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月薪1W,合同上写的是3k,社保按3k的基数缴纳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公平公正的体现,但确实有用人单位在应用劳动合同的一些漏洞,设法降低用工成本。

如果说实际月薪1万元(到手工资),差不多应该按照1.1万元基数缴费,算上公积金,单位需要负担的五险一金成本差不多每月在4000~5000元。

一些用人单位,因此会选择最低基数缴费。如果按照3000元基数缴费,五险一金的总体缴费比例是50%,每月只需要付出1500元。用工成本减少了3500元,一些单位还美其名曰“将工资发给工人,不香吗?”实际上,才不会发给工人呢。

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说实话,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情况国家并没有做出更细致的解释。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应当自欠缴之日起缴纳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征收机构都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拒不履行责令改正的,可以处以1~3倍的罚款,滞纳金还是要交的。

一般来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不一种性质的。特别是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计算复杂,目前都是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定的欠缺。

所以,一般在实践过程中,没有按照足额缴费基数缴费就离职,很难被支持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说,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投诉维权以后,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改正的话。这就属于板上钉钉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了。

当然在维权方面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很可能投诉维权以后就不能干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即将离职的时候选择投诉维权,即使得不到经济补偿,也可以把缴费基数补上呀。

实际月薪1W,合同上写的是3k,社保按3k的基数缴纳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这其实就是单位未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各地的司法实践,员工直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大部分是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补缴。所以如果要想获得经济补偿金,可以保留自己曾经向单位主张按足额缴纳社保的证据,在劳动者已经提出补缴的情况下,单位仍不足额缴纳的,劳动者再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个时候法院大概率会支持。

实际月薪1W,合同上写的是3k,社保按3k的基数缴纳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您好!这个属于单位违规操作,如果实在接受不了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啊,相信单位也不敢卡住不给解除。

一般大多数单位都是按照最低缴纳基数缴纳的,大多的时候人们就默认接受了这一规则。按最低缴纳基数缴纳一来企业节省了一笔钱,二来员工到手的钱相对的也会多一部分。所以这个看自己,如果可以接受那就继续干,毕竟咱是打工的。如果实在接受不了,也有那个实力对这种现象说不,那直接辞职换个单位就好了,毕竟这是员工的权益。

每个人在碰上事情的时候选择是不一样的,广大的朋友们你们呢是按实际工资缴纳还是最低基数缴纳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耶]

实际月薪1W,合同上写的是3k,社保按3k的基数缴纳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五险一金是,按照你的工资多少交的,或是去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违法的都是无效的,只要举报就有赔偿金

实际月薪1W,合同上写的是3k,社保按3k的基数缴纳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这个实际上就是出现了公司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进行维权

第一、可以和公司协商,争取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第二、协商不成可以走劳动仲裁程序。

第三、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如果留好相关证据,用人单位未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实际上是违法行为。那么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实际月薪1W,合同上写的是3k,社保按3k的基数缴纳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什么越南企业啊,中国不可能有这种公司的。爱国企业家怎么可能克扣你的五险一金呢[呲牙]还不快点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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