数的皮肉组织,软组织,内脏,器官等被切成小块冲去下水道。
对于一些难以切割并且无法从下水道冲下的硬组织,比如骨骼等等,被许某装在一起,用行李袋打包,由第二天再找机会抛出。
四、分尸后清理屋内痕迹,并于第二天外出抛尸。
天亮后,许某并没有马上报案,而是凭借自己侦察兵的本事,将家里所有作案痕迹清理干净。
随后,再借助自己在小区当保安的便利,避开了监控器,将已经打包好的骨骼组织抛到外面。
至此。来女士彻底从家里“凭空消失”,许某也可以放心去报案。
‘是否还有另外一种可能?笔者更倾向于另外一种可能,来女士并没有被分尸,而是被整体扔进化粪池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死者女儿在家里,邻居都有人居住,夜深人静的凌晨,想在家中对来死者进行分尸而不被别人听见,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无论是用刀具或者锯子,还是用电切割,都会有巨大的声音,而这一定会惊扰到邻居。
第二、警察在死者消失后第一时间就对家中进行排查,纵使嫌疑人有侦察兵的经历,但是想做到不留任何痕迹,绝非易事。
更何况,在排查过程中,警察派出多条警犬,再多的水,再好的清洗剂,也不能将死者身上的气味彻底消除。
来女士是丈夫趁着夜色,借助保安的职业便利,逃避监控。整体扔进化粪池。
第三、也许嫌犯的确非同凡响,利用各种手段将死者分解,但想通过抽水马桶将一个成年人冲下去,估计马桶也会堵塞。
而在冲水的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水流,邻居一定会有所察觉,而这些都会在警察调查时发现。但是警察直到昨天才将嫌犯强制拘留,可以猜测,邻居并没有发现异样。
综上,嫌犯很有可能只是将死者谋杀在家中,但尸体并没有在家中处理,而是利用在小区工作身份,成功躲避所有摄像头,将尸体整体扔进化粪池。
而在20天后才被发现时,化粪池本身具有强腐蚀性,加之抽粪车抽取过程对尸体袋破坏,所以警察只能发现部分身体组织。
结语来女士的遇害,让人十分惋惜,特别是其丈夫被认定为嫌犯,很多人心理五味杂陈。
在金钱和财产面前,十几年的感情说破就破,相濡以沫的妻子说杀就杀,不知道嫌犯为何如此绝情和冷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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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讨论一下来女士的丈夫是以什么方法运送尸骨出去的吗?
以下分析均来自元芳本人推测,和狄大人无关。
我认为,杀害来女士的第一现场应该就在家中,而在处理尸骨时,可能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全部在家中完成破碎处理;二是将易碎部分在家中完成,像头骨、关节骨等这些坚硬的尸骨,带到室外多点遗弃;三是在杀害来女士之后,将尸体转移离家后进行粉碎遗弃。
在今天的报道当中,有媒体透露,在来女士失踪的当天,来女士家中的水表显示,用了大要2吨水,这是一个关键的数字,这个数字也足以说明,来女士家中当天出现了大量的非正常用水,至于为什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许某某用来清洗现场,以及冲下水道。所以基本可以确定,来女士是在家中被害。
如果是在室内完成破碎的话,那么必然会用到绞肉机或其它破碎机器,我们都知道,绞肉机的躁声是非常大的,如果开动的话,周围的邻居都会听得到,而邻居证明,当晚并没有异响,这样一来,就为第二种情况提供了可能。不过,仅仅是清洗作案现场的话,是根本用不了2吨水的,那么许某某是不是有其它更隐蔽的方式呢?比如硫酸等强酸化学物品。
最后的一种就是,许某某借助于自己物业工作人员的工作便利,狡猾的避开了摄像头,而且他应该也清楚垃圾清运的时间节点,等他完成抛弃之后,刚好来了垃圾车,这样以来,线索查起来就增加了较大的难度。
能讨论一下来女士的丈夫是以什么方法运送尸骨出去的吗?
碎尸不可能,毕竟房子小动作起来不方便,隔音也不好,冲没冲马桶互相都听得见,我分析就是晚上闷死之后背下楼藏汽车后备箱,第二天在抛尸
能讨论一下来女士的丈夫是以什么方法运送尸骨出去的吗?
来女士丈夫许某很可能是5号凌晨,趁孩子熟睡之际用暴力袭击或者是蒙头窒息的方法,让受害者没有任何抵抗,就失去了生命。然后用各种锋利的刀具,将尸首肢解成小块,为避免深夜动静大,让孩子和邻居知晓,就是先藏尸在床下面。等天亮送孩子上学,邻居上班以后,在独自回家肢解成最小块。
跟香港碎尸案一样,先用开水煮烂,骨肉分离以后,剁成肉渣,肉渣从下水道冲走,然后骨头放在背包里,趁出门买菜,或者是接孩子放学的时候,掩埋在垃圾场,或者是土石方场。如果如果是同伙作案的话,可以直接把尸骨搬运出小区,然后交由另一个人,抛尸掩埋!
等杀人、肢解、抛尸完成这些步骤完以后就到了7月6号,然后因为妻子彻夜未归,到警察局报案。
个人猜测这个案件团伙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徐某与前妻有个成年儿子,为了谋财害命啊,两个人很可能狼狈为奸。因为许某曾是物业管理,对监控摄像头的死角比较熟悉,只要许某在摄像头的监控死角里面,把尸骨转移给第三者,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在人不知鬼不晓的情况下,把尸骨转移到野外掩埋,丢弃。从上造成来女士在家里无声无息失踪的假象!
只有分尸的过程,可以查看许某家的刀具损伤情况,如果想确定是否是煮熟后抛尸,可以查看水电煤气的消耗情况,如果有异常的燃气消耗或者是电量消耗,就很容易证实徐某是煮熟后抛尸。
现代警察的刑侦技术远比我们个人要更有效,更高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一定会还来女士一个清白,从而让罪恶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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