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这个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几个月前我作为某项目的全权负责人,项目合作时和甲方约好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项目全款。项目结束后,甲方却玩起了失踪,6w元的项目款至今也未追回,后来经法务和财务等多重方法的咨询证实对方公司属于皮包公司。当时听到信息,内心当真的紧紧揪了一下,瞬间一身冷汗,突然发现这个项目从头到尾对方就是打算空手套白狼,公司说因为这个项目我作为项目负责人没有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调查,导致公司财务受到损失,这笔项目款将由我个人进行承担,我该怎么办?经常听到商场如战场,没想到真实的事件就这样血淋淋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真心也求问,像这种普通的商业合作前要做足什么样的准备才能避免吃大亏?

如果只是6万块的话,我建议你承担。

不过公司只能从你工资里一个月扣一点,另外要公司承诺一旦把钱追回来,就要把扣你的钱还给你,并且要求公司对这笔钱保持积极的追讨力度。

上天给予的考验,不要拒绝。

在这个事情上,不要抱怨,不要埋怨,也不要害怕,如果你连这点损失都承受不起,那你这辈子也就是一个窝囊废了,没得救。

说句难听的话,如果你不承担一点责任的话,以后公司根本不会再把任何项目交给你管,这样一来你就一辈子平庸吧。

危机也是转机,人生中有很多机会都是自己把握的,你越敢于承担责任,别人就会越相信你。

一个连责任都不敢承担的人,一辈子也不会获得任何上升机会的。

一个人获得的任何进步都是痛苦的,一个人获得成功都需要经历痛苦,没有痛苦就没有进步,没有痛苦就没有成功。

现实的写照很明显。

现实中,有很多看起来聪明的人,一辈子也没有任何大的起色,原因就在于他们太聪明,能够想出各种方法来躲避人生中所遇到的痛苦,由此他们一辈子也没有获得一点人生上的进步,那么这些人不碌碌无为,水碌碌无为?

而然现实中,那些常常被人认为是傻子的人,由于他们傻,不懂的躲避痛苦,所以往往经历了很多人生中的痛苦,但是在痛苦中他们得到了进步,得到了别人无法获得进步,所以很多傻子最后的成就往往比很多聪明人高。

世界很公平

在这个世界上,你能承担多少痛苦,上天就给予你多少回报,你不愿意承担痛苦,上天连一根毛都不会给你。

承担责任往往是痛苦的,你能承担的起责任带来的痛苦,那么你就拿的起来痛苦后面给予你的丰厚收益。

很多人都想一下子变成有钱人,但是你要知道,如果你不经历过一些事情,就算上天突然给你一个亿,你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别以为这是开玩笑的,有多少人懂的如何正确、合理的去利用一个亿资金?

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这个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你的行为是一个职务行为,没有调查对方公司的资质,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的损失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你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你们公司让你承担责任,说明你们这公司缺乏法律意识和商业风险认知意识,出了问题就甩锅给员工,要员工承担责任,完全是一种强盗逻辑。

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这个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这个事情,明显就是你们公司要找人背锅的,你作为新人,很不幸被拿来填坑了。

1、先说项目全权负责人的问题

你们公司是否给了正式书面认命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授权书,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公司盖章吗?例如,项目经理法人授权书。是否正式授权你以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项目有关事务?是否授权你调用公司资源?没有的话,是怎么说你是全权负责人的?口头说是就是吗?这明显不符合规章。

没有以上文件的话,凭什么叫你负责就要负责?叫你承担损失就承担损失?

2、关于甲方跑路问题

项目合同是谁签订的?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对对方公司资质进行审查吗?公司相关的风控部门是干啥吃的?

你们公司的财务和法务部门早些时候干嘛去了,这样的合同在签订前不去审核,不走流程吗?非得出事了才来找自己人的麻烦吗?

回到问题1,如果没有给你正式授权,哪怕合同是你签的,这个合同的有效性也值得商榷。

3、承担全部损失的说法就是个伪命题

退一万步讲,你最多承担部分损失,承担全部损失的说法,建议你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这个项目又不是你一个人做的,立项的时候,公司领导们干嘛去了?没有他们的同意,你会自己签个合同还让对方跑路了?

