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五兄弟,只有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

这当然不合理!

有五兄弟的家庭,在赡养老人问题上既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缺失了其中某一个人。因为每个人的能力有大小,经济条件好的可以多给老人一些生活费,而经济条件较羝的人,可以少给一点生活费。当然,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给老人生活,或拒绝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那么,一家有五个兄弟,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当然不合理。我的理由如下:

首先,赡养老人老人不能搞平均主义。

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父母生了五个儿子,五个儿子的秉性、能力当然也各不相同。有的儿子生活能力强,有的儿子生活能力弱,能力强的生活过得富足,能力差的过的捉襟见肘,或许吃饭都成问题,根本就没有能力赡养老人。

对于能力强,生活富足的人,给老人每月二、三千根本不是问题,但是对于能力较差的,就是让他按月拿二、三百元都困难。所以,在赡养老人或给老人生活费方面,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

在农村,做公务员或有正常收入的人,每月挤出一、二千给老人做生活费,或许根本就不是什么事,但是,对于在外面打工,没有正常经济来源的人,让他按月拿钱出来,真的不现实。

我家就是这样的,我和爱人在城市打工,每月有收入,只要公司发发工资,就会按月给老人五百元的生活费,而在另一个城市打工的小弟,因为工地上没有按时发工资,不可能按月给老人生活费,还有在家种地的姐姐,她不可能每个月都拿钱给老人,只能是每天带上自己家的柴油米面菜等去老人家,给老人做饭。

其次,赡养老人必须人人有责。

父母生了儿子,五个儿子必须都尽孝。如果有其中一个不尽孝,肯定与理与法说不过去。按照当前农村习惯,应该是有力的人出力,有钱的人出钱。老三条件差,没有钱拿给父母做生活费,但是,可以力所能及的为父母做一些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比如给老人做饭,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等。这也是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一个重要方法。

在农村,这样的事非常普通,家里有弟兄几个人,文化程度高,能力强的在外面打拼,只要按月给老人打生活费就是孝敬老人,而在家里的兄弟,必须主动承担老人的衣食住行、生病等各种需求。

再次,赡养老人必须量力而行。

孝敬老人,赡养老人,不是三下五除二的就可以搞定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在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

有些弟兄或许前几年经济条件好,后面就有可能不行,而有的弟兄前几年经济状况不行,过几年或许会好起来,这样,只要大家都齐心协力、量力而行,孝敬老人的生活费,或赡养老人就不是问题了。

总之,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按照能者多劳的原则,能力强的多拿一点,能力差的少拿一点,确实也入情入理,也符合当下农村的初中情况。如果不给老人拿生活费,也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老人做一事,或帮助种田,或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等,这都是一种变通的孝敬老人的方法。

我认识一个有四兄弟的家庭,两老口今年都77、78的人了,但是,还在田里种菜不停地劳动。条件较好的老三提议兄妹几个每月给老人200块钱的生活费,但是,得到老大的坚决的反对,原因为老大拿不出200块钱,老二看到老大不拿钱出来,他也不拿,而老四因为每天一边种地,一边照顾老人,觉得也不应该拿钱给老人,这样,老三做不通其他三人的思想工作。最后。老三将给老人的生活费提高到了每月500元。

老三说,各人尽各人的孝,他们不想拿,他做为老三根本也没有办法,他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而且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我家有五兄弟,只有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

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老人膝下有五子一女,都是农村人。在1995年老人生病送到武汉中南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需马上手术,初步估计需二万元左右,当时六子女中仅二儿子手上有一万五千元钱,大儿子拿出全部存款三千元,其他三个儿子和女儿全部只拿出一千元钱。二儿子毫不犹豫地把一万五千元全部拿出来,妈妈才得以顺利地做完手术。

手术做完后二儿媳就提出婆婆的治疗费用兄弟姐妹公摊,但当时其他人也的确是拿不出钱来,后续治疗也还需要一部份钱。所以二儿媳要大家负担后面继续治疗的费用,其他人当时也难在外面借到钱。因为二儿子虽然用光全部存款,但他却可以在外面借到钱,为了给母亲治病他又向别人借了三千元钱,直到母亲康复出院。

后来二儿媳觉得他们出钱太多,还向别人借钱,多次向其他兄弟讨要!二儿子多次给老婆做工作:兄弟们的确是没有钱,我虽然向别人借了钱但我很快能还上,你这样逼他们那兄弟姐妹情义何在?母亲知道了心里好过吗?母亲养了我们众多兄弟姐妹,我有能力为老人治病,你不觉得是好事吗?你为什么要把本是好事搅和成大家都不愉快的事?经过多次的劝说,二儿媳也想通了也不再追究此事了!

因为二儿子为人大度,现在也算是不大不小的老板,而且口碑极佳!

