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没到就死了,养老保险还可以给子女吗?

有的人想,参加养老保险需要缴纳这么多钱(每年都要八九千乃至上万元),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岂不要亏死了?难道就不能给子女或者配偶吗?

实际上,我们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去世职工的待遇是有明确规定的,相应的待遇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丧葬补助费。用于安葬参保人员的费用,标准一般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

山东省的标准只有1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浙江省和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福建、上海、天津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一般也称为一次性救济费或者救济金,主要是帮助参保人员家庭适应参保人去世后的生活。

福建省的标准是5个月的省平养老金,贵州省是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浙江省只有1万元到2.5万。

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都有行业待遇,因病非因工去世事业编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公务员是两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4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希望随着未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推进有关标准能够统一。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按照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每年还会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是20%,也就是说至少有40%处于保本状态。

如果是企业职工,由于职工本人只缴纳缴费基数的8%,所以企业职工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是全部保本的。

第四部分待遇,叫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仅仅是针对生活困难的供养亲属。比如说没有养老金的配偶或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等等。一般来说,相应的标准非常低,像上海市只有570元每月,山东省是430元、480元和530元。还不如当地的低保呢。

退休年龄没到就死了,养老保险还可以给子女吗?

保险公司赌的就是你领不完养老保险。

退休年龄没到就死了,养老保险还可以给子女吗?

退休年龄末到,参保人病故了,如果是以职工身份参加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的,"职工养老保俭"的话,本人缴纳的百分之八,储存的个人帐户,社保局会把个人怅户的余额和利息全额退给受益人的。

退休年龄没到就死了,养老保险还可以给子女吗?

个人帐户的钱可以给子女

退休年龄没到就死了,养老保险还可以给子女吗?

按目前的相关规定,在职去世养老保险退还直系亲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并可以申请20个月的丧葬费。

退休年龄没到就死了,养老保险还可以给子女吗?

养老保险不可以给你仔女,应该叫“继承”吧。它是可以领取一笔死亡赔偿体恤金和你个人交的养老部分、医保交的个人部分,个别地方政策好像还有一些补助吧,有子女配偶的多一点钱……具体可以去社保局前台咨询。因为之前刚帮我亲戚办过,她离退休前2年病逝,我们帮她搞身后事跑了很多次社保局,办理的时候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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