既然你遇到了这种没底线的公司,你要多长个心眼儿,别让人说你是跟甲方勾结套路公司就好。

至于你说的那个怎么避免吃大亏,我觉得非常简单。

1、合法合规,就什么都不怕。

2、行得正,走得端,对得起良心就不怕。

3、遵守职业道德,就没有什么忧虑。

4、屎盆子扣过来的时候,要学会躲着点。

通过你的描述,我感觉你们公司在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方面有很大问题,而且这些领导也有很大问题,不管这个事情最后怎么解决,你都没法待了。

事情有两个最坏的结果:1、起诉甲方。2、更坏的结果,起诉你的公司。

这个事情太欺负人了,反抗吧!不然你就算被他们踩死埋了,他们也会指着你的坟说:“看,这是个傻逼。”

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这个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我建议你找个机会赶紧卷铺盖走人。这是让你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

如果你不走的话,你的单位就有可能每个月往你工资里面扣钱,来抵偿你对它造成的损失。而这笔钱估计要扣很久,这对你来说其实非常不公平。所以你最好是赶紧找好下家,然后主动辞职走人。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样做对你单位是不是太凶残了?我觉得一点都不凶残。你到单位才不到6个月,而又是几个月前就让你做一个项目负责人。这就意味着让一个刚刚入职的新人立刻做项目负责人。这说明这家单位相当不靠谱。才入职的新人,工作都还没熟悉,立刻就来负责整个项目,开什么玩笑?

这种情况下,单位对于自身的损失,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当部分的责任。如果你不赶紧走的话,单位就会通过扣工资的方式让你来承担全部损失。如果你走了的话,就算单位起诉你,根据现在一般的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单位的过错判决单位败诉,或者只让你承担一小部分。

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这个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入职不到6个月就全权负责一个项目好厉害呀

公司看你大学毕业,年轻有为,有学历有能力,入职才6个月就委以重任,独挡一面担任项目全权负责人。

但是你被对方骗了,“交了学费”这个损失公司让你赔偿是否合理?我谈一下认识:

1.看一下《劳动合同》内容有没有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的损失由个人承担责。有你就承担责任,没有可不承担责任。

2.看一下公司的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个人承担工作损失和重大事项决定是否公示,或者吿知员工?公示或告知了,你要承担责任。未公示或者未告知的你可不承担责任。

3.你作为项目全权负责人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你作为公司委托代理人没有与对方恶意串通,仅是工作失误,可不承担责任。

4.鉴于对方是皮包公司,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涉嫌《刑法》合同诈骗罪。

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捉拿犯罪分子,挽回经济损失。你作为证人提供证言或者出庭作证。

5.《劳动合同法》有一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是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让你承担公司损失。你是工作失误,不够严重失职,没有营私舞弊,更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未规定的不可临时随意确定。

员工受公司委托因工作经验不足,发生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也是由公司承担。而不能把损失转嫁给员工。

为了让员工吸取教训,根据公司通过的规定,要求员工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是必要的,但不是承担全部损失。

为了避免受骗上当,在商业合作中正象公司约谈所说,把合作方的资质弄准了,这个可咨询合作方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否进行企业登记,或者从合作方的客户中了解怎么样。

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这个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我来谈谈这个问题哈,之前我也有曾经类似的情况。我是在一家烫金厂上班,职务是开机师傅。

就是做面料的。其中有一批因为保温的问题。坏掉了将近一百多米。一百多米的价值是六千多块钱。老板心疼这些钱。让我和副手一起承担这个损失。我们当时以为是老板开玩笑,谁知第二个月我们的工资就少了一半。

第二天我们去找老板。协商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很尽职尽责了。这批面料是因为在晚上,因保温房 保温设备坏掉。才导致第二天面料将近报废。这个责任本不该有我们承担。就是因为没有和老板协商成功。我们就直接去了当地的劳务监察大队。填写了一些材料和说明了一些情况。他们在第二天就去公司核实这个情况。并表明这个责任不在我们。并且要求把扣的工资返还于我们。

所以楼主遇到的这个问题。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功,可以去当地的劳务监察大队反映此情况。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六个月,有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签劳务合同,法律规定以你之前的月工资水准。乘以两倍补偿给你。

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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