后来两位老人去世,料理老人的后事基本都是二儿子承担!乡亲们直到现在都把他作为榜样。

多少年后当有人提起这件事,并对老二表示称赞和敬佩时,老二却平淡地回答:我只是做了一个做儿子的应该做的事,如果在父母生病时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把时间不用在尽力孝敬老人上,而去要求其他兄弟姐妹来共同分担,那么生子女何益?一个人就不孝顺父母吗?孝敬父母只要尽心尽力就是!孝敬父母其实就是报恩,而不是做给别人看!

劝世人:先做好人子(女),后才能好为人父(母)!

我家有五兄弟,只有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

乌鸦尚知反哺,羊有跪乳之情,何况是人?如果还不如一只乌鸦,不如一只羊羔,那么岂不是禽兽不如!

作为父母,能同时养大五个孩子,可谓是含辛茹苦。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这种状况,那就是父母能同时养大五个孩子,但是五个孩子却可能会因为赡养老人而推三阻四,急赤白脸,更有甚者弄得弟兄不和,不相往来……

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永远不过期!更何况面对的是自己的至亲父母。为人子女者,在父母一天天的老去的时候,不仅应该赡养父母,更应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让自己的父母生活的无忧无虑,老有所养,正所谓你养我小,我养你老!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对于父母之恩的词句,希望与人共享:

父母恩情似海深,

人生莫忘父母恩。

生儿育女循环理,

世代相传自古今。

为人子女要孝顺,

鸟兽尚知哺乳恩。

父母本是亲骨肉,

爹娘不敬敬何人。

养育之恩须图报,

望子成龙梦成真。

孝顺家风世世传,

绵延不绝代代兴。

……

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而人也应有尽孝之念,莫等到欲尽孝而亲不在,终留下人生的一大遗撼……

为人子女者,赡养老人从古至今都是人类的美德。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养育我们成人,当我们长大了,翅膀硬了,而我们的父母也成了白发沧桑,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他们老了!他们力所不及了!他们也应该是到了享受儿孙满堂天伦之乐的时候了!这时候,作为子女,更应该把赡养老人作为自己应该的也必须的一份责任!

对于题主的提问,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作为子女,自己什么条件不好,自己什么家庭困难等等……这都不是理由!要知道,宁可让自己苦,也不能苦了把你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老人!有自己吃的,就应该有父母一口饭吃!我甚至想对那些找各种理由不孝敬父母的人说句最难听的一句话“如果你自己都不孝敬父母,就根本不配娶妻生子,因为你不配当爹当妈!”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此生只剩归途。

尽孝不能等,任何感情都抵不过父母对我们的爱,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如果不生我们,不抚育我们长大,那么我们何来的人生?何来的人生中的爱情,友情……

要知道,

世上最亲的情感莫过于血浓于水的父母挚情!

作为一个人,永远要记住“百善孝为先!”

我家有五兄弟,只有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

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的问题也勾起我的回忆。

我父母去世没有享受到我们做儿子女儿的福的,没有花一分钱

父亲死的时候几个嫂子不先办理丧事,而是要先查一查父亲还有多少存款……[捂脸][捂脸][捂脸]

当时我就发飙了:父亲生前你们不出一分钱,现在尸骨未寒,羊有跪乳之心,鸦有反哺之义。你们自己也有孩子,你们不要脸,你让他们以后怎么为人处世……[捂脸][捂脸][捂脸]

然后社长村长说:大家都少说一句,老人家还躺在门板上呢,

11年我在镇上刚买了房子,毕竟镇上条件比农村方便些。然后叫老婆把丈母娘接来住几天……住了几个月丈母娘和老婆发生矛盾,丈母娘回家半个月在家不习惯,

我跟老婆说:老人家都八十多岁,思维能力各方面都需要我们当后人的理解,包容,照顾……。

就这样老婆把丈母娘又接回来住一起,住了一年多春节期间。

几个孙子就提议:奶奶在姑父家里住了快两年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五个儿子每人一年800元生活费】然后三嫂子就有点不情愿:大家都要我发言,我自己经济条件有限,前思后想最后说:丈母娘在我家照顾丈母娘理所当然,至于你们出钱这个问题,你们出我不反对,你们不出我也不会埋怨……你们出钱我尽量把生活安排好一点,你们不出钱我吃什么丈母娘吃什么……

就这样快十年了丈母娘也九十多岁了现在每年过年回家一大家子团圆可热闹了,做人嘛,百善孝为先,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吃团圆饭更重要了[玫瑰][玫瑰][玫瑰]

我家有五兄弟,只有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

回答问题之前,我先说两个我熟知的例子:

1、只要子女感情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关系处得也挺好。

我嫂子一共是兄弟姊妹五人:兄弟三人,姊妹二人。兄弟三人之只有老小考上了学,毕业之后工作在一线城市,挣得还不少。我嫂子是教师,我嫂的妹是嫁到本村,依旧是农民。

我嫂子的父母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在村里盖了房,并给他俩娶了妻。小儿子只是供到他大学毕业,然后自己在城市打拼,婚房基本是自己买的,彩礼钱就是象征性地给了一些。

