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做房产中介的朋友给我说,即使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这样的答案,让人困惑,写了自己的名字,房子还不一定是自己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房子的归属问题,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和睦。因而,我们都应该清楚房产相关的知识,否则就会吃亏上当。
蕊姐结婚七年后,老公在外面“有人”了,当时孩子才五岁,蕊姐和老公开诚布公地谈了一次,为了孩子,两人暂时不离婚,等孩子考上大学两人再办离婚手续。在这期间,两人经济分开,孩子共同抚养。
之后,老公在外面潇潇洒洒,蕊姐却很节俭,除过自己和孩子的花销,她将自己工资结余的钱都存了下来。
五年后,她悄悄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一套两居室,登记的是她自己的名字,打算为自己留条退路。
今年蕊姐和老公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没想到老公事先已经知道蕊姐买的那套房子,要求平分。
蕊姐决定将房子卖掉,然而产权部门却让她出具配偶“放弃房产权利”的证明。她不甘心,这房子明明是自己一个人买的,怎么还要经过老公同意呢?
蕊姐之所以有这样的遭遇,就是因为不懂房产知识。她这种情况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是她一个人出钱,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卖掉,也必须对方同意才行。
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只能吃一堑,长一智。
现在,房子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资产,占家庭总资产的很大一部分。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的话,就能保证房子就有她的一半了。这种想法没有错,但愿望却未必能达到。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下面以几种具体的情况作分析
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
凡是在结婚前一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跟另一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若婚前一方只出了首付,是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婚后双方出钱还房贷,另一方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三、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被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产业。
2、 双方共同出资以一方父母的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这方父母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归于父母,不属于夫妻,离婚时不能切割,只能依照出资情况,作为债务,要求归还出资额。
四、婚后买房归夫妻共有
1、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依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共有。
2、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即使只写一方的姓名,都认定为夫妻共有的产业。
3、 结婚时由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夫妻一起交贷款,归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可以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父母的出资部分,依据当时的约定处理。
五、继承或获赠
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则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所以,情况不同,房子的归属也不同,不全由房产证是否写自己的名字来决定。话说回来,人生是为了幸福,不是单单为了房子。夫妻同心,恩爱到老,以上所有的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未必。房子属于谁,不仅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更要看在产权登记处是如何登记的,不仅看产权登记情况,还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
我有个同学,家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他觉得百分百属于他个人所有,但后来他家里遇到了一些事情,才知道房产的归属是很复杂的问题。
这个同学,有一套婚前房产,是单位分的房子,后来通过房改,他出资购买,成了私产,当时他未婚,产权自然归我同学一人所有,结婚后夫妻俩就住在这套房子里。前年政府用地,他家的房子被拆迁,开房公司用置换方式,按原房屋面积评估价格,给了一张卡,这张卡上的钱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本市买房。他就用这笔钱在本市另外小区买了套新房子,开房公司给的房款45万,他买的新房不到44万,拆迁款还略有剩余。
他们刚住进这套房子,也没着急去办理房照,没承想他爱人突然去世。等他处理完后事,去办理房照,产权登记处说这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已经亡故,该房产就涉及到继承,配偶的父母还健在,需要对此房屋出具放弃继承的手续,他才可以办理继承。我同学就强调原来的房子是我单位分的,后来拆迁,我就是用拆迁款买的这套新房,一切手续都在,这明明是我的个人婚前房产,怎么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他又咨询了公证处,找了律师,都说这房子在置换过程中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律师举例说:就好比一个男孩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把房子卖了,用这笔钱又买了新房,于是婚前财产就在这个换房的过程中变成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我不太理解,我觉得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毕竟我同学的购房款是来自于原来单位分的福利房,与商品房还是不完全一样吧!但事实是我同学如果不经过原配偶的父母同意,还真就继承不了这套房子。
我还有个闺蜜,是二婚,开始夫妻关系挺好,后来两人出现了裂痕,总是吵吵闹闹的,她动不动就搬回娘家。久了,她有了离婚的想法,在外地偷偷买了套公寓,登记的是她自己的名字,两口子生气了她就跑去住几天。去了几次她觉得这个房子买的不合适,远离父母和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住这里挺孤单,跑来跑去很不方便,于是她又想把这房子卖掉,到妹妹家所在地另外再买一套。可是,卖房时,产权部门让她出具配偶“放弃房产权利”的证明。她很奇怪,这产权证上明明写的是我“单独所有”,怎么还要对方出具放弃该房产证明?产权登记处给出的解释是: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你要想交易,也得对方同意。
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我以前不知道的,我一直以为房本上写谁的名字,产权就属于谁,实际上并非如此。
不喜勿愤。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不一定的!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不一定就是你的!