然而,农村的盖房子,尤其是前些年,所花的费用和供一个大学生的费用差不多,也就是不存在父母在金钱上偏向谁的现象。

等到我嫂子的父母老了后,村里的两个儿子还有我嫂子姊妹俩,每年出一些,但百分之八十的费用都是城里的生活得不错的小儿子出,老两口生活得挺好的。

等到我嫂子的父亲去世后,我嫂子的母亲也不能自理了,这个时候才是子女真正尽孝的时候。因着我嫂子的母亲经不起劳顿,只能在家养老,做不到在三个儿子家轮流来养,于是,基本就是家里的两个儿子赡养,我嫂子和她妹妹是定期看望。无论是老母亲轮到哪个哥哥家,三弟都会给哥哥家打钱,所打的钱任由哥哥家支配。其实,这些钱高于顾保姆的钱。哥哥们尽了孝了,还得了钱了,都没啥说的,甚至感谢三弟。

总之,直到我嫂子的母亲去世,我嫂子家的兄弟姊妹五人都没有产生过丁点矛盾。小弟感激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代他尽床前之孝。哥哥和姐姐感激小弟在金钱上代他们尽孝。

2、如果子女感情浅,必须公平出力或出钱,关系处得会很僵。

我娘家隔壁一户人家,家里是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三个儿子之中只有老二考上了学,分到了县城挣工资,后来还当上了单位领导,家庭条件相当好。其余那哥儿俩的日子就是普通农村的日子。

他们的父母在没有经济来源且能自理的时候,生活费几乎全是二儿子出。等到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时,也就是不能自己做饭了,倒不是卧床不起时,老大提出轮养。

老二不同意,说是过几个月便从农村往城里鼓捣一次,挺麻烦的,莫如该轮到他抚养时,他出钱,然后请哥哥或弟弟家代抚养。当时,老二出的代赡养费也是相当不低的。

可是,嫂子和弟媳将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都说,给多少钱也不行,该轮到谁家,谁家就接走。于是,开始时是每年该着老二轮养的那四个月,他便把父亲母亲接到城里的家,很是麻烦。

后来,父母烦于折腾,老二便在农村给父母顾了保姆,自己则时不时地回家看看。这样一来呢,农村的那哥儿俩就又说话了,说是老二宁肯把钱给别人,也不给他们两家。

听了这话,老二家两口子,尤其是媳妇当然很生气。就这样,等到了父母都去世后,老二家两口子只是每年两次回家给父母烧纸钱外,但是烧完就走,连那哥儿俩的家都不进,便开车回去了。

下面才是对问题的简单回答:兄弟五人,其中一个生活不好,按说,其他四个兄弟都应对他伸一伸援手,让他的生活相对好起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在共同出资抚养父母的事情上,也应该自己多出些,让老三少出些。

然而,身为老三的应该知道,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自己条件不好,不是不出生活费的理由,应该是尽其所能出钱又出力,不能以没钱当不赡养父母的幌子。

其实啊,家庭问题是很难用“理”字来解决的,而是应当用“情”字来解决。你有情,我有义,钱多钱少,就不是个问题;反之,出一般多的钱,也会出问题!

我家有五兄弟,只有老三条件差一点,却拒绝给父母生活费,这样合理吗?

习惯就好了,我爸四兄弟,二个妹,我爸老大,四叔二个儿子,而且四婶直生病,经济差一点。以前我爷爷年轻时70岁左右,自己做点小买卖开了个店,自己维持自己,2010年左右,开始说一家养三个月,当时四婶在家,我爸妈当时在浙江打工,也没时间回来,所以就让我爷住四婶家,每月给二千元,二叔在广东三叔一家在市区也都是这样的给的。但在那年过年前,大家都回来了,然后四婶就在家庭会上说,你们几个儿子都不养老人,给那点钱还不够电费钱,过完年你们要接走。反正就是把大家都气得吐血,我四叔当时就要打我四婶。我爷爷当时就说了,就只是住你这里,他名下的山,地,田全给你家了,而且爷爷也开了个小店,自己做饭,自己买菜(村里有卖菜送上门的,每月我几个叔的二千都是打到我四婶卡上的,也这见买过一次东西,平时四婶家油盐酱醋都是直接在店里拿,从没给过钱。然后我直接说了,让我爸把爷爷接我家去,我妈明年也别出去打工了,年纪大了外面也累,家里电费网费我来出。其它的几个小叔给爷爷的钱直接打爷爷卡上,我家不要。当天就把爷爷店里东西全搬我家来了,乡下地方,房子都做得多。想来我爷爷在我家也呆了快十年了,每周他自己租车到市里买肉进货,现在85岁了。每次回家我给个200老婆给500。我的几个堂弟堂妹每人给个几百,其它的姑婶也会过年给点。一家人,在一起,很多东西没那么多计较的。所有东西要分得那么清,亲情也就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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