就像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是写丈夫的名字,还是妻子的名字。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单方面写谁的房子就是谁的房子!
其实,除了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个继承问题!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继承人却不是丈夫或妻子一人。它的归属继承权就涉及了双方父母,以及自己的配偶,还有他们的子女。这个房子继承人的名字就变成多人了。
婚前房产,写一人名字,只要不涉及继承问题,是属于一人的。但,涉及继承人,就不可能是一人的了。
继承问题有遗嘱特意写明由谁继承!倒是可以由谁一人继承。这也是属于他婚前的财产,他的遗嘱才能自由做主。
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征得双方同意,共同同意写好遗嘱,由谁一人继承,才能由谁继承。
婚前房子是父母买的!父母虽然写了子女的名字。但是,父母仍然有份。他们有房款证明,此房是他们买给他们儿子的。法律上也会支持父母拥有这套房子的归属权。
写一人名字,名字不一定就是你的。只能说这套房产证的名字是你的。但是,房子不一定是你一人的。
婚前,这套房子也包括了父母!因为,父母是你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后,就包括配偶,子女,岳父母。为什么包括岳父母?因为,岳父母是妻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是婚后共同财产,岳父母就有继承他女儿遗产的权力。
除非,妻子遗嘱有规定。她的遗产父母不得继承。
因此,那些人觉得房子写谁的,就是谁的,是个错误的想法!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您好!
不一定。
虽然我国《民法典》中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登记不生效——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没有登记的人,没有不动产物权”。所以,好像只要房产证上登记自己一个人名字,房子就全部属于自己。但是不要漏掉一句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这种“另有规定”,最常见的例外情况就是婚姻房产——婚姻房产中,即便登记为一方名字,也不能确保房子必定仅属于登记人个人,除非有双方之间的财产协议约定。
在如下情况下,即便登记为一人名字,房子依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 夫妻婚内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 一方个人出资购房,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
- 夫妻之间的共有房产做了变更登记、变更为一人名下。除非再配有财产协议声明仅归登记人,否则依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无论双方婚前还是婚后。
-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的配偶个人名下。
此外还有两种常见情况:
- 前面提到“协议”一词。夫妻之间可以对房产归属进行协议,例如双方共同约定,一人名下的房产属双方共有、甚至全部归对方,则以协议为准,即便没有变更登记。
- 若双方离婚了,协议(需配离婚证)或判决一方名下房产归对方或者双方共有,将以协议或判决为主,即便没有做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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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原来一直是这么认为,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了。看了下面很多文章,才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还是很复杂的,有些情况我们根本就不懂。
我现在住的房子,2016年购买时,房产证上就是我与儿子的名字,没有写明份额。2020年10月,我与儿子一起去杭州市房产交易大厅,说明这套房子我占99%,儿子占1%。然后,儿子的1%又卖给我,重新办理房产证,这本房产证上就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了。万能的头条朋友们,我这样的情况,这套房子应该就是我了吗?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
你认为加个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了吗?不一定。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还要看这3点。
第一点:男方是贷款买房还是全款买房
首先,要看男方是贷款买房还是全款买房,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的话,这套房还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你加了名字也没用。如果是贷款买房,那就要看下面的情况了。
第二点:共同还贷还是个人还贷
如果是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如果一起还贷,那么房子是你有一份的,即使你没有加名字,只要保留凭证就可以。但是如果男方贷款买房,婚后也是一个人承担房贷,那么这套房子,理论上来说是和女方没有关系的,就看你们有没有其他的协议了,毕竟婚姻一起生活,赚的钱也一起用,说不定离婚后男方也会分你一点东西。
第三点:你有没有出资
第三点就是看你有没有出钱了,如果你没有出钱,那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实际上这套房也没有你的份。如果是婚后共同买房,你们各自都出钱了,那么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分析完了上述的三种情况,相信你对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细节也有所了解了。笔者想说的是,不要白白地在别人的房产证上加名字,没出钱怎么好意思。即使你没有加名字,但是你出钱了,只要保留凭证,真到了离婚那一天,房子还是有你的